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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被野蛮入侵背后的真相,一场大规模洗钱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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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16:21 | 只看该作者

高西庆谈万科之争:最终还是得靠规则之外的力量来解决


安信基金再发15亿资管计划 指定投资万科A



 “万科事件是一堂非常好的公司法证券法普法课,非常好的法治教育课。希望万科的事情不要像过去那样,最终还是得靠规则之外的力量来解决。”
  万科事件走入公众视野已近七个月,随着商战步步升级,不少法律、监管和公司治理问题也成了公共话题,有的能达成共识,有的达不成共识。
  7月6日,《财经》记者就其中一些热议问题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西庆。他曾任中投公司总经理、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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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西庆(资料图)

  《财经》:宝能收购万科的资金是否合法合规?
  高西庆:这个监管机构最权威,既然监管机构已经查过了,那就要尊重监管机构的结论。不能反复纠缠,那样监管机构就没法做事了。
  《财经》:有报道认为中国分业监管下有监管盲区,宝能正好利用了这个盲区。
  高西庆:这是整个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但(讨论万科这事)只能在现有的规则下来做判断。
  《财经》:万能险资金买的股票该不该有表决权?
  高西庆:这个问题挺滑稽,是股东当然就有股东权利,都要去追查资金来源的话,那不乱套了。上市公司开会表决前还要挨个调查各个股东买其股票的来源, 那就没法运转了。保险资金怎么用,由保监会来监管,监管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监管机构认为风险可控,那就不能舆论一叫就再复查。
  《财经》:这是不是也体现了公司法同股同权的原则?
  高西庆:其实大股东反倒要受更多约束,因为它拥有特殊地位,有可能内幕交易,所以更得及时披露信息,公布意图。
  《财经》:可是宝能作为大股东并未公布它的意图:是想做长期持股的大股东,还是盈利后就退出的财务投资人?
  高西庆:按美国法律,收购到5%就必须公告你是否有控制公司的意图,这意味着法律推定到了5%你可能就有这个意图了,所以要求你公布意图。中国法律 是规定收购到了5%就得举牌,披露持股情况,到了30%就必须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宝能的持股还没到30%,因此没有公布收购意图的强制性义务。
  (注:采访高西庆的第二天,7月7日,宝能宣布愿意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财经》: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法律是不是该向美国法律靠拢?
  高西庆:立法就是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求得平衡,法律规定得太细,肯定影响效率。当年我在港交所做上市委员会委员的时候,监管部门经常为这事跟某些上市 公司大股东争执。他明明头一天公告说了我没有并购意图,但第二天就举牌收购目标公司的股票。监管部门问他,他说我今天改主意了,那你也没办法,只能谴责他 不守诚信。但是没法要求修改法律写上你要干啥得提早告诉我,而且不能改主意。
  《财经》:万科是不是内部人控制的公司?
  高西庆:这个不了解内情没法做判断。但是万科是多年来公认的好公司,这一点似乎是有共识的,如果公司股东不认可这一点,就可以用手或脚投票,来改变 其状况。如果管理层通过对公司的控制损害股东利益,那么就应该由法规机制来纠正这种状况。但如果你因为对个别万科领导人的风格看不惯就忽视公司的真实经营 状况,似乎就有点儿本末倒置。相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个人生活、行事风格是个次要问题,万科是否是一家好公司,这是第一位的。希望一家公认的好公司能得到 保护。
  《财经》:万科管理层通过金鹏德赢两只基金买入万科股票,却未披露二者关系,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高西庆:按中国法律和惯常做法,大股东的关联关系,特别是几层持股之后的最终权益人,只有在有利害冲突的事件发生时才需要披露,平时并没有强制性的披露要求。但有些国家监管更严,比如韩国,投资基金必须披露有限合伙人的最终权益人。
  《财经》:万科事件引发了一个讨论,就是公司治理是不是应当遵循“股东中心主义”?
  高西庆:不管啥主义,都得让公司好才行。从美国公司史来看,一些州的公司治理经历了股东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股东积极主义三个阶段。第一阶 段,大部分公司都是家族企业或者大股东控制的企业,自然是以股东为中心来治理公司。后来资本逐步社会化,职业经理人阶层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越来越 多的上市公司不是在由股东,而是由董事会来治理了。因为绝大多数股东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到AT&T调研,AT&T700多万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百分之二点几,持股1%就是大股东,公司实际就是由董 事会的23个人来管理的,他们中大部分人不持股或只持有极少AT&T股票。美国上市公司里很少有持股超过10%的大股东,我在中投时投资美国上市 公司,买人家9.9%,发现自己就是第一大股东了。
  正因为董事会成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职业经理人可能形成独立的利益集团,会损害到股东利益,所以内部人控制问题被提了出来,然后就有一些人提出了股东积极主义(shareholder activism)。
  股东积极主义有两个表现,一是提出超越商业层面的社会责任准则,比如不跟种族歧视和腐败政府做生意,综合考虑商业和社会利益。奉行这个准则的股东常 常因为这些非商业的因素起诉公司,而法院判案中至今一直坚持一个准则,就是商业判断优先原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
  股东积极主义的另一个表现是上世纪80年代公司并购渐趋反动,当年大行其道的秃鹫基金(Vulture funds),以获取短期收益为目的进行敌意并购,搞垮了一些好公司,引发公众诟病。于是钟摆又开始往回摆,从新英格兰的几个州开始,立法限制敌意并购, 在M&A的股东表决上,从简单多数就可通过,提高到75%甚至85%的超级多数通过才允许并购。
  我在1988年回国时,美国已经有十几个州做了类似立法。但这里同样有一个全社会商业效率和特定企业、群体利益平衡的问题。如果对并购设定过高门槛,全社会的资源配置就难以优化流动,容易形成公司的官僚化、慵懒化、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回到万科事件上来。中国目前的整体情况是什么?上市公司不是股权太分散了需要股东积极主义来反制职业经理层,而是一股独大仍然是主流,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利益是主流。中国更缺的是职业经理人而不是资本家,更该鼓励那些做实业干实事的职业经理人。
  《财经》:有观点认为,因为现行公司法同股同权的规定导致阻击恶意并购的毒丸计划没法实施,也不利于保护企业家才能。
  高西庆:这个把股票分类就可以做到,不同类别的股票投票权不一样。金股,或者超级投票权股,这种做法在成熟市场经济体并非罕见。
  《财经》:那就得修改公司法,因为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
  高西庆:看你怎么理解同股同权。按我的理解,股票类别不同,那就不是同股,就不用同权。2000年讨论修订公司法时我就提过这个观点,但我的观点不是主流,没被采纳。
  《财经》:你认为万科事件的博弈各方还有可能达成妥协方案吗?
  高西庆:这个不好说,万科华润的人我认识不少,但这次事件以来都没接触过,宝能不了解,不知道他会怎么出牌。但我认为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只要各方都 按规则行事,在法律范围内行事,那么不管结果如何都是可以接受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说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的前提就是尊重法律, 法律同时也是全社会道义的提炼。但是过去20多年来,类似的事情往往都不是完全按法律来办的。法律之外的力量干预,好处是可以充分考虑具体情况,可能让各 方利益更平衡,坏处是让法律得不到充分尊重,法律不被尊重,一旦有私心的人掌握了话语权,就可以随意行事,那还怎么依法治国?
  《财经》:抛开当事方的利益争夺,你认为万科事件的意义何在?
  高西庆:万科事件已经演变成一个全民参与的事件,相关不相关的人,都关心这事讨论这事。一场商战吸引这么大的关注度,这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这是一 堂非常好的公司法证券法普法课,非常好的法治教育课。希望万科的事情不要像过去那样,最终还是得靠规则之外的力量来解决。要依法治国,就不能超越法律,更 不能球踢到一半忽然修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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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16:41 | 只看该作者
万科高管:管理层要走就是全体离开 这是基本态度


  摘要:一位职位不高但熟悉王石的万科员工说,“王石很率性,他为声名所累,爱惜羽毛,到了这个阶段,似乎所有人都希望他走。其实很早之前他就想过要走,只是到这一步,会走得很难看。他应该也蛮难过。放权十多年,曾表态不再回来做拯救者。但出了股权的事,他还是回来做了很多努力。”
  万科高层的态度就要坚决得多。一位高管近日向朋友表示:管理层不会出现个别人换掉,其他人留下的可能性;不会有王石换掉,郁亮留下的可能性,也不会有郁亮走了其他高管留下的可能性;要走就是全体离开,这应当是管理层的基本态度。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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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记者 马克 董文艳 徐谌辉/文
  从2015年7月10日宝能第一次举牌算起,万科事件持续已经整整一年;从2015年12月17日王石公开表示不欢迎宝能做第一大股东算起,万科事件变成公众事件已近七个月。七个月来,博弈各方合纵连横,局势发展跌宕起伏,但愈演愈烈的剧情背后,却是万科这家社会公认的好企业一步步走向多输结局的危险趋势。
  万科事件不单是明面上的公司控制权之争,不单是控制权之争背后公众热议的情怀与规则之争、资本与管理之争、草根与权贵之争,也不单是过来人眼里的王石懂不懂国情、会不会做人的问题,而是所有上述光谱集合而成的可见光,这光束的颜色,正是目前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向未来规范法治市场经济过渡时的斑驳中间色。
  在媒体的持续聚焦之下,地产业内外的商界大佬、法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纷纷介入,万科事件已经从一起商业事件演变成社会事件,这不仅在中国,世界范围内,也罕见哪家公司的控制权之争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和争议度。
  因此,如果博弈各方能够以万科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保护一家公认的样板公司为目标,在法律给定的游戏规则内,冷静、理性、现实地达成妥协,那么万科事件就会作为一个推动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案例而被载入史册。否则,各方历时一年的殚精竭虑,搏来的就是又一个“中国特色”下的多输结局。
  留给各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舆论战失控
  以武会友的做法是点到为止切磋技艺,以命相搏则是出狠招重手乃至暗箭伤人
  6月27日中午,天津达沃斯论坛午餐区,几位参会代表围坐在一张圆桌边,边吃饭边讨论刚刚结束的李克强总理演讲,其中一位低头看手机的代表突然岔开话题:“田朴珺要甩王石了,老王真是祸不单行啊!”
  手机上的新闻说:就在宝能提议罢免王石万科公司董事长职务之际,田朴珺公开否认自己是“王的女人”,说这辈子不依靠男人要独立自主,这分明是田姑娘看见王石不行了急于和他撇清关系。
  而早在数月前,万科事件之初,一篇题为“王石复辟与没有人给她做红烧肉的田朴珺”文章刷屏,自此万科股权之争就捎带上了“王的女人”,但她很快就淡出了报道焦点,毕竟,这是一场男人们的争斗,她只是被好事者拿来调侃用的佐料。
  田朴珺又成为关注焦点,是在今年6月26日宝能提议罢免万科全部现任董事、万科战火骤然升级之后。
  7月4日,两篇自媒体文章再度刷屏,一篇题为“田朴珺撩汉往事 世界这样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抢走”,另一篇题为“震惊所有人!田朴珺开公司:曾负债700亿,零纳税”。7月7日,又一篇题为“田朴珺负债200亿公司被工商局认定弄虚作假”的文章成为网络热文。
  这些文章多数迅速被证明是谣言,所谓“甩了王石”的演讲,是田6月25日晚参加的腾讯星空演讲,参加当晚演讲的还有黄渤、柳岩、邹市明等演艺体育界名人。组织这次演讲的腾讯网副总编辑杨瑞春澄清,“这场演讲是之前很久就定下的时间,赶巧和王石的事情撞到了一起,结果被各种解读发酵各种黑,真是既好笑又可悲。”
  对于田开公司负债几百亿弄虚作假的说法,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回应说,“(田公司的)会计在填年报信息时,把‘万元’错看成‘元’。目前,该公司已重新提交申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正审核,如果确认无误可移出异常名录。”至于零纳税,7月7日更新的工商信息显示,田公司亏损,所以所得税为零,但其他税均依法缴纳。
  针对那些对田人身攻击的不堪内容,以及说田利用王石关系从万科巨额不当牟利的说法,一位接近田朴珺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田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愿意配合任何相关部门的审计与调查。
  人身攻击不限于田,7月6日,“深地产圈独家爆料王石隐藏的秘密”一文流传开来,该文“还原”了王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许多往事,试图颠覆王长久以来阳光正直的个人形象。
  自2015年12月17日万科争夺战公开以来,双方都在影响舆论,起初双方都努力控制在对事不对人的范围内,着力点是证明对方违反了游戏规则。
  比如,万科反复强调宝能用高杠杆资金收购蓝筹股会带来金融风险,并对实业造成损害。这一提醒经媒体调查报道后,的确引发了监管部门重视。2015年底到今年3月,证监会牵头,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和审计署组成多个小组,调查宝能的资金来源及风险程度。宝能方面也抓住万科的两个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不充分大做文章,引发证监会关注。综合来看,万科在舆论战中占有上风。
  今年6月17日万科董事会有争议通过重组方案后,舆论战陡然升级,面对猛烈攻势,万科方面看起来有些束手无策。“万科那帮人还是太规矩了,这一轮下来被打得满地找牙。”北京一位资深媒体人士评论说,“我一个在美国读博士的朋友也发来越洋微信问我,田要不是赚了黑钱,怎么会被当成攻击王的武器呢?”
  不仅是舆论战,法律战也在“6·17董事会”后开打。6月21日,上海律师宋一欣与郭捍东宣布他们联合受持有1万股万科A(18.750, -0.07, -0.37%)股股票的上海投资者袁女士委托,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万科“6·17董事会”决议。《财经》记者之后联系到了宋一欣律师,他表示法院已经立案,正等候审理通知。
  没有证据显示该诉讼不是袁女士的个人意志,但是宋律师拒绝透露袁女士身份信息。
  7月4日,万科工会祭出狠招,起诉宝能持股达到5%后未及时披露,违规继续增持,要求法院判决宝能不得对其违法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同一天,持股超过1%的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向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深圳证监局公开发出实名举报信,要求各部门立即行动,调查宝能和华润可能存在的五大问题。
  其中第一个问题最为严厉,指控华润和宝能涉嫌内幕交易,流失巨额国有资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撰文评论说,如果该指控成立,有人将因此进监狱。
  彭冰就万科事件写有系列文章,名为“观棋不语”,在7月5日的专栏文章中他写道:“各方实名或者匿名爆料,无论真假,都是直指下三路,一副不把对方送入监狱不罢休的样子。刘先生的举报信是一招,坊间流传的田小姐公司内幕显然是对方的一招。欢迎来到中国式商战的血腥现场。作为旁观者,俺深表遗憾。”
  正如彭冰所言,万科事件持续到现在,已进入“血腥的肉搏战”阶段。商场非战场,今天是对手,明天可能就是伙伴,所以商战更多情况下是以武会友,点到为止,下属们比拼产品营销市场份额,老板们仍可以觥筹交错谈笑风生。万科事件演变到互出狠招重手乃至暗箭伤人的地步,说明对局方的转圜余地已然有限,多输结局正在变成一个大概率事件。
  局面何以如此?
  看不懂的华润
  华润的真实意图是重回万科第一大股东,并且不再继续过去“大股不控股,支持不干预”风格,但它从不明言
  6月23日一早,王石在朋友圈发出一条微信:“当你曾经依靠、信任的央企华润毫无遮掩地公开和你阻击的恶意收购者联手,彻底否定万科管理层时,遮羞布全撕去了。好吧,天要下雨、娘要改嫁。还能说什么?”下面是一张自己仰天长叹的黑白照片。
  一向刚硬的王石突显悲情,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晚,宝能和华润前后脚发布公告,声明反对万科管理层忙活了半年推出的重组方案。宝能还进一步指控说,万科已实质成为内部人控制企业,违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华润公告附和宝能意见,表示高度关注万科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问题。
  外界解读说,这意味着华润和宝能已经结盟反对万科管理层。如果说宝能不把王石逼到死角不肯罢休,是因为王石“伤害了”姚振华“还一笑而过”,那一向被王石奉为股东榜样的华润,为何会让王石如此心痛?
  6月17日,万科管理层将3月17日临时股东大会宣布要推进的重组预案提交董事会,该预案的内容是:万科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地铁集团持有的前海国际10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为456.13亿元,初步确定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15.88元,即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万科股票交易均价的93.61%。
  按照上述预案,深圳地铁集团将晋身万科第一大股东,持股约20.65%。相应地,宝能系持股将摊薄至19.27%,华润持股摊薄至12.10%,安邦摊薄至3.61%。
  面对这个从一开始就针对自己、以稀释自己股权、不让自己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为目的的重组预案,宝能反对是理所当然。可在华润这一边,管理层在“3·17临时股东大会”宣布引进深圳地铁集团后,已经被华润公开呛声过一次,这回为何还是没能提前与华润沟通达成共识,还是要等到董事会最后一刻与华润票决摊牌?
  《财经》从多个渠道获悉,这次各方不是没有沟通,但其中几度反复,华润确实是到了最后一刻才决定投反对票。
  未经王石本人和华润方面证实的消息称,“3·17”之后,王石数次求见华润董事长傅育宁,傅均以“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婉拒,但傅并不拒绝与郁亮沟通。事实上,直到6月16日,也就是董事会投票前一天,华润还在就重组预案跟万科沟通,也并无要投反对票的表态。
  此时,万科直接当事方之外的重要力量也在参与重组协调。《财经》获悉,深圳地铁重组预案形成后,深圳市多位主要领导曾与华润高层直接沟通,希望华润支持该案,同时有关领导还明确表示,深圳市将在事件平息后协助华润恢复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
  为打消华润主要领导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疑虑,深圳市还就此给华润写了一封书面承诺信。这种情况下,华润领导表示支持重组。
  但是,6月16日的华润党组会却在更多复杂因素的作用下,推翻了支持重组预案的决定,要求华润派驻万科的三名董事在董事会上投反对票。此时距离万科董事会已不到24小时。
  得知此重大变化后,深圳市主要领导两次给华润主要领导打电话意图挽回局面,但华润领导不再回应。此时,远在北京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也给华润主要领导打电话询问情况,希望华润支持重组,但华润的董事们第二天还是党组会决定投了反对票。
  “6·17董事会”的票决结果是,万科董事会11人,华润派驻的3名非执行董事乔世波、魏斌、陈鹰投出反对票,管理层3名执行董事王石、郁亮、王文金(万科CFO)投出赞成票,外部董事孙建一(平安集团副董事长)投出赞成票,3名独立董事华生、海闻、罗君美投出赞成票,独立董事张利平以利益冲突为由回避投票。
  华润董事表示,不反对与深圳地铁集团合作,但反对以定向增发万科股份的方式收购其资产,反对理由是:现有股东的权益和每股收益将被稀释摊薄、支付对价过高、土地市场风险正在加大、项目开发前景不明。因此,万科应该用债权融资收购地铁集团资产,或在项目层面成立合资企业的方式与地铁集团合作。
  万科管理层据此认为,本次董事会有效票数为10票,赞成票7票,满足公司章程重大重组方案须董事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规定,遂于当晚对外公告重组决议通过。但华润次日即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题为“华润对万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投反对票,质疑决议已获通过的合法性”的文章,认为张利平申请回避不成立,分母仍应为11,7票赞同未达到三分之二的通过要求。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援引《公司法》第151条解释说,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董事会决议。若股东不起诉,则该争议决议就视同通过。另一名接受采访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援引同一法条补充说,必须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可起诉。
  突然之间,“宝万之争”变成了“华万之争”,然后又变成了华宝联合围攻万科管理层,风云突变的驱动力是什么?华润既然在去年夏秋宝能连续举牌之际历经万科多次求援却无动于衷,看起来是不在乎丢掉第一大股东地位,那为何等到管理层千辛万苦找来白衣骑士后,又如此在乎自己的股权被稀释?
  自2000年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以来,从宁高宁到宋林,华润一把手对万科一直奉行“大股不控股,支持不干预”的方针,2014年4月傅育宁接任华润董事长,华润对万科的态度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这一变化在宝能举牌万科之后多次体现,华润一度对万科的增持请求反应消极,又否决了万科向平安集团定向增发股份的方案。宝万之争公开后,傅育宁在对外讲话中既有对万科管理层的表扬力挺,又有批评不满,令外界对华润的立场难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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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7”之后,外界意识到华润并非万科管理层的后盾,但其真实意图仍然难以捉摸,直到一个相对而言的“局外人”公开发言,华润的面纱方被揭开。
  6月24日至27日,万科独立董事、经济学家华生在《上海证券报》以“我为什么不支持大股东意见”为题连发三篇文章,详细披露了“6·17董事会”的过程、质疑了华润和宝能的暧昧、分析了华润在万科事件中的真实意图。第二篇文章中,华生写道:
  “华润此次谋求的,不仅是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而是能够控股和控制万科,使万科名副其实地变为华润旗下的下属央企控股企业,服从华润的一元化领导,拨乱反正,从根本上结束过去华润身为第一大股东而又说了不算的局面。然而由于华润短期内不可能在万科增加持股到50%以上,成为绝对控股股东,故而要实现华润说话算数的目的,就必须改变现行万科治理架构,赶走长期实际控制的公司管理层。听说有人已经放出话来,华润主导后,按央企管理,王石必须走人不说,郁亮等人可以留下,但受不了新的国企管理办法,也可以选择离开。这个底气当然也可以理解,咱这大家大业还怕没人来?
  这是为什么华润可以容忍‘野蛮人’宝能,但绝不能让深圳地铁进来的原因。因为宝能与万科管理层的对立和交恶已经众所周知,而深圳地铁是由万科管理层引进,后台是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的目的是让深圳地铁与万科强强联合,形成深圳企业在国内乃至世界上同行业的领先地位和品牌。深圳市当然不会自毁长城,支持改变万科这么多年来已被证明是成功的管理构架和优秀团队。我猜想这恐怕是华润方面无论采用什么理由和办法,对万科乃至华润作为央企的形象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也要不惜代价否决重组预案的原因。否则如果只是对王石个人有意见,那么提议召开董事会,重新协商选举一下董事会主席,对王石个人有个符合其功过的公平安排,本来并不困难。搞到现在这样剑拔弩张的多输局面,就毫无必要了。”
  万科事件公开化以后,华润多次迅速公告澄清媒体对自己的报道,但对于华生的上述解释和分析,华润迄今未予回应。
  宝能意欲何为
  增持万科超过25%的宝能7月7日公告,欢迎并真诚希望万科管理层中优秀者继续留任,自己愿意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6月26日,宝能以万科第一大股东身份提请万科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罢免王石、郁亮在内的10名万科现任董事、监事的议案。
  宝能在议案中说:“从万科于2008年宣布无实际控制人开始,万科已偏离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管理层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绕过股东大会自行其是,王石作为董事长,对此负有直接、主要责任。”议案还指责王石外出游学长达四年,脱离工作岗位却领薪5000余万元,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严重违反《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董事勤勉、忠实义务。
  当日,王石转评一条称其谢幕的朋友圈微信,称“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出场了,就有谢幕的一天。但还不到时候,着啥子鸡(急)嘛”。
  硬汉王石斗志犹存,但他显然已为初期低估对手付出惨痛代价。
  2015年12月17日,王石在北京万科会议室公开宣战宝能,此时宝能系已持股万科24.26%,超过华润近9个百分点,稳居第一大股东地位。
  王石直言不欢迎姚振华做第一大股东,因为他“信用不够、能力不够、来历不明”,他评论宝能系是层层借钱、短债长投、循环杠杆、没有退路,是一种富贵险中求、走钢丝的疯狂行为。这样的资本成为大股东,可能毁掉万科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万科品牌和信用。
  王石还回忆起2015年7月底(此时宝能持股万科已超过10%)与姚振华的第一次见面,姚表达了对王石的欣赏,传递了“我成了大股东之后,你王石还是旗手,还是要维护的旗帜”这样的信号,还表示可以像华润那样信任王石培养的团队,做一个不插手的大股东。王石的回应是:“我不接受你,我个人来讲不接受你,万科的管理团队也不欢迎你这样的人当我们的大股东。”
  显然,这是一次热脸贴上了冷屁股的见面,王石居高临下地教训了自己的大股东。但接下来事实显示,面对这场资本之战,除了必胜的信念,王石既不知己,也不知彼。他本以为的强大后盾华润不仅不发援兵,还阻止了平安集团可能的救兵,即使在2005年12月17日高调宣战之际,他也并没有新的白衣骑士打底。而他不以为然的对手姚振华,其实是一个精明强悍、凶猛迅捷且心高气傲的资本高手,此时已经集结了超过400亿元资金用于抢夺万科。
  王石或许希望重复他21年前的胜利。和今天一样,当时君安证券为首的资本联盟悄悄吸筹,突然发难,眼看就要得手,却忽然溃不成军。原因是万科找到了对手在逼宫万科期间建老鼠仓的硬证据。
  但是今天的宝能不是当年的君安,虽然媒体掀起了对宝能资金合规性和高杠杆的汹涌质疑,并且如王石所愿引发了监管层介入,但是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审计署历时三个月的调查结论却是:宝能资金杠杆比率为1∶4,风险可控。
  7月1日,万科董事会否决宝能的罢免议案,华润的三名董事也投票赞同否决。管理层貌似迎来转机,其实主动权仍由宝能掌握。根据《公司法》和万科公司章程,董事会否决宝能议案后,宝能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月4日,万科股票停牌半年后复牌,出乎此前预料,万科A股价仅两个跌停就见底回弹,期待中的宝能爆仓不仅没有发生,它还继续增持至25%,触发第五次举牌。公开报道还表明,为筹集后续弹药,宝能系企业近来频频发债融资,规模接近300亿元,即使只完成三分之一,也足以令宝能增持到即使深圳地铁进入后自己也仍可保持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比例。
  根据7月7日万科公告的由钜盛华提供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报告书”),宝能系所募集资金的几个基金管理公司,均为封闭式运作,这些基金的优先级资金不存在存续期满,也就是封闭期内赎回的情况。而封闭期的时间具体多久,报告书内没有显示。
  宝能系的基金平仓线也没有公布,如果设置得较高,那么哪怕被强制平仓仍会有盈利。但若遇到连续跌停板,宝能会因为手中股票难以卖出而导致穿仓,那时,宝能系的资金将会非常危险。在外界看来,这是万科复牌后几个交易日,跌停板被不惜代价打开的原因所在。
  多位资本市场权威人士向《财经》表示,只要宝能系还持续其强大的募资能力,并且继续合法使用其资金,那么宝能爆仓、兑付、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就并不严重。
  6月30日,一条据称是姚振华内部讲话的录音流传出来,在这段录音中,被认为是姚振华的一个男声说了几个意思:1.宝能当初吃进万科股票,只是正常的财产配置,并没有想控制万科,走到现在也是他没有想到的;2.宝能的资金使用是合规的,时间已经证明了这一点;3.他现在唯一担心的是政府干预。
  这段录音的真伪无从查证,宝能方面也拒绝证实。但当天确有一位正部级官员站出来质疑宝能。曾长期主管金融工作的重庆市市长黄奇帆,6月30日在重庆市政协一个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说:(监管机构)首先要查(宝能收购万科股权的)资金规不规范;第二要查管理团队跟董事会之间的约定、信托、责任合理不合理;第三股东之间事前可以酝酿,任何股东之间的协议都要公告、不能密谋,这是现代企业制度上市公司的原则。
  黄奇帆还表示,“你做人家大股东是要做百年的,不做百年至少十年吧”,如果保险公司收购股权的资金是1年-2年期合约的短期资金,但又要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那么“除非你让出了100亿-200亿元的万能险的老百姓(50.650, 0.26, 0.52%)跟你签约委托你,我们不只做两年三年,我们准备长期跟你做投资股权,这就变成众筹的股权委托。但要做成这个事情绝对难。”
  黄奇帆特意强调,这番话只是结合金融风险控制所谈,“我不是帮王石做参谋”。
  同一天,宝能旗下钜盛华发布公告答复深交所关注函,解释称其之所以提议罢免所有董事、监事,却没有同时提出新董事人选,是因为其相信万科全体股东以及管理层可以作出更好更优的选择。
  而对于深交所对钜盛华去年底曾承诺“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如今为何违背承诺的问询。钜盛华答复说,在其与一致行动人持股的七个月时间里,万科管理层的一系列不尊重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令其做出了与承诺相违背的事情。
  和华润一样,宝能一直没有披露自己在万科事件中的真实意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解释说:“按美国法律,收购到5%就必须公告你是否有控制公司的意图,这意味着法律推定到了5%你可能就有这个意图了,所以要求你公布意图。中国法律是规定收购到了5%就得举牌,披露持股情况,到了30%就必须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宝能的持股还没到30%,因此没有公布收购意图的强制性义务。”
  7月7日,宝能终于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自己持股万科的意图: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一般来讲,投资者分为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根据百度百科和MBA智库的名字解释,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财务投资者是以获利为目的,通过投资行为取得经济上的回报,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套现的法人。财务投资者通常更注重短期获利,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兴趣不大。
  《财经》记者咨询了多位专业人士,他们都表示没听说过“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这个概念。观察下来,华润在万科事件前的表现接近于“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它作为大股东持有万科股票16年,给予万科战略支持,却从不干涉管理层的经营管理。
  但是宝能和华润不同,华润是万科主动引进的大股东,宝能却是不请自来的“敌意收购者”,万科管理层显然不能心存幻想。
  事实上,宝能在“报告书”里的说明已经清楚显示,宝能不打算做宁高宁和宋林时代的华润。报告书说:宝能希望通过前期提案以及后继进程,推动万科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合理改组,通过全体股东的充分协商和决策选出能够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推动万科成为真正具有优良治理结构的上市公司,回到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
  报告书还说:宝能尊重且看好万科的管理团队,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欢迎并真诚希望管理层中的优秀者继续留任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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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科大厦晃动
  一旦华润或宝能介入万科管理,万科就不可能还是往日的万科。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事业合伙人制度和项目跟投制度会不会被废除?
  华润与宝能来势汹汹,万科股权之争未见明朗。在万科内部,企业运营与人员心态也在最近几个月发生着变化。
  6月27日,万科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万科总裁郁亮在会上直言,2015年7月以来的万科股权纷争,已经给万科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现在部分已签约的项目出现解约和中止签约,万科管理团队及整个员工队伍也出现一些不稳定情况。
  6月30日,部分深圳万科员工走上街头,向深圳市政府请愿。在网上流传的一张《保卫万科请愿书》上,万科人写道:“公司未来在哪里?职工利益谁保障?”
  股权之争也开始对万科的投资项目造成影响。一位北京万科的中层管理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他在最近两周感觉到合作方意见不一,顾虑重重,信心摇摆。万科历来将投资权限下放地方一线,未来万科易主后,合作方担忧这一机制或遭改变。
  一些原定的合作正在发生变化。如合同付款条件遭修改,或合同无故延迟。“签一个合同,本来是六次付款结清,现在合作方要求我们必须前期多付,他们怕之后钱收不回来。还有些合同被搁置了。”上述北京万科人士说。
  但另一位深圳万科的中层管理者持相反意见:“是有部分合作方跟我们说拿地合同暂缓,但这是烟雾弹,不足以构成对万科的威胁。”
  业主对万科品牌的疑虑也在增加。尤其是已经购买期房的业主,大多担心交房时间无法保证,亦有人对万科未来房屋质量、物业水平可能的下降表示担忧。
  人心动荡在万科总部深圳感受最为强烈。万科集团总部职能多为服务型端口,如集团办公室围绕董事长、总裁等高管服务。一位万科员工表示,此后华润可能以央企管理作风,撤换万科高管,随之而来的附属人员调整将不可避免,清理过程或延续2年-3年,循序渐进。这一心理预期加重了万科人心浮动。
  已有部分万科高职级人士另作他谋。今年6月,万科原高级副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官陈玮离职。据《财经》记者了解,由于万科股权局势不明朗,一些层级较高的老万科人与管理者,正陆续以不同名义离开万科。外界虽还能在公司名录里看见他们的名字,但实际上,他们中已有部分以退休名义离开,或以不再分管万科重要业务的名义从万科核心业务逐渐撤离。
  “这些人看似是业务权限变化,实际是慢慢离开。自股权事件开始,陈玮已经在万科内部变动一段时间,最后离职亮相,外界才有所知。他不会是唯一一位。”上述万科员工说。
  多位万科员工告诉《财经》记者,最近一段时间,他们接到猎头询问跳槽意向的电话开始增多。与之相对,一些本已经谈好要入职万科的人开始犹豫是否还来。万科薪资体系是底薪为辅,浮动薪水为主,在前景未知情形下,这一设计同样增加了外部人员进场的顾虑。
  企业大忌是人心溃散。对万科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惧,正令万科员工心态遭受冲击。
  “(股权之争对万科)肯定有影响,我主要聚焦管理提升,稳定干部队伍。尽力而为,对得起方方面面即可。”一位万科高管对《财经》记者说。
  据《财经》记者了解,万科员工心态已开始分化。一位万科深圳分公司中层管理者认为,万科高管队伍中,普遍心态是担心地位不保,担心原有的持股收益范围缩减甚至消失;而另一部分接近于管理层的万科老员工心态微妙,他们既不属于高管圈层,又凭借过去积累了一定财富,面对此事他们态度暧昧。而在万科基层,员工们显得有点无动于衷,因为大家对现状并非十分满意。在一些城市,万科人对于万科品牌的集体归属感,并非如外界想象得那么深。
  “熙熙攘攘莫非利来利往,这些心态大多跟切身利益挂钩。”上述深圳分公司中层管理者说。
  从切身利益延伸出来,对万科事业合伙人无法继续的担忧登上台面。
  万科在2014年推出的事业合伙人计划,是万科目前的核心经营机制,该机制既是防止外部入侵的需要,也是万科发展的需要。万科高级副总裁谭华杰认为,事业合伙人机制的核心在于重新界定与设计债权人、股权投资人和合伙人的收益分配方式,试图从根本上解决创造剩余和分配剩余之间的问题,从而让管理团队与股东共同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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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合伙人将员工和公司捆绑得更紧密。合伙制企业在律师、会计、咨询等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多年,但房地产界是万科开了先河,它亦是万科管理层在地产白银时代推出的长期方案,目的是让员工成为公司的主人,收益激励,风险共担,提高工作积极性,推动万科发展。
  在今年6月27日的万科股东大会上,郁亮表示,万科做事业合伙人计划,源于2014年万科股价特别低迷,需要用机制让万科业务骨干、管理团队跟股东保持更紧密联系。
  “过去我们对股价关心不够,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把管理团队关注点跟股东关注点更多绑在一起。我相信这个机制能使管理层骨干和股东之间有一个非常好的和谐关系,我们共同创造价值,共同分担,共同分享。”
  郁亮认为,万科去年的骄人业绩跟事业合伙人制度息息相关。2015年,万科房地产销售额2614.7亿元,同比增长20.7%。2016年上半年,万科房地产销售额达1900.8亿元,稳居同行第一。
  在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主要发力于三个方面,一为持股计划,二为项目跟投,三为事件合伙。
  其中,持股计划是万科EP(经济利润)奖金制度的延伸。2014年,万科取消当期发放个人奖金,将每年提取的经济利润奖金全部作为集体奖金,封闭运行三年。同年,事业合伙人由EP奖金制度演变而来,万科将集体奖金委托给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盈安合伙),引入融资杠杆,在二级市场买入万科A股。
  2014年5月28日,盈安合伙首次增持万科A股股票。第一批有1320名事业合伙人,包括4名万科董事会成员王石、郁亮、孙建一、王文金,监事会成员解冻等人。当日事业合伙人购入万科A股股票3583.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3%。此后,盈安合伙多次购股,截至2015年1月27日,盈安合伙认购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合计持有4.94亿万科A股,占公司总股本4.48%。
  如今,奖金池的数额很高。仅在2015年,年报显示,万科根据原经济利润奖金方案计提2014年度经济利润奖金7.637亿元,全部作为集体奖金。
  而项目跟投制度,万科推行于2014年4月1日,这是为团结万科上下,提高项目效益而生。跟投细则规定,万科项目一线公司管理层和项目经理须强制跟投,其他员工自愿跟投。万科跟投分红时间在项目累计经营净现金流回正后,可分批次分红。项目清算时可以退出,但中途不能转售和退出。
  在万科运营管理层面,跟投制一度被万科内部视为良性循环的推手。郁亮在2016年6月27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表示,万科去年累计开放76个跟投项目,较非跟投项目的开盘认购率增长4%,开盘周期缩短近五个月,首次开盘的毛利率增长6%,营销费用由2.1%下降至1.58%。
  自万科推行项目跟投制后,房地产界跟投风潮渐起,碧桂园、金地、当代置业等房企都开始展开项目跟投,成色各异、命运各异。
  万科事件爆发之后,事业合伙人制度逐渐被当作万科“内部人控制”的证据。6月26日,在宝能罢免万科全体董事、监事的议案中,宝能系认为,“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作为万科管理层核心管理制度,不受万科正常管理体系控制,系在公司正常的管理体系之外另建管理体系,万科已实质成为了内部人控制企业。且公司董事、监事在该制度中获得的报酬及其依据,董事会从未向投资者披露过,这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
  但在7月7日的报告书中,宝能又改口说,作为第一大股东,宝能与万科全体股东包括万科其他重要股东、中小股东与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利益诉求高度一致,将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尽管如此,鉴于华润也曾与宝能同声批评万科的“内部人控制”,且将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视为例证。双方无论谁今后执掌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的调整或叫停都在预料之中。若废除事业合伙人制度,万科的经营机制将发生根本性动摇。万科内部对此忧虑渐浓,悲观气氛弥漫。
  金地集团(10.460, -0.12, -1.13%)跟投制的夭折就是一个前车之鉴。2015年5月8日,由于股东意见不统一,酝酿大半年的金地核心成员跟投计划在金地股东大会上被否决,这让金地管理层始料未及。而金地的两个大股东生命人寿和安邦保险之所以对跟投方案投反对票,是因为他们认为没法控制管理层向员工倾斜利益。
  对于万科高管及各地方公司总经理而言,万科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关系其切身利益。一位万科事业合伙人说,“我有好几十万的奖金在持股计划里,已经做好未来这笔钱可能不复存在的准备了。”
  《财经》记者接触到万科更多分公司一线员工,他们对项目跟投制的前景持悲观态度。
  “我们员工项目跟投,都是拿自己的钱出来跟投,就像买理财产品,有些人会以公司亲属名义加钱进去,牵涉面就更大了。未来华润或宝能怎么处理这笔钱?这会有很大不安定因素。”一位北京万科员工说。
  “跟投现在是万科员工最为关心的事,很多有一定职级的员工,跟投收入几乎抵得上工作收入,之前我们觉得收益来得很容易,因为在收益算法和政策导向上倾斜员工明显,现在担心被终止。”另一位深圳万科员工说。
  跟投制背后是一个资源倾斜的运作机制。一位万科前中层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在万科跟投制里,很多项目内部跟投,都是加大跟投杠杆比例,收益颇高。这源于各地城市公司对项目有选择的跟投,在运营、成本、资源等倾斜下,公司剥离营销费用,确保跟投收益率。万科是城市公司制,总经理操作这些较容易。
  “前几年,跟投制刚开始,跟投项目赚钱是大概率。那时投十万,回报几十万都很正常。如今出了股权的事,万科有些地方公司已经暂停了杠杆跟投,这对大家跟投积极性有影响。现在内部担心最多的是,未来新机制会把跟投叫停了。”上述前万科中层人士说。
  种种心思翻转背后,万科变脸已成各方共识。当华润或宝能逐渐扩大话语权之后,万科会走向何方?
  上述北京万科中层人士认为,“华润是典型的央企风格,慢、偏保守,市场化比不了中海,待遇也不如万科。”若执掌万科,会考虑平稳过渡。在商业地产领域会比现在的万科更进取,拿更多商业项目。不像原来万科比较执着于算账,较少获取商业项目。“华润做商业,商业周期长,公司决策层的耐心很容易被商业培养起来,对开发周期就没有那么敏感了。”
  一位傅育宁的多年老部下告诉《财经》记者,华润是业绩文化导向,傅育宁较理性,思维严密,工作态度认真,下班到点就走,很少喝酒和应酬。
  至于宝能,“宝能首要是维持,把手里资源加速变现,对新增投资很谨慎。未来宝能还可能会在三四线城市用万科招牌发力。”上述北京万科中层说。
  无论如何,一旦华润或宝能介入万科管理,万科就不可能还是往日的万科。
  多输局面能否避免
  如果博弈各方不肯妥协,管理团队集体出走,万科就会伤筋动骨走向平庸
  对一家公司而言,创始人的存在感甚是微妙。此前,关于王石卸任董事长的传言已久,王石去留一度被视为解决本次万科事件的关键。
  “王石很率性,他为声名所累,爱惜羽毛,到了这个阶段,似乎所有人都希望他走。其实很早之前他就想过要走,只是到这一步,会走得很难看。他应该也蛮难过。放权十多年,曾表态不再回来做拯救者。但出了股权的事,他还是回来做了很多努力。”一位职位不高但熟悉王石的万科员工说。
  但该员工随即希望《财经》记者不要误解,事实上,万科内部普遍认为,若王石离开,郁亮及其他高管成员留在万科的可能性较低。即便留下,也是很短暂的过渡性质的留。
  万科高层的态度就要坚决得多。一位高管近日向朋友表示:管理层不会出现个别人换掉,其他人留下的可能性;不会有王石换掉,郁亮留下的可能性,也不会有郁亮走了其他高管留下的可能性;要走就是全体离开,这应当是管理层的基本态度。
  一旦谈判破裂,就破釜沉舟,集体出走,二次创业,未经证实的说法是:万科部分管理层人士愿意做这样的准备,甚至有人已开始酝酿新公司的名字。
  2014年以来,郁亮曾带队到腾讯、阿里、小米等多个风口公司交流学习,最终选择了同城的华为作为自己的对标公司。郁亮和他的伙伴们非常欣赏任正非对资本和劳动(知识)的看法,欣赏华为资本劳动按1∶3比例分配的分享机制,欣赏华为以奋斗者为本的管理理念。
  股权争夺战爆发后,万科高管间曾讨论过地产业发展到今天的要素排序,结论是第一是人,第二是地,第三是钱,同时钱和地都是跟着人走的。如果二次创业,就可以打造一个合伙制的新公司,新公司可以把60%的利润分给合伙人,开启地产业知识雇用资本的新时代。
  “其实即使能跟华润宝能达成妥协方案,万科管理层的话语权也肯定要比现在下降,跟股东的沟通成本一定会增加,也一定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率,与其这样,不如就此创业更加干脆利索。”《财经》记者获悉,持这种心态的人在管理层中并非个别。
  但到了基层,情况就大大不同。“基层没有狂热,无论是谁来当大当家,企业都需要人干活。”一位深圳万科员工说。
  “万科管理层的分析有道理,但对创业不要过于乐观,好的管理团队不等于好的创业团队。管好万科和再造一个新万科,需要的能力完全不一样。”一位正在创业的前主流房企高管对《财经》记者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社会学者则批评了管理层集体出走的想法。在他看来,华生所说的“郁亮如果刀架在脖子上牺牲创始人和精神领袖王石以自保,这样的污名这辈子也洗不清”,实际上就是道德绑架,就是袍哥文化,是桃园结义的中国式商业文化,这与王石一直倡导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恰恰是背道而驰的。
  “王石要是真爱万科,真为万科好,就不会号召或默许集体出走,而是劝说郁亮和管理团队留下来传承万科文化,自己主动退隐,留下一个华盛顿式的背影让后人景仰。”这位学者说。
  无论如何,若真的谈判破裂,传闻中的万科管理层几百人集体出走情况一旦发生,持续年余的万科事件就是多输结局。几乎没有人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包括一心争夺万科控制权的华润与宝能的大多数高层人士。毕竟,如果自己费尽心机争来的是一个空架子,那此前的努力又有何意义?但华宝体系内确也有人对集体出走传闻不以为然:地产界能人多的是,大不了广撒英雄帖,重组团队运营万科。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从6月底开始,多位社会名流发声劝说当事各方换位思考弃战求和,其中融创董事长孙宏斌和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的观点具有代表性。
  孙宏斌说:“我比较好斗,但自从我长大了我就不想斗,只要斗就是两败俱伤。我想给姚老板带话,这就是个买卖,别较劲,万科也别较劲。建议坐下来谈谈,双方不可能都满意,但可以相互做出一些妥协。”
  周其仁说:“我研究过科龙、健力宝、红塔山这些公司,说来不免令人唏嘘,大股东与创业企业家冲突,最后都是企业家命运悲惨,而公司辉煌也烟消云散。科龙案例之后,我写过一篇《可惜了,科龙》,这次真不希望再写一篇《可惜了,万科》。这两天看到万科案有转机,那就好,打够了坐下谈,好好找一个合作解。”
  7月8日,新华社记者分头采访了王石和姚振华,双方观点仍然针锋相对,但也不乏善意释放。
  王石说,万科团队应当摒弃鱼死网破的斗争哲学,在多元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框架下,找到一种折中的、共赢的方案往前走。
  姚振华说,我们将本着对事不对人的态度,从大局出发,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从万科长远发展出发,以最大的诚意与各相关方进行坦诚沟通,尽快平息纷争。
  那么,接下来博弈各方的妥协机会,就是谈判调整“6·17董事会”的重组预案,使之在第二次董事会上获批,然后共同促成新重组预案在股东大会通过。股东格局确立之后,各方再充分讨论,形成一个符合股东现状的新董事会,同时保留现管理团队,并尽最大可能保持现企业文化、经营机制、经营风格。
  果能如此,万科这辆已然驶到悬崖边缘的豪华房车,就能转危为安,重新驶上阳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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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19:36 | 只看该作者

刘姝威:万科之争核心是宝能举牌合规性问题


 万科股权之争从2015年7月10日宝能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万科A(18.750, -0.07, -0.37%)股累计达到5%算起,至今已经一年了。万科股权之争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也将成为大学教学的经典案例。
  从金融监管角度分析,万科股权之争的核心问题不是股权归属问题,而是宝能举牌万科合规性问题,产生这个问题的背景是我国金融领域分业监管。
  一、钜盛华和前海人寿
  根据万科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宝能通过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和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举牌万科。
  姚振华通过个人独资的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集团”)出资约1亿元,持有钜盛华67.4%股份。钜盛华持有前海人寿51%股份,姚振华通过钜盛华间接持有前海人寿34.37%股份。
  据2016年4月万科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海人寿成立于2012 年 2 月 8 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海人寿的总资产560亿元,总负债500亿元,资产负债率89.45%。
  据2016年7月7日万科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钜盛华成立于2002 年 1 月 28 日。截止2015年12月31日,钜盛华的总资产2603亿元,总负债1965亿元,资产负债率75.47%。
  二、钜盛华和前海人寿买入万科股份
  据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7日万科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我们整理前海人寿和钜盛华买入万科股份的明细。
  (1)前海人寿买入万科股份
  前海人寿从2015年1月开始,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万科A股股票,此前,前海人寿未持有万科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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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2016年7月7日万科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5年10月20日,前海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持有万科A股735,877,445股,占万科总股本的6.66%。(注:按照披露的数据累计,前海人寿持有万科股份累计735,865,584股)
  (2)钜盛华买入万科股份
  2015年7月钜盛华开始买入万科股票。截至2015年7月24日,钜盛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28,040,510股,占万科总股本的0.26%;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421,574,550股万科A股票收益权,占万科总股本的3.8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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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收益互换合约中,钜盛华将现金形式的合格履约保障品转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按比例给予配资后买入股票,该股份收益权归钜盛华所有,钜盛华按期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钜盛华回购证券公司所持有股票或卖出股票获得现金。具体交易安排如下:
  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4日之间,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按照钜盛华的投资指令共买入万科A股股份297,320,213股,占万科股份2.69%。
  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4日之间,华泰证券(20.100, 0.20, 1.01%)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按照钜盛华的投资指令共买入万科A股股份124,254,337股,占万科股份1.12%。
  截至2015年10月20日,钜盛华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买入万科A股331,716,907股,占万科总股本的3.00%,通过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万科A股37,357,310股,占万科总股本的0.34%,以收益互换的形式享有万科A股556,986,255股股票收益权,占万科总股本的5.04%。
  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17日,钜盛华回购其以收益互换的形式享有的万科A股556,986,255股股票收益权,所涉及股票数占万科总股本的5.04%,该部分股票转由钜盛华直接持有。
  截至2015年11月17日,钜盛华持有万科股份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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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12月4日,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549,091,001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96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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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钜盛华于2015年11月25日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西部利得宝禄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西部利得金裕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约;2015年11月24日与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安盛1号、2号、3号资产管理计划和11月26号签订广钜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约;2015年11月24日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泰信价值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合同约定,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A股股票,各方一致同意,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资产管理人应按照委托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需要资管计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资产管理人应按委托人出具的指令所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7月6日,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万科A股票548,749,106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9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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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2016年7月7日万科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6年7月6日,钜盛华合计持有万科A股股票2,023,910,579股,占万科总股本的18.33%。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888,713,162股,占8.04%;通过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37,357,310股,占比0.34%;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持有1,097,840,107股,占比9.95%。
  三、宝能举牌万科的分业监管边界
  由于我国金融领域实行分业监管,所以我们必须先区分宝能举牌万科合规性的分业监管边界。
  (1)保监会的监管边界
  前海人寿的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监会的监管职责包括: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在万科股权之争中,保监会的监管边界应该在是否允许前海人寿用保险资金买入股票及其前海人寿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购买股票以及没有发现前海人寿有违法违规的行为,那么,在万科股权之争中,保监会的监管工作就结束了。
  (2)银监会的监管边界
  钜盛华有义务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公布公司的2015年财务报告。但是截至2016年7月7日,钜盛华仍然没有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2015年财务报告,仅披露了钜盛华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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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注意到,钜盛华2015年总负债由上年96亿元增加1965亿元,增加了1868亿元,同比增长了将近20倍。由于钜盛华没有披露2015年财务报告,所以我们无法分析钜盛华的负债结构。
  我们知道,从2015年7月开始,钜盛华大量买入万科股票。2015年钜盛华的负债大幅度飙升,毫无疑问,与举牌万科有关。
  从2015年7月到10月,钜盛华主要用收益互换的配资和融资买入万科股票。从2015年11月末开始,钜盛华主要用资产管理计划买入万科股票。
  根据钜盛华举牌万科后,钜盛华的负债大幅度飙升的事实,银监会应该调查是否有银行借款被钜盛华用于举牌万科。银行借款不能用于权益投资,尤其是,不能用于股权的战略投资。
  在万科股权之争中,银监会的监管边界应该是调查是否有银行借款被钜盛华用于举牌万科。这项调查通过企业贷款登记系统和现场调查,就能够完成。
  (3)证监会的监管边界
  在区分宝能举牌万科的证监会监管边界方面,我们应该首先回顾2015年的股灾。事实上,在2015年春节前后,证监会已经发现场外配资进入股市,由于不是场内配资,所以证监会认为场外配资不是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但是根据法律,工商管理部门、银监会和公安部等部门也认为不是各自的监管范围,所以场外配资进入股市越演越烈。2015年6月证监会被迫“暴力去杠杆”,引发历史罕见的股灾。
  在宝能举牌万科问题上,证监会首先应该确定前海人寿和钜盛华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在所有权方面,前海人寿和钜盛华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姚振华。但是,前海人寿和钜盛华买入万科股票的资金来源是不同的。前海人寿是用保险资金买入万科股票,投保人是保险产品的委托人,前海人寿作为受托人的职责是为投保人的投资保值增值,前海人寿必须服从保监会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在买入万科股票后,前海人寿是否必须服从姚振华的指令?是否有权用保险资金买入股票用于大股东控制上市公司?
  目前,证监会还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审查钜盛华买入万科股票的资金来源,正如证监会不能审查每个股票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一样。但是,钜盛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布2015年财务报告义务,而且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总负债额已经达到1965亿元,一年内总负债增加了1868亿元,同比增长了将近20倍。钜盛华从2015年7月开始举牌万科。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证监会是否应该让钜盛华就其买入万科股票的资金来源作出合理说明和澄清?
  目前,“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 作为资本市场分析用语,虽然立法上尚无明确的投资条件界定和具体规制要求,但在规章层面已经对“战略投资者”的特定义务有所提及且监管层多次强调“战略投资者”相对“财务投资者”应负有更加严格的投资要求和限制性条件。
  在万科2016年7月7日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钜盛华称:“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如果用自有资金或遵循委托人指令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成为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那么,股价波动对这些股票投资者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如果不是用自有资金,而且委托人或债权人没有下达指令买入股票,成为上市公司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那么,一旦股价波动,委托人或债权人的利益将受到严重影响,正如2015年股灾一样。
  万科股权之争之所以持续一年仍无结果,就是因为监管层处理这个问题存在法律空白。由于万科股权之争具有示范效应,在目前缺乏法律依据的条件下,处理不当,就可能像2015年处理场外配资的过程一样,在各方监管边界不清晰的情况下,最终酿成大祸。
  在钜盛华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签订资产管理计划时,虽然钜盛华没有说明其委托资金的来源,但是,钜盛华严格要求受托人必须执行委托人的指令。钜盛华的行为是否为解决万科股权之争提供了一个方向:只有自有资金的出资人有权利决定是做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者还是财务投资者。受托人或债务人必须服从委托人或债权人的指令。
  我们期待,万科股权之争能够促进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制的完善。证监会是否可以考虑制定这样的规则:当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10%,并且声明成为上市公司长期的战略投资人,那么,投资者必须对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做出合理说明和澄清;如果投资人用非自有资金买入股票,则投资人必须取得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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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09:36 | 只看该作者

宝能系成长史:钟爱国资 用保险牌照攻城拔寨




 姚振华在深圳最早的商业痕迹,是于1995年创办、由其出任董事长的新保康蔬菜实业。成立后的3年内,新保康蔬菜实业不仅在深圳连开十余家蔬菜商超,更于1996-1998年连续三年都有在深圳多处获取土地的记录。
  在潮汕籍商人开始活跃于深圳地产界之时,于2000年开盘的中港城令姚振华在地产业首战告捷。他从此彻底从果蔬生意转型房地产,拉上弟弟姚建辉一起逐步搭建宝能系。
  2003年,宝能系突然入股彼时正计划上市的老牌国企深业物流。在深业物流的“一进、一拆、一分”,成为姚氏兄弟资本原始积累的关键一步。尝到甜头的宝能系,之后又陆续拿下建业集团、中林实业的国资部分。
  2009年起,宝能系在地产领域的布局加速。位于深圳后海的宝能太古城大获成功之后,宝能开始在全国复制太古城模式,2012-2015年间在全国20多座城市拓展了40多个地产项目。巨额的开发资金需求,让宝能的金融杠杆之路越走越远,在银行、信托、债券等皆留下大量融资记录。
  2012年,姚振华拿下保险牌照,牵头成立前海人寿,该公司日后成为宝能系最核心的金融平台。借助迅速增长的保费收入,前海人寿一方面反哺宝能系的地产业务,另一方面在资本市场攻城拔寨,连续举牌上市公司。直至宝万之争爆发,姚振华获得全国性的关注。
  万科(000002)“联姻”深圳地铁方案迷局再起,这场可能改写万科历史的股权之战,始于前海人寿2015年下半年的踢门而入。前海人寿背后的宝能系及其实际控制人姚振华,瞬间成为媒体的焦点。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创业的姚振华,有着一代深圳潮商的典型成长路径:蔬菜连锁超市起家,转型房地产捞金,钟爱收购国企,依靠2009年在深圳太古城项目上的爆发,进军全国房地产市场,2012年拿下保险牌照,发力资本市场,直至成为一个旗下业务涵盖物流、地产和金融等多领域的资本大鳄。
  1依托净菜超市拿地,中港城项目切入地产
  姚振华1988年进入华南理工大学,攻读工业管理工程和食品工程双专业。1992年姚振华本科毕业,时逢邓小平南巡讲话,其一毕业就直奔深圳。据称其毕业后的第一个工作单位为深业物流集团,虽说其短暂任职之后即告离职创业,但该公司日后成为了他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关键跳板。
  工商资料能查到的姚振华最早的商业痕迹,是其出任董事长的深圳市新保康蔬菜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保康蔬菜实业”)。这家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11日,成立时注册资本328万元,股东是深圳旷达实业公司(下称“旷达实业”)和深圳乐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乐邦实业”),分别占股14.63%和85.37%。
  追溯旷达实业,潮银实业浮出水面。该公司由姚沐生出资1800万元,姚振邦出资200万元。新保康蔬菜实业的另一家股东乐邦实业,由潮银实业和旷达实业共同占股71.89%。换句话说,姚沐生和姚振邦成了姚振华创业的最早资金来源之一,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尚无从追溯。
  与外界传言的姚振华在深圳龙岗区菜市场卖蔬菜起家不同,工商资料显示,新保康旗下的第一家门店,是1995年在福田区莲花二村28栋底层105B室开的新保康净菜超级市场。1995-1998年间,新宝康蔬菜实业在深圳各区先后开了15家蔬菜连锁市场,其中11家开在福田区,2家开在罗湖区,南山和龙岗中心城各有1家。
  新保康的净菜生意要做大,不仅要扩张,还要以产业上游的蔬菜种植为支撑,介入土地交易因此也顺理成章。《深圳市宝安区1996年土地出让一览表》显示,1996年“新保康蔬菜”在宝安区龙华镇获得了宗地号为A821-6、A827-3、A827-4、A829-2和A829-3的5块土地使用权,共计占地面积超过13.9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获取方式是“协议价”。1997年,“新保康蔬菜实业有限公司”获得龙华宝城48区宗地号为A005-56的土地使用权,面积5129平方米,土地用途是“市场”。
  最终这些土地被作何用已难以追溯,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姚氏兄弟当时已在熟悉土地买卖流程。
  1997年1月“新保康蔬菜实业”获得福田区皇岗渔场一块地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号B113-59,土地用途是“净菜市场”。1998年3月,其又在龙岗中心城获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1998年,新保康蔬菜实业联合深圳市新龙鹏菜篮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龙鹏”),成立了新保康净菜食品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新保康蔬菜实业出资450万元占股90%,新龙鹏出资50万元占股10%。后者是一家集体企业,注册地址在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委大楼,股东是龙岗区大鹏镇鹏城发展公司(下称“鹏城发展”)。2001年,鹏城发展将手中所持有的新龙鹏33.33%股份全部转让给了乐邦实业(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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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深圳正经历着房地产的黄金十年,姚振华身边的各路潮商纷纷大手笔在福田中心区拿地,使得今天的福田中心区矗立着佳兆业、大中华、茂业、星河、皇庭、卓越等一系列潮商背景的建筑。已经做了几年蔬菜市场生意,有了一定原始积累的姚氏兄弟没有旁观。
  资料显示,位于福田区福强路与石厦路交界处的中港城是姚振华开发的第一个地产项目,建筑面积约有10万平方米。姚振华在这块地上先建起了两栋高楼,共90套房,于2000年完工,售价6000元/平方米。后又建设了三栋高层共329套公寓及六层商业裙楼,于2001年完工,平均售价超7000元/平方米。
  中港城项目建设期间,姚氏兄弟彻底从果蔬生意转型。1998年7月,位于梅林三村4栋的一家新开业的新保康净菜超级市场,是能查到的姚氏兄弟开设的最后一家连锁市场。1999-2004年间,姚氏兄弟早期开的十多家果蔬连锁超级市场先后被注销。1999年,新保康蔬菜实业的经营范围增加了“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2002年,中港城商业部分开业,这是姚氏兄弟首次践行商业地产模式。据称,该商城营业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百佳超市进驻并租用其中2000平方米,此消息当时轰动一时。中港城是深圳第一家产权式商铺,即将大部分店铺出售,又将业权商铺通过第三方整体委托品牌经营商统一经营,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姚氏兄弟只留下几层作为旗下企业办公场所。
  根据原深圳国土资源局的记载,中港城所在片区1998年的地价约为1760元/平方米,而中港城项目的总建筑建面积为9.9万平方米,据此计算,中港城的拿地成本应该不超过1.75亿元。开盘后中港城最低售价都在7000元/平方米以上,据此估算该项目的销售额大约为7亿-10亿元。巨额利润成为姚振华真正的第一桶金,也是他日后买下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业物流”)股份的重要资金来源。
  此外,中港城后来也成为了宝能最初总部所在地。工商资料显示,姚振华2002年6月将其设立的宝能投资集团办公场所迁移至中港城裙楼的六楼。
  2000年,姚振华单人出资1800万元成立新保康投资有限公司,也就是宝能投资集团(下称“宝能投资”)的前身。同年,年仅30岁的他当选为深圳市第三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常务理事。
  2002年4月,新保康蔬菜实业改名钜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钜华投资”),注册资本增加到3066万元,股东也由乐邦实业和旷达实业变更为姚氏兄弟,姚振华和姚建辉分别占股75%和25%。2002年,姚振华又和自己全资持股的宝能投资共同出资1200万元,成立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钜盛华实业”),这家公司是姚振华后来进行一系列资本运作的重要平台。同年7月,由宝能投资、钜盛华实业和钜华投资共同出资500万元成立深圳市太古城实业,这家公司是宝能地产的前身,也是日后姚氏兄弟地产征途的大本营。至此,姚氏兄弟控制的宝能系初步成型(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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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入股深业物流:“一进、一拆、一分”
  成功运作中港城项目,姚振华完成了资本的初步原始积累。但他的地产征途还远未开始。此时的姚振华瞄准了一家国有准上市公司—深业物流。
  深业物流前身为深圳市笋岗仓库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拥有大量土地、物业等资产和专用铁路、深圳火车北站货物的装卸权,还拥有保税仓库,具备开展保税仓储业务的资质。
  深业物流背后有着强大的股东,截至2002年,其股东分别是:深圳控股有限公司(00604.HK,下称“深圳控股”)持股51%;香港新笋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笋投资”)持股25%;深圳市众力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力一投资”)持股19.24%;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股2.28%;公司内部职工持股2.48%。
  其中,控股股东深圳控股,如今是深圳市国资委旗下最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隶属于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众力一投资则隶属于深圳笋岗仓库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股东是340多名员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则是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前身。
  深圳控股公告显示,2001年深业物流已经完成A股上市辅导工作,正式申请上市;2002年业绩报告显示,深业物流仍在等候上市。
  也就是在此时,宝能投资2003年1月突然进入深业物流的股东名列。工商资料显示,其原第二大股东新笋投资持有的25%股份变成了宝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按照工商登记信息,当时新笋投资25%股份对应出资额是4019万元。也就是说,宝能拿到这25%的股份代价不应低于4019万元。
  2003年3月10日,深业物流股权再次发生变更。众力一投资退出股东行列,其原持有深业物流19.24%股份对应出资额3093.02万元,变成钜盛华实业持股9.24%、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银通投资”)持股10%。银通投资是宝能系旗下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由钜华投资和钜盛华实业共同出资5000万元注册成立。
  2003年9月的深圳控股中报显示,深业物流拆分上市还在进行中,“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申请上市的相关材料做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正在等候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与此同时,宝能系继续买入深业物流股份。2004年1月,深圳国际信托也退出深业物流股东行列,其持有的2.28%的股份对应出资额398.68万元,全部转让给了钜盛华实业,使得后者持股由9.24%增加到11.52%。
  至此,宝能系一年时间内在深业物流集团的持股从0%增加到46.52%(图3)。期间,宝能投资名称也变更为宝能集团。深业物流董事会出现了多位宝能系成员,包括姚振华出任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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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深业物流上市在即,股东却相继放弃公司股份,姚振华在其中到底开出了怎样的条件,外界不得而知。
  然而,一番动作进入准上市公司的结果是,公司上市遇阻。2004年6月18日的证监会公告显示,发审委将在6月23日对深业物流、大同煤业(5.680, 0.01, 0.18%)、华电国际(4.990,0.01, 0.20%)进行首发审核。但后来的发审委审核结果公告,仅公示了大同煤业和华电国际的审核结果。不久,深圳控股公告称,发审会上,由于支持票数不足5票,深业物流的上市申请未获得通过。
  成立于1985年的深业物流的工商登记经营期限是到2005年8月20日届满。按照规定,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营业期限,在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半年内去工商局变更登记。然而深圳控股透露,“股东内部未能就延长营业期限达成协议”,也就是说,宝能系和深圳控股在就深业物流未来运营方向上出现了分歧,深业物流或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最后,深圳控股和宝能系决意拆分深业物流。2005-2007年间,深业物流多次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申请暂时性经营期限延期,以为分拆留足时间。
  期间,深业物流邀请独立资产评估师进行评估。深圳控股公告显示,2004和2005年深业物流纯利分别为1.55亿港元和1.09亿港元;2005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为8.33亿港元;2006年5月31日,独立估值师对深业物流净资产估值为12.45亿元人民币。
  2006年6月18日、12月11日举行两次股东大会之后,双方敲定大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深圳控股和内部职工占股53.4734%,宝能系旗下宝能投资、钜盛华实业及银通投资共占股46.5266%。分拆后,深圳控股另外成立“深圳深业恒发物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接收被分拆的资产,深业物流的商誉、名字使用权以及其他无法确定的若干资产则留给了宝能系(表1)。从此,深圳控股与深业物流不存在任何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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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资产分拆结果来看,宝能系最终分到品牌使用权及土地、楼宇等诸多固定资产,而其获得的土地和房屋,这在之后都快速升值。
  拿下深业物流之后,该公司所在地深圳笋岗从此成为宝能系的大本营:位于宝安北路和梅园路交叉口东南侧的深业物流大厦里,钜盛华、宝能集团、深业物流和前海人寿等宝能系重要的资本运作平台公司都聚集在这里办公。距离深业物流大厦不到两公里处的宝能汽车大楼,是宝能系的另一个重要基地,宝能控股、宝能地产、粤商小贷总部均设于此。2015年12月17日,王石在万科内部讲话中,将姚振华的发家史总结为,在深业物流上的“一进、一拆、一分”。
  3钟爱国资
  继深业物流之后,宝能系似乎又完成了对另一大型国企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业集团”)的隐性控制。
  建业集团前身为国家冶金部所属鞍钢第一矿山建设公司,1982年参加深圳特区建设,主业为与房地产开发紧密相关的建筑。收购建筑公司,也为不少房地产商所热衷。
  截至2005年,建业集团背后的股东,除了内部员工持股25.149%以外,其余都是大型国企,包括深振业A(7.590, 0.00, 0.00%)(000006)持股61.02%;天健集团(000090)持股6.29%;深圳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安集团)持股3.7699%。当年11月28日,大股东深振业将手中46.0209%股份转给董事长郭世利等824位自然人。
  2009年建业集团改制,股份进一步从国企转到自然人手中。当年5月,深振业A率先将其持有的建业集团14.9999%股权转予深圳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称“建业工会”),交易对价为6413.47万元。
  随后几年,一家名为深圳博腾投资的公司,从上述股东手中陆续收购了建业集团其他股东的绝大多数股权。博腾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股东为伍少年、张登源两名自然人,自成立起就冲着建业集团股份而来。截至当前,博腾投资持有建业集团93.8258%的股份。
  从股权上看,博腾投资与宝能系关系不大,但是有多条线索表明,建业集团与宝能的关系非同一般。
  建业集团改制后,其工商注册地址迁移至深圳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1号宝能科技园。2013年8月,宝能地产成立子公司宝能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设在深圳香蜜湖街道建业一路建业小区21栋,注册资本高达20亿元。同年,建业小区旧改项目变成了“宝能公馆”。
  宝能地产与建业集团业务往来非常频繁,宝能在合肥、新疆、赣州等多地工程的施工单位,都是建业集团。二者关系在财报数据上亦有反映,《宝能地产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14年末,建业集团是宝能地产最大的预付款方,占预付款总额的69.25%。截至2015年6月30日,建业集团和博腾投资分别是宝能地产应收款金额排在第二名和第五名的单位。此外,2014年5月-2014年10月间,宝能地产曾五次为建业集团提供担保,合计逾3.89亿元。
  2014年,建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建业物管”)股权突然发生变更,100%转入宝能控股旗下。不过2016年初,建业物管已更名为吉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从深业物流到建业集团,可以看出姚氏兄弟对国企的偏爱。宝能不仅擅长背靠国企大树,还擅长借助国资、跟随国家政策寻找获利机会。
  早在2002年3月,宝能投资、钜盛华实业联合国林竹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林竹藤”)、中国林业科技研究院(下称“中国林科院”),共同成立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林实业”),宝能系占股50%,后两者分别占股30%和20%。该公司主营业务是竹木集装箱底板的研制和开发。
  中国林科院是国家林业局直属的科研单位,国林竹藤则是中国林科院和宝能投资共同投资的,以生产竹藤产品、林产品合成材料及制品相关技术公司,中国林科院和宝能投资分别占股39%和38%。
  宝能为什么会投资这样一家看起来与自身地产业务毫无关系的公司呢?
  答案在于,国林竹藤生产的竹木复合集装箱底板,收录在当时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国家重点鼓励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国林竹藤也系2000年国家计委计生司高技函[2000]127号文批准建立的新型复合材料做集装箱底板产业化示范工程单位。
  有了国林竹藤的技术加持,中林实业公司承担了国家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创建新兴环保材料与林业生物工程制品基地的任务,并在深圳龙华获得一块占地面积达30万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兴建高新科技示范工业园。
  很快,园区建立起来后,宝能系就开始回购合资公司的股权。工商资料显示,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间,宝能系前后动用资金4600万元,分三次收购国林竹藤和林业科技研究院持有的中林实业共50%股份。中林实业从此由宝能系全资持有,位于龙华30万平方米的科技园土地也全部落入宝能之手。曾经的高新技术示范工业园摇身一变,成了今天的宝能科技园所在地。
  4太古城项目再爆发
  如今的宝能系以地产业务为外界熟知,但事实上宝能在地产领域介入早,却发力晚。中港城项目之后,直到2009年,这家被外界认为神秘低调的公司才有第二个地产项目面市,即位于深圳后海的太古城。不过查询姚振华2006-2009年间的商业动作,可发现他曾经“磨刀霍霍”准备过一个叫“深圳未来乐园”的项目。
  2006年5月20日的《深圳特区报》报道了宝能投资与法国未来乐园集团签订总投资额为16 亿元的“深圳未来乐园”项目的消息。该项目初步选址西丽,规划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整个工程主体计划于2008年底或2009年建成。按照报道,“乐园建成后可以媲美香港迪士尼乐园,辐射整个珠三角”。随后两年里,深圳本地媒体对未来乐园项目有过多次报道。
  时任深圳市长的许宗衡,在2008年4月召开的深圳市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及了未来乐园项目,并提出要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两周后,《深圳特区报》再次报道许宗衡专门听取未来乐园项目的情况汇报,这次报道中,项目投资预算由16亿元变成了45亿元。这也是关于未来乐园的最后一则公开消息。
  2009年开售的宝能太古城是一个综合体,住宅部分由17座24-32层的塔楼组成,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以豪宅定位。其首期开盘的南区900多套精装房,均价2.6万元/平方米,一天之内卖完,刷新了当时深圳豪宅日光的纪录。
  根据公开信息,宝能在2005年获得太古城的土地使用权,2009年开售时赶上4万亿红利、深圳地产复苏的好时点,令其在此项目上获利颇丰,该项目仅住宅部分就卖了91亿元(表2)。自此宝能才算真正被地产业界注意到。其后开业的太古城商业部分—宝能all city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也获得了较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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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新财富查询2004-2009年深圳土地公开出让信息,并未找到宝能获得太古城地块的记录。而根据深圳规土委的记载,2005年后海大道所在区域地价约为900-1000元/平方米,以此计算宝能地产拿地总价不超过5亿元,除去建筑成本、贷款利息等,保守估算宝能在太古城项目仅住宅部分即净赚数十亿元。
  这种突如其来的成功似乎启发了宝能,随后宝能地产开始在全国以极快的速度复制这种模式。
  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至今,宝能地产在全国共获取土地超过45宗。除了大本营深圳,宝能的布局已延伸至珠三角的云浮、韶关、佛山、广州、惠州、肇庆,长三角的上海、芜湖、无锡、扬州,环渤海的北京、天津,东北的沈阳、大连、吉林,以及南宁、赣州、福州、合肥、西安、乌鲁木齐等二三线城市。
  从项目类别上看,宝能的产品线分为城市综合体、高端住宅、现代产业园和酒店度假区等多种。由于其在多城获得地块均被规划为该城的地标性建筑,因而宝能被称为“高楼爱好者”。目前,宝能在建、规划的2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达20栋,包括佛山宝能金融大厦、合肥宝能金融中心、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等。其建设的大连宝能城高368米;合肥宝能城高500-600米;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高568米,为东北亚第一高楼;新疆宝能城268米,为中亚第一高楼。
  在深圳笋岗宝能总部深业物流大厦的对面,设计高达328米的深圳宝能中心正在建设中,建筑有70多层,总面积22.7万平方米,预计2018年投入使用。另外,宝能还在旁边建设了商业中心六金广场,拟跟宝能中心同步入市。
  5拿地不走寻常路
  “宝万之争”爆发之后,激进的拿地风格是宝能被王石诟病的地方之一。王石在内部讲话中提到,宝能曾经以高于底价10倍的价格和万科抢地,而且地块到手后,宝能并不开发,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这种拿地风格下,难怪一直奉行“超过25%利润的生意不做”原则的王石难视姚振华为同类。
  查询深圳历年土地出让合同一览表,万科、华侨城、康达尔(35.860, -0.47, -1.29%)等房企项目拿地,大多通过招拍挂得来。然而追寻宝能过往拿地痕迹,通过公开招拍挂获得土地的记录不多,与其公开的囤地面积形成鲜明反差。除了深圳中港城和太古城拿地方式不为外人所知,宝能其他项目拿地方式也各有路径,且不时隐身幕后。
  例如,2014年5月,深圳宝安中心区的一宗土地拍卖现场引得全城瞩目,包括龙光、卓越、华侨城、金融街(9.760, 0.01, 0.10%)等地产商竞相争逐。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经过360轮举牌,约3小时的激战,这块地最终以48.3亿元的价格成交,刷新当时深圳最高土地单价记录。而最终竞得者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深圳金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利通”)。工商资料显示,金利通是由渤海信托和平安信托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壳公司,当时,同行猜测金利通幕后大佬指向宝能系。果不其然,两年后的宝能集团官网显示,在该地块所在地,宝能旗下项目“金利通金融中心”正在建设中,由两栋高225米的双子塔写字楼组成。
  宝能地产开发的位于西丽的“宝能城”所在地,原本是一家奶牛场,与宝能系没有任何关系,因城市规划原因,从畜牧用地转为商品房开发用地。嗅觉敏锐的姚建辉利用该地块股东三次债务纠纷形成的司法拍卖,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两次公开拍卖中,以低价将该地块共15万平方米住宅用地全部收入囊中。事后被该地块原产权所有者实名举报宝能“做局拿地”,但遭到宝能否认。
  宝能近两年在深圳的另一重要项目—宝能公馆,土地来源也不寻常。宝能公馆位于深圳福田竹子林,属于豪宅林立的香蜜湖片区,地理位置优越。深圳规土委网站显示,该项目(一、二期)总建筑面积达19.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4.2万平方米,商务公寓逾4万平方米,商业面积1.4万平方米。
  该地块原为建业集团早期开发的建业小区所在地,早在2007年建业集团就已介入到该项目的旧改规划中。建业集团主导申请城市更新项目并完成拆迁之后,完成对建业集团隐性控制的宝能忽然介入,并将该项目直接命名为宝能公馆。该项目2015年9月开盘,开盘均价高达8.5万元/平方米。
  6金融杠杆撬动下的地产扩张
  目前宝能在全国20多座城市密集拿地、开工,根据宝能地产2015年发布的债券募集说明书,这些项目的总预算需要资金超过800亿元。
  大部分时候,宝能开发项目采取的都是高杠杆模式,从支付土地出让金环节就开始融资。例如一份名为“歌斐诺亚宝能赣州1号”的投资基金产品显示,2014年8月,该基金将其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徽商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向宝能泰盛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支付宝能世纪城项目所属地块剩余土地出让金和开发项目地块的经营开支。
  传统银行开发贷是宝能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其他融资渠道还包括信托、资管、债券、股权交易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宝能合作过的信托及资管机构包括:五矿信托、陆家嘴(22.820, 0.18,0.80%)国际信托、大业信托、兴业国际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天津信托、华融国际信托、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时资本等。和大多数房地产公司一样,宝能发行信托玩的是层层借款的游戏。例如,以上一个项目的股权做抵押,筹集下一个项目的开发资金或者土地出让金,或者以另一个项目的销售收入作为融资项目的还款来源或者抵押。
  Wind的统计显示,2013年,宝能控股将其所持宝能地产2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4607亿元)质押给华润信托,筹集资金2亿元用于深圳宝能公馆项目的开发建设、16亿元用于宝能地产赣州项目的开发建设;2015年,在取得新疆宝能城综合体项目269.57亩地土地使用权后,宝能将其抵押给华融信托,融得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第一阶段的建设开发,还款来源是“宝能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收入”。与宝能地产相关的类似信托项目,在公开资料中能查询到的不下十款。此外宝能地产曾联合多家基金子公司发行十余款集合理财产品。
  宝能地产还将融资方式瞄准了企业债。深交所2015年12月发布的公告显示,深交所固定收益部就宝能地产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了反馈意见。
  2012年,宝能系最核心的金融平台前海人寿宣告成立,姚振华出任董事长。之后,前海人寿成为宝能系地产业务又一个重要的资金提供方。宝能系的地产资产,除了掌控在宝能地产手中的部分外,持有最多的便是前海人寿。梳理前海人寿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大部分都是通过转让、增资、借款等形式,用于帮助宝能地产及其旗下子公司进行项目融资。
  前海人寿成立后发布的前五个公告,编号为“临2013-01”至“临2013-05”,全部与宝能地产旗下地产项目有关。例如,一份公告显示,前海人寿向佛山宝能合计投资1.55亿元,持有佛山宝能49%股权;另一份公告显示,前海人寿向佛山宝能提供借款3.2亿元。2013年8月,前海人寿分别出资2.12亿元、4.96亿元受让宝能地产、宝能商业分别持有的宝能酒店12%、28%股权。2013年11月,前海人寿出资1.302亿元、2265万元,分别受让宝能地产旗下韶关德丰源100%股权、惠州宝能100%股权。
  这种状况持续到2014年。前海人寿编号为“临2014-01”至“临2014-07”的7个重大关联交易公告,涉及的均为房地产股权投资或借款,总金额达17.5亿元。
  除此之外,2014年4月前海人寿还和钜盛华共同发起成立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深圳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外简称“广金所”),注册资金3亿元。其发布的融资标中,有不少涉嫌为宝能系多家子公司进行融资。例如,2015年广金所平台上的明星产品“广富系列”,年华收益率高达12%,其中不少项目借款方就来自宝能旗下的地产板块。比如“广富-盈宝11D号(大学生专属)”项目借款人是南宁宝能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投向为南宁宝能城市广场项目;广富-盈宝22X号,借款人是合肥宝能房地产公司;广富-盈宝5J号的借款人是云浮宝能城市广场;广富-盈宝5M号的借款人是宝能地产。而项目的担保方—深圳前海宝能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又是宝能投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此外,前海人寿股东经常质押其股权,用于筹措资金。拥有前海人寿51%股权的实际控制人钜盛华,2015年12月质押了前海人寿股权给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前海人寿的其他股东深粤控股和粤商物流,也都将前海人寿股权进行了质押。这种融资手法在明天系、生命人寿富德系等民营企业中的运作颇为常见。
  7二三线城市项目面临去库存重压
  2012-2014年,随着前海人寿保费收入“井喷式”增长,宝能系成为规模以上房企中的土地储备隐形冠军。2014年宝能对外公布的土地储备超过2000万平米。另外,前海人寿亦全资持有不少地产项目,2015年前海人寿财报显示,公司全资持有的房地产业务性质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逾133亿元。
  宝能地产一直在采用金融杠杆撬动商业物业运营,以加快商业地产的开发和快速复制。不过,在借用险资、信托等融资工具的融资时,最怕遇到投资项目周期与融资工具期限不匹配的问题,巨额贷款要求地产项目快速开发售卖以回笼资金,未来商业项目的运营无疑对宝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宝能地产在全国的拿地和项目策略可概括为“布局全国,重仓深圳”。宝能官网上公布的在建或已经建成的项目有51个,其中在深圳的项目就有14个,占项目总量的近1/4。据测算,宝能在深圳之外已经售罄或正在售卖的项目,累计销售额不超过300亿元,其中深圳项目占接近一半(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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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之外,宝能布局的城市大多为二三线城市。受近一两年国内二三线城市去库存压力的影响,宝能地产的销售业绩也难见起色。不少项目从2013年开盘售卖,存货长时间难以消化。以沈阳水岸康城为例,该项目总建筑规划面积70万平方米,2013开盘,卖了三年,仅售出3.181万平方米,累计销售额才1.27亿元。
  宝能开发的大型综合体一般由商住综合加超高层建筑组成,其中超高层建筑多数安排在项目后期进行建设,具体时间则取决于项目的开发与销售进度。从统计情况来看,在销售乏力的情况下,有的城市的超高层建筑的建设进度被一再推迟。号称“东北亚第一高”的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主楼,在开工近三年后仍处于地基施工阶段。
  去库存周期长、销售不佳、收支失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萎缩,都是导致宝能在金融杠杆运用上越走越远的原因。
  8宝能系的资本市场布局
  在姚振华谋划成立前海人寿之前,宝能系就不断涉足资本市场。
  早在2010年,宝能系核心公司钜盛华和傲诗伟杰有限公司(银通投资更名)首度亮相资本市场,斩获了ST湖科(600892),该公司后更名ST宝诚(62.870, 0.75, 1.21%),现名宝诚股份。2012年宝诚股份发布一项定增预案,拟向宝能系旗下公司发行6000万股,募集5.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遭到证监会否决。
  同年,姚振华又通过旗下关联公司,以一致行动人的身份三度举牌深振业,与深圳国资委争夺控制权,致使深振业股价一路走高。此后两年,宝能系又先后从以上两家公司撤出。
  前海人寿成立后,2012年5月,姚振华卸任宝能地产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将地产业务交给了弟弟姚建辉,自己则通过前海人寿和关联公司一心在资本市场纵横捭阖:先后增持天健集团、70亿元参与华侨城(000069)定增、两度举牌万科……
  2015年下半年,前海人寿在二级市场愈发高调,累计举牌达18次,屡屡重金砸进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被举牌的公司包括南宁百货(10.410, -0.03, -0.29%)(600712)、中炬高新(13.240, 0.20, 1.53%)(600872)、韶能股份(10.660, 0.01, 0.09%)(000601)、明星电力(13.310, 0.21, 1.60%)(600101)等。最终前海人寿在与万科的股权争夺战中,遭遇王石公开反击而使得姚振华彻底进入公众视线。姚振华也开始被称为“金融资本大鳄”。
  姚振华的金融宏图暴露,保险之外,宝能系布局的金融业务还包括基金、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小额贷款等(图4)。宝能在金融领域的布局远未完成,2016年初,媒体报道宝能邀请平安信托原董事长张金顺加入,外界认为,宝能系在为将来打造金控平台做准备。2016年5月,保监会核准了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前海财险”)的开业,该公司由姚振华出任董事长及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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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2:23 | 只看该作者

宝能是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吗?



 “万宝之争”出现戏剧性变化。近日,万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钜盛华”)关于权益变动的通知,而在这份万科A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中,宝能系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原本是在“万宝之争”中与万科团队在正面撕杀的宝能系,忽然将自己定位成“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这让很多关注“万科之争”进程的人们的脑筋一下子都难以“急转弯”过来。我甚至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看错了。毫无疑问,宝能系的定位将我心目中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的形象彻底颠覆了。原来,“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也可以与公司团队展开正面搏杀,甚至将对手杀得人仰马翻。这样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未免太彪悍了点。

  但不可否认的是,宝能系确实是把自己定位成了“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只是笔者还是“死脑筋”,适应不了宝能系的这一角度定位。所以对宝能系“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定位充满了疑惑。以笔者拙见,宝能系作为“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的定位是不太合适的。

  首先,就宝能系购买万科股票的资金来源来说,宝能系是不适合作为“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的。因为从外界的分析来看,宝能系的收购资金来源于销售的万能险,并且还是采取了资金杠杆的方式进行收购。从7月5日、6日的增持来看,宝能系的资金杠杆为1:2。象这种来自于万能险的资金,尤其是杠杆资金,显然是不适合作为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的。

  其次,就宝能系在收购万科股权时所采取的高举高打的收购方式来看,也是与“财务投资人”的身份不相符的。因为作为“财务投资人”必须考虑买进股票的成本,但在去年12月份宝能系对万科股票的买进,明显属于拉高进货,从而抬高了宝能系买进万科股票的成本。包括7月5日、6日对万科股票的增持,明显是在万科股价没有下跌到位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都不符合“财务投资人”之所为。

  其三,如果只是“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宝能系就不应引发起华润与万科团队之间的矛盾。虽然我们不能把“万华之争”的责任都归咎于宝能系,但宝能系确实是引爆“万华之争”的重要因素。因为正是宝能系夺去了华润的第一大股东位置,也正是宝能系的步步逼进,迫使万科团队考虑引入深圳地铁进行重组。宝能系如果能够尽早表明自己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身份,并与华润、万科方面做好沟通事宜,不仅“万宝之争”可以避免,而且“万华之争”同样也不会出现。而“万华之争”的出现,宝能系无疑成了受益者。这与“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身份似乎并不相符。

  其四,如果只是“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宝能系就不应该激化“万宝之争”,尤其不应该提议罢免万科的全体董事、监事。宝能系一方面表示“认同万科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认可万科的品牌与管理,怀着与上市公司董监事及全体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和继续发展万科品牌的愿望,投资万科并持有万科股票”,另一方面却表示要“纠正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偏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行为,把万科的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到上市公司法律框架下”,甚至仍然不放弃对万科董事、监管的罢免。而宝能系去年12月四度举牌后曾明确表示,“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宝能系这种出尔反尔、自相矛盾的做法显然不该是“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之所为。

  此外,在拥有万科25%的股权之后,宝能系也以“胜利者”的面目出现了:欢迎并真诚希望管理层中的优秀者继续留任万科。宝能系完全把自己当成万科的主人了,当成万科团队的主宰者了。这样的表现,恐怕也与“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的身份不相符吧?所以,宝能系说自己是“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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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3:45 | 只看该作者
解码宝能系举牌万科路径:耗资440亿浮盈230亿

 半年借助21家机构买入万科;如万科继续下跌,部分资管计划面临平仓风险;宝能系资金储备或达550亿元
  “做万科长期战略财务投资者”,稳坐万科第一大股东席位7个月后,宝能在7月7日给出了其举牌万科的原因。这距其第一次举牌万科,已经过了一年。
  这一理由并没有说服以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为首的万科管理层。“明显宝能是想控制公司,做一些想做的事。”近日,王石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
  新京报记者整理公开信息发现,为拿下市值超过2000亿元的万科,宝能系在半年内,调动了自有平台以外21家金融机构,以融资融券、券商收益互换、质押股权、资管计划等各类加杠杆的方式筹集超过440亿资金。
  如今,宝能已经持有万科25%的股权,距离30%的要约收购已是近在咫尺,“宝能想干什么”的疑问,或接近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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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15:52 | 只看该作者

秦朔评万宝华之争:当人人都在失望 我们因何希望

北大教授论万科股权之争 周其仁:华润做法让人看不懂



 万科A(18.120, -0.15, -0.82%)上周一复牌,“万宝华之争”多了一个股价走势的新视角。和股价起伏跌宕一样扣人心弦的,还有若干新闻: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举报华润宝能;江平等13位权威法学专家召开“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认为“6?17”董事会决议实际并未有效形成;万科工会起诉钜盛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增持万科A股票行为;田朴珺突成新闻焦点;汕头市委书记带队考察宝能,各地潮汕商会会长同行;匿名人士向港交所上市部爆料万科与黑石未公开交易,万科官方否认……
  每个人都在失望
  有专业的意见。律师、投行人士、媒体人、上市公司人士纷纷发言,尽管结论相反,但都有章可循,有逻辑可依。
  当然,也有随意的猜测,狗血的剧情,东拼西凑的爆料。
  也许是太长时间的争执,一浪接一浪的折腾,让很多人审美疲劳,一些微信群里因为意见不合而怒目相向的、退群的、绝交的,都有。一部分人已经厌倦阅读。但如果接下来爆发各种各样的诉讼,或者不断抖出真真假假的猛料,监管方被迫无休止重新调查,涉事方要在监管要求下持续澄清和回复,“万宝华之争”将遥遥无期。各位看官,做好“跑马”的准备吧。
  每个人都在失望。每一种批评、质疑和指责的背后,都代表了一种失望,代表了对和自己预期相反的结果的失望,只是失望对象有所不同。
  我也在失望
  也有人对我失望,包括一些好朋友。在多家公司担任独董的一位朋友微信我:“我们要从制度上推动变革,而不是以个人好恶让谁做大股东小股东。讲制度就不能夹杂个人感情,王石这样的好人能人就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乔布斯被董事会赶走,这不是负面新闻,恰恰说明了西方商业文明的发达程度。”
  我被普遍地看作“挺王派”。其实,从第一篇文章《我的朋友王石,善以及大意的代价》开始,更准确地说,我是“商业文明派”。我对整个商业世界的希望是多一些像万科那样的文明公司,对万科的希望是多一些更积极进取的商业气质。我写过:“N年以来,房地产的日子太好过了,赚钱太容易了,没有多少房地产商不赚钱。万科是不是也多少失去了马明哲式的在伤痛后继续奋起的韧性,任正非式的被美国市场驱逐、只能走向亚非拉欧的顽强?!惶者生存,惊悚者生存,万科是不是有点像‘温水青蛙’?”
  当时我给万科股东的建议是:建议王石出任万科董事会终身荣誉主席,设立特别公益基金,让他专注于对中国商业文明更有价值的公益实践和知识普及,其薪酬待遇由董事会根据他的独特贡献给予特别安排,决不能“人走茶凉”;建议郁亮出任万科董事会主席,他完全具备从更宏观的角度领导万科的德与才,他对于制度的钻研和财务的精通也有利于万科新的飞跃;建议万科在内部选拔70后、乃至75后的优秀年轻人担任总裁(或执行总裁,简短过渡),用更新、更强、更有激情的精神,创造新万科。
  我厌恶非此即彼的排他主义,厌恶双输乃至共死,一直倡导企业端的“好人赚钱”与投资端的“良心资本”相结合的共生主义。所以我第一篇文章的结尾是,“我乐见王石的新时代,郁亮的新时代,万科的新时代,姚振华的新时代。基于商业文明和企业家精神的共生主义,是理想的选择。”
  我不认为王石无缺点,但我不认为他不讲规则。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反收购是一体两面的事,姚振华有收购的权利,万科董事会也有反收购的权利(所谓“挑股东”)。收购和反收购都有依据。收购制度更倾向于保护的法律价值是兼顾效率与公平,以效率为主;反收购制度更倾向于保护的法律价值是兼顾公平与效率,以公平为主。从全球看,反收购决策权的归属,美国模式是董事会决策,英国模式是以股东大会为中心。英国1968年通过的《城市守则》规定,除非董事会事先经过公司章程或其他早先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股东大会批准,否则,董事会面对已经到来或即将到来的公司收购不得采取行动。但后来,英国法院也通过一系列司法判例,确立了董事会在一定情形下的反收购决策权,即董事会基于“正当目的”(为了维护公司的存续和完整),并且采取与敌意收购所带来威胁“相适当”的反收购措施,那么,董事会决策就是合法有效的。就中国而言,关于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决策权问题,见仁见智,观点不一。比如,主张董事会决策模式的理由是:第一,股东至上主义已受到公司契约理论的挑战,公司不但要考虑股东的利益,更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二,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相当集中,尤其在国有企业“一股独大”问题相当严重,容易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第三,股东大会不是常设机构,而且股东们不如职业的董事们更懂得专业和经营管理;第四,董事权力的滥用可以通过相关制度加以克服。(武汉大学学报《论上市公司反敌意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曾祥生、方昀,2014年5月)
  我不认为我说的都对,限于客观条件我也有不全面的地方(姚振华不接受采访邀约,华润当年主管媒体关系的副总裁不回复短信),但我一直要求自己,要写就要有依据,就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接触不到傅育宁,我就去读“傅博士观点”,一篇不落,希望在对他有所了解的前提下建言。
  所以今天,我也很失望。我对漫天飘浮的情绪失望,对无法完全还原事实本身失望,对所谓“挺王倒王”、“规则情怀”的二分法失望。一场乱战,“挺王者”始终被嘲讽乃至谩骂,“情怀”屡屡被看作规则的对立物大加讨伐。规则这个词没错,但请想一下法庭辩论,意见完全不一的控辩双方,谁不是在讲规则?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只要援引两条规则,就指责观点不同方是不讲规则?有时想想颇为悲哀,中国社会的舆论场是在上行化,还是在下流化?
  姚振华、王石、傅育宁的失望
  今天这个时候,人人都失望的时候,那些“万宝华之争”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我猜他们更失望。
  【姚振华的失望】
  几百个亿投了进去,依然是历史并不清白的“野蛮人”,投的越多,引起的怀疑越多。想当初,潮汕商人李嘉诚在汇丰银行助力下收购香港的英资财团和记黄埔,被称为“蛇吞象”的壮举。而今天,姚振华施展财技进入万科,却被视为祸心包藏,阴谋重重。他是第一大股东,但似乎没有谁觉得他是。万科管理层,深圳市政府,华润,谁真把他当第一大股东?甚至“宝能到底是不是万科的大股东”也成了问题,财新传媒的特约作者问:优先级委托人有没有万科股票的所有权?银行理财对应持有的万科股票到底归属于谁?资产管理人能把表决权给钜盛华吗?这种资管计划买的股票能参与并购吗?结论是,“不符合银行法的银行理财,不符合保险法的万能险,不符合基金法的资管计划是万科闹剧的幕后推手”。这样继续追问下去,宝能系的杠杆高楼和资本同盟会不会真出问题?
  罢免万科董事会、监事会是一时冲动,是一种态度,其实也不是真要如何,华润也反对了。现在,改变议案需要勇气,不改,继续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很难办。
  万科引入深圳地铁得到深圳市政府支持,而宝能和华润都否决了现有重组方案。接下来是修改方案,还是拒绝深铁,还是折衷?拖得越久,对资金成本高昂的宝能越不利,当初预想的资产配置、优势互补、资本运作等等考虑,都会泡汤。
  宝能和华润之间,在一些方面有默契和合作。但如果最后鸡飞蛋打,华润全盘掌握,万科管理层出局,华润少壮派操盘,姚振华到底会更放心还是更不放心?思来想去,在7月7日发布的万科A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宝能对万科管理层频提“信任”、“认可”、“尊重”,对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也表达了肯定。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这是姚振华深深的失望。
  【王石的失望】
  王石对华润的失望已经公开表达了,对宝能系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失望也公开过。他认为宝能入主将降低万科信用、提高债券融资的成本,这也不是信口开河,宝能的债信和万科有差距,三大评级公司也给出了他们的评论。但我想,王石最大的失望,应该是网上铺天盖地对他的批评,以及波及个人生活的爆料与讥讽。他早已习惯了被议论,他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但这一次,最让他失望不是被消费,而是被这样消费。对一个把可以量化到个人身上的股权都放弃的公司创始人来说,没有比怀疑他对公司的忠诚勤勉更令他失望的评判了。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是王石深深的失望。
  【傅育宁的失望】
  背负着昔日荣光的华润,今天的声誉即使不能说大为贬损,也是极富争议的。在傅育宁手里,第一,华润丢掉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这会被某些上层看作“政治正确性”上的失分,他有压力;第二,华润和万科昔日是公司治理的关系榜样,现在正面冲突,虽然今天王石被广泛批评,但王石真的离开后,他会永久性地背负压力;第三,华润和深圳市政府的关系,裂痕已很明显,有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怕搞僵关系,但傅育宁是要实实在在做事的,深圳是华润重要的市场和基地,这种压力外人难知;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万科怎么才能长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而且发展得更好,这才是关系到傅育宁名声的关键。重夺第一大股东容易,把谁谁赶走容易,让华润少壮派去主导万科也不是安排不过来几个人手,问题是,万科下行了,搞砸了,他会永远承受罪名。
  有人借“万宝华之争”唱衰万科,万科并非各项经营指标都无可挑剔,但在低负债情况下持续保持全能冠军地位,足以证明其模式的有效性。2000年华润入股万科,当时华润置地的净资产和销售额都高于万科,但2001到2015年,万科销售额年均增长39%,华润置地年均增长27%;万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988亿元,华润置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665.8亿元,其中还包括公允价值计量法评估的220亿元增值。从2000到2015年,万科的净资产从30亿增长到1363亿,华润置地从51亿增长到1104亿。究竟是什么样的体制、文化、股东角色更能促进万科发展?傅育宁和宁高宁一样,一清二楚。但面对滔滔压力,他不能放弃用强的姿态。
  “豪门一入深似海,世间处处不由心。”这是傅育宁深深的失望。
  争议既起,轻易难消。今天,各种挖料不一而足,深交所不停询问,国资委、证监会纷纷表态,如果将来还有领导发话,则当事人对事件的走向会无可奈何。他们当然知道所争者何,但打出来的牌却是另外的颜色。比如,现在对万科“内部人控制”、“合伙人计划”的指责很多,但姚振华、傅育宁清楚底线在哪里。他们的案头早就放着券商研究和中介机构的报告,难道不知道万科的经营绩效和管理能力到底如何?他们和万科核心团队同在一城多年,他们的属下和万科管理层相熟多年,不少供应商也都一样,难道不知道对万科职业经理人来说,最重要的激励和约束就是声誉?万科核心团队爱惜羽毛,如果真有不检点的问题,众目睽睽下还能走到今天?他们对郁亮倡导的“背靠背信任,共担风险”的合伙人计划也很清楚,计划早就公开,不是秘密。在房地产业,万科管理层和公司利益的“捆绑”不是太重,而是不够重,和碧桂园等企业的共创共享计划还有差距。合伙人计划到底是促进了万科业绩的提高、奠定了股东价值持续增长的基础,还是损害了万科股东的利益、侵吞了股东价值?姚振华和傅育宁比谁都知道底细。但作为一张牌,必须说不能“内部人控制”,当然现在他们已经不怎么说了,但这个话题将持续发酵,更多的人还要打这张牌,打了就停不下来。
  一步步走到今天,从深圳到北京,“万宝华之争”的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多,表达意见和能够影响当事人决策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失控。姚振华难,傅育宁难,王石难,谁的内心都藏着无言的失望。
  我们为什么希望
  一个傍晚,我在失望中慢慢散步,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在“万宝华之争”中,就没有什么是令人感到希望的吗?
  我突然意识到,每个人在表达失望的时候,不也在表达希望吗?他们不都是因为有一种希望,并用这种希望作为尺度来进行观察,才觉得失望吗?
  在这个思想碰撞、观点激荡的市场上,所有失望的背后,不都在放射希望?
  当人们希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平地对待全体股东时,我看到股东权利意识的普及。万科《公司章程》第50条关于公司股东的权利有11条,其中包括“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的权利”,宝能系提出的议案内容,合理与否见仁见智,但这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当人们质疑宝能系资金来源性质的时候,我看到了“论成败,也论是非”的商业价值观的普及,do things right(正确地做事)和do right things(做正确的事)都不可偏废。万科《公司章程》第12条这样描述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不断探索促进经济发展;用规范化操作保证在市场竞争中成功,施科学管理方法和理念使公司得以长足发展,获良好经济效益让股东满意。”显然,万科在追求成功、发展的时候是有很多路径、方法上的限制的。万科对自己的要求是规范、科学,自然也可以延伸到对股东的要求。
  当王石陷入舆论危机时,我看到了社会对于平等、公平的呼声。王石的创业并不比“油条哥”平坦,但因为所谓的“官二代”背景,以及言语中的自我优越,让年轻人更多站在了“油条哥”一边。
  当社会各界呼唤规则、反对政府干预的时候,我看到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依法办事”的呼吁。
  当很多人质疑王石和股东之间关系的时候,我看到了社会对领导力的新要求:董事会领导力和个人领导力一样重要,机制性的领导力比个人化的领导力更为重要。董事会的领导力既表现为战略领导力,也包含沟通领导力。
  当怀着各种各样想法的人扒料、挖内幕的时候,虽然有大量似是而非,甚至故意混淆视听,但我看到了人们渴求阳光、渴求透明、希望追根溯源的意愿。
  当专家学者、媒体、财经领域分析师等角色都参与讨论、众声喧哗的时候,我看到了没有谁能用自己的意见主导一切,固执己见者也能从对方那里得到启发和养分;我也看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强化信息披露方面的不懈努力。
  而对投资者,对资本方,对创业者,对经理人,对法律界,“万宝华之争”所带来的思考无远弗届。可以预计,每个人将更重视和珍惜自己的权利,资本和人本之间的契约关系将得到新思考,充实新内涵。
  无论对中国商界还是对中国的资本市场和中国公司的治理来说,“万宝华之争”都是难得的鲜活教材,常用常新,用之不竭。我相信,中国资本市场的规则和监管、信息披露水平、对股东和经理人的双向制约,都将因此得到完善和提高。
  希望在于,我们永不放弃希望
  “万宝华之争”会走向哪里?
  我始终坚持,要靠深刻的和解和理性的妥协,要靠华润、深圳、宝能、万科管理层四者之间的和解和妥协。
  理想的安排也许是:华润回到第一大股东地位;万科管理层和董事会以开放和公正立场调整万科引入深圳地铁的重组方案;宝能系谨守“战略财务投资者”的新定位;万科管理层和事业合伙人继续勤勉而持续地为公司创造价值。如果是这样,风波可望平息。如果不是这样,或者哪一方坚持不这样,结果必然是输,只是早输晚输,一输还是多输的问题。
  在“万宝华之争”已经引起高层关注和社会关注的背景下,有人在期待高层的意见,有人希望由上面牵头来解决问题。而我的看法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是,要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指挥,让真正了解万科、热爱万科、绝不会伤害万科根基和文化的人来提出建议。如果傅育宁、姚振华问我,我会说:问计于郁亮吧,把你们的底线和要求清楚地告诉他,由他(或他组织的特别小组)来提出解决方案。
  为什么是郁亮而不是某种政治意志或某个股东的意志?首先,政治意志的显效,将破坏商业生态的根本。其次,我在《“万宝华之争”:讲规则就要把规则讲透》一文中说,公司制度,既要防止经理人的败德主义,又要防止主要股东的机会主义。蔑视资本权利是可悲的,只讲资本话语是可怕的。这是我长期从事财经媒体的真实心得。类似“银广夏(5.360, 0.08,1.52%)案”那样的多如牛毛、至今仍阴魂不散的案例说明,中国“韭菜”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大股东掠夺以及大股东指使的经理人败德,像万科团队这样能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内部人”,在中国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任正非曾说,从贤不从众。现在是谁都一大通意见,莫衷一是。而万科真要继续健康发展,更高效地发展,需要的是真懂万科、有责任感、看得到万科的长处也能意识到万科的短板、同时在方方面面摆得平的万科领导人的意见和建议。大道至简——你们问郁亮,郁亮对苍天。
  姚振华,不要放弃希望!你的“恶意收购”(中性词)震动天下,但从你对深交所质询的回复和在万科权益变动书中的态度来看,你是一个文明人。希望你继续走文明的路。
  傅育宁,不要放弃希望!如果说宁高宁创造过一个好的治理模式,在今天的万科危机面前,你也有机会创造出新的、同样是好的治理模式。疾风识劲草。万科引进深圳地铁,华润投了反对票,希望你不仅是反对,而且以建设性的态度,努力推动打破僵局。
  希望在于永不放弃希望。我深信,万科的中小投资者最大的希望是万科稳定,万科进步,而不是相反。这不仅是希望,也是对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的要求。
  有一种原则,叫自省、谦卑和敬畏
  如果我把从“万宝华之争”中的收获归结为若干价值——在阳光下正派做事,在商业中追求卓越,在全体股东面前勤勉公正,大概不会有太大异议。但如何理解正派,理解公正,估计还有不同的看法和依据。
  最后,我想到了可以作为一种原则的态度,就是自省、谦卑和敬畏。一个人,一个公司,唯有此种态度,才能看清楚自己的问题,充满危机感,更新自我,超越自我,立于不败之地。
  GE董事长兼CEO伊梅尔特认为:“领导力实质上是一种自我反省。在其中,你不断反省,不断重新认识自己,并将经历融入你的领导风格之中。”
  无论王石还是傅育宁、姚振华,真的希望你们,秉持自省、谦卑和敬畏的态度,以对万科全体股东负责、对万科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思己,虑人,见众生,利天下。
  被人批评,并非失败,自我批评,方为胜利。“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
  我和王石都在一个微信群里。我没有见过他发言,对于别人@他,也没有见过他回复。但前天,我看到,他发了一个短视频,上面是一只奇特的风筝的放飞过程。朋友们纷纷祝福他放飞好心情。
  我猜,强悍无比的王石心里,已经澄澈。失望归失望,即使“离场”,也是为通向更好的公司治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在铺路吧。
  在巴黎,邻近香榭丽谢大街的California宾馆,我花了一整天时间,又一个早晨,写完了这篇文章。“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宽阔的胸怀,意味着谦卑,意味着尊重,也意味着自信和柔韧。
  让我借用雨果的话——
  人有两只耳朵,一只听到魔鬼的声音,另一只听到上帝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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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3 09:08 | 只看该作者

华生曝料:宝能举牌后质押股权给华润 获巨资买万科

华生:宝能向华润质押股权目前已经解押
万科否认将变为国有控股企业 宝能资金链承压加大



  7月12日,华生发布微博称,在国外考察公司治理,看到人民网等说钜盛华在去年宝能举牌后质押股权向华润巨额融资并直接增持万科。电话查证此事属实。看来我虽一时被造谣栽赃抹黑威胁,但已不用担心事后被人以“恶意猜测”罪名追究法律责任。卖出万科受损的中小股东更可要求关联方以半年最高价收购,当然这得看监管方最后如何认定。
------------------------------------
这则报道,说明宝能和华润有关联已经坐实,由此判断宝能和华润是关联一致人的猜测可以成立了。
华润的领导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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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3 10:36 | 只看该作者
瑞信:万科管理团队离开将是灾难 股价潜在跌幅达46%
万科之争投行套路大破解:10大必杀技招招封喉

由宝万之争到新梅股权大战 应反思“野蛮人”再三突袭



 “宝万之争”仍在鏖战,也在公众中普及了“野蛮人”这样一个舶来词。
  对于不请自来、与上市公司现有大股东或管理层意见相左的敌意收购者,经济学家周其仁指出其实称之为“门口的陌生人”更为公允。确实如此,不过,伯勒、海勒合著的商战名篇《门口的野蛮人》过于深入人心,公众还是青睐这个更彰显戏剧冲突的称谓。
  各国证券法几乎都有大额持股的申报制度,要求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超过一定比例的买家向监管机构、交易所、目标公司及公众进行报告和披露。然而,当有人违反这个游戏规则时,何以处之?
  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在上演股权争夺战的至少还有其他4家公司,其中3家的股权争夺战已达1年以上。
  2016年6月30日,上海市一中院对兴盛实业诉王斌忠、开南投资等16名被告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一审宣判,继行政部门之后,又为“野蛮人”的问题提供了阶段性的部分答案。
  原第一大股东
  提诉受挫
  案件所涉的新梅公司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由兴盛实业收购重组并更名,主营房地产,近因连续3年亏损,于2016年4月被暂停上市。兴盛实业自2003年收购后相继减持至持股11.19%,仍长居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被告方的悄然介入,改变了这一格局。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11月间,王斌忠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其余被告账户(账户组)持续买卖新梅股票。在合计持有股票首次超过5%以及随后达到10%时,均未按照《证券法》第86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就超比例持股情况及时进行书面报告、通知和公告,也未披露该“账户组”受同一人控制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作为原告,兴盛实业提出的诉求包括,请求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持股超过5%)起,各被告买卖新梅股票的行为无效;各被告抛售该日及后续购买并持有的新梅公司已发行股票,所得收益赔偿给新梅公司;各被告在持有新梅股票期间,均不得享有股东权利等。
  该案中三大争议点:一、被告违规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比例购买新梅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是否有效;二、原告合法权益是否因被告的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三、原告要求限制现持股被告行使股东权利或处分相应股份的诉请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违背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投资决策权,一定程度上亦不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其违法行为也受到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但本案中,原告作为新梅公司的投资股东,在其未能举证证明其自身任何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要求限制被告行使股东权利并禁止其处分相应股票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据此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具体而言,对于争议焦点一,法院认为违反大额持股信息披露义务而违规购股的行为不属于证券法应确认交易无效的法定情形,对被告持股的合法性予以认可,至于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超出本案诉请和审查范围。法院对焦点二的态度同样是建议原告转而主张财产性权益损失。一方面判决认为,原告虽然持股比例不算太高,但因新梅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且公司自身做了承认,所以对原告主张的其系控股股东的事实予以确认;另一方面,对于原告提出的控制权保护和反收购权主张,法院未予支持。关于焦点三,法院认为既然交易结果合法有效,被告是否全面履行行政处罚要求的改正义务应由证监会来审查,而后者并未进一步责令被告改正其他违法行为,或要求其进一步补充披露,因此限制被告行使股东权利或处分相应股份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
  罚款上限
  60万元
  原告兴盛实业的失望不难理解,令人沮丧的还有判决中所提及的行政处罚。早在原告兴诉之前,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就认定,被告王斌忠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按照第193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被告当月即缴纳罚款,发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披露)》,对前期应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补充,王斌忠也不再担任开南投资的副总,在与相关新晋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将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移交他人。至此,开南投资领衔的账户组持股14.23%,超越了兴盛实业,成为新梅公司新的第一大股东,并在报告书中明确表示会更换现任董事会成员。
  此番突袭,一时舆论大哗。
  实际上,证监会的决定已囊括第193条中列举的处罚措施,而后者所授权的罚款上限仅为60万元。违规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者的行政责任如此之轻,使得“先斩后奏、认罚补票、绕道省钱、成者为王”式的模式极具诱惑力,买家可以极低的代价获取数以亿计的回报,并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中占据主动。
  也许是察觉到了这种巨大的不公,2015年4月提交人大常委会一读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第126条规定:“投资者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买入或者卖出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规定比例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卖出或者买入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票。”而其中第109条类似现行法第86条,规范的正是大额持股报告披露。
  当然在法律修订正式生效之前,证监会仍有必要发掘现有资源尽量补漏,事实上它也开始尝试了。现行《证券法》第204条规制“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其处罚措施更为严厉,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以往证监会即便同时适用第193条和第204条进行处罚,也主要适用于股东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不过2016年3月15日,证监会在其公布的针对袁某、李某的行政处罚中,把违规增持股份行为也视为“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来处理。该案中,违规购买者持股达到5.92%时未做信息披露,随后更继续增持至11.68%。证监会认定其同时违反了第86条与第38条,因此依据第193条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处以罚款20万元,依据第204条对增持行为处以罚款3000万元。
  这种处理将未按第86条申报披露作为持续状态来对待,数十倍地放大了罚款金额,从效果而言不失一种威慑;然而即便如此,也应看到以增持6.68%计,实际交易金额高达4.87亿元这一事实。换言之,或者是证监会对这种新的执法策略尚比较谨慎,抑或意味着即便是拔高了罚款,也未必能克服豪赌冲动。
  应有条件限制
  偷买者股东权利
  那么究竟该如何遏制“作弊的野蛮人”呢?刑事责任是一种选择。
  美国《证券交易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故意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自然人,应处最高500万美元罚金和/或20年有期徒刑,对于法人则处最高2500万美元的罚金。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197条之2规定,义务人未依照规定进行申报,或者申报报告书中重要事项记载不实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或处500万日元以下罚金,对其所属法人处5亿日元以下罚金。鉴于刑法的谦抑性以及修订的难度,短期难以企及;而根据现有规定,除非有证明表明违规购股者同时涉足内幕交易等,刑罚恐怕只能算一个遥远的威慑。
  民事追责亦不应缺席,毕竟商事交易的核心不外乎义利之辨。
  更精彩、最有悬念的对决还应来自于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大额持股是证券市场中的重大事项,往往成为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关键信息。一审判决拒绝为原告提供救济,理由之一是为保护中小股东。那么,倘若有小股东站出来,以被告未履行披露义务而损害自己利益起诉,法院该如何处之?
  回到新梅案本身。细读判决,法律上整体采取了较为安全的立场。不过在一些环节仍有可以讨论的余地。例如围绕焦点二,一审法院为原告指点的出路是寻求损害赔偿救济,但又质疑控制权和反收购权的成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取决于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的大小”,“所谓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仅表现为投资者根据其投资比例依法享有的对公司管理事务表决权的大小,并非控股股东依法所应享有的股东权利”。类似将控制权简单等同于表决权的认识,恐怕难以解释在控制权出现转移时中外市场上常见并普遍得到认可的“溢价”。 类似地,“反收购权”尚未明确出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它也的确更多、更集中地体现在“目标公司管理层不同意收购的情况下,为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而采取的旨在预防或挫败收购者收购目标公司的行为”。但不应忽视,无论是我国惯常的股权结构还是流行的企业文化,收购交易在现实中国几乎总是与控股股东易人联系在一起,像国外那样“将反收购囿于管理层”的举措并不全面。
  寻求财产性损害赔偿,对于股东或上市公司而言,其实也非易事。从因果关系到损害程度,都需要大量的论证。兴盛实业一方面被动地失去了第一大股东地位,另一方面又缺少小股东维权时的道义支持,就很容易进退失据。即便是在民事诉讼盛行的美国,这条路也未见得就好走。
  针对焦点三,一审判决没有同意对被告行使股东权利设限。对于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例如股权)慎重对待,可以理解;但规则常有例外,权利的行使和取得应当经受正当性考察。值得注意的是,在情况类似的“西藏旅游(19.750, -0.48, -2.37%)”案中,原大股东国风集团也选择了司法途径,拉萨中院在诉讼尚在进行中就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令被告在判决前无法行使所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权利。
  无疑,对于这类违规者应甄别其意图,区分出偶尔失误的财务投资者和蓄意图之的并购者。当然这种界分有时并不清晰,但一段时间下来,总会透过行动看出端倪。目前除了《收购办法》,还有正在征求意见的新《重组办法》可资辅助对控制权的理解和识别。针对秘而不宣的野蛮人,阶段性限制其股东权利有助于遏制相关作弊式收购。在美国SEC和Drexel那场著名缠斗中,法院就曾判令将被告持股置于投票信托之下以限制其控制权行使。
  修补漏洞
  遏制机会主义
  我国目前将大额持股申报披露制度规定于“上市公司的收购”这一整体框架下,责任条款薄弱。现行《证券法》针对违规买股乃至收购的偷袭者所施加的行政处罚过轻,以区区五六十万元的代价换取控制某家上市公司的主动权,无疑是很划算的买卖。司法者有必要全面权衡,采取措施抑制而不是进一步激励这种机会主义行为。
  相比最近围绕万科的全方位乱战,新梅案诉诸法院求解,可以说是一种进步。从判决来看,一审法院或许是希望证监部门先采取行为。
  无论是法院还是证监会,都应明白自己所处理的其实不仅仅是个案,卓翼科技(11.340,0.14, 1.25%)、西藏旅游、康尔达等,近似戏码已一再上演,企业控制权争夺正成为中国商界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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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3 16:15 | 只看该作者

水皮:王石姚振华都是棋子 幕后下棋的出来走两步?



  如果,水皮说的是如果,王石们能够在这一次万科争夺战中“反败为胜”成功地捍卫了万科的独立,那么,王石该记住,首先要感谢党和政府,其次要感谢人民网(18.820, 0.47,2.56%),最后要特别感谢对王石其实并不待见的独立董事华生
  华生是万科的独董,据他自称这个独董是当年深圳证监局局长力荐其成的,而他本人也不取分文。当然。作为经济学家中的富翁,华生早前已经完成财务自由,尽管他重组过的两个福建公司大家也有议论,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在这次风波中仗义直言,甚至引起大股东的威胁诉讼,原因只有一个,他一定程度上揭露了或正在揭示被涉事各方以种种理由掩盖或遮挡的真相,放不到桌面上的交易正在渐渐地浮出水面,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大家的困惑。
  华润和宝能是一致行动人吗?
  华润和宝能都一致否认,但是如何解释他们在董事会后半夜三更前后相差不过十分钟发表针对万科重组方案否决的声明,不但时间一致,注意是半夜,连隔天都不想装逼,而且内容也是一样的,措辞相同都指万科内部人控制,不同的是宝能突然打炮,华润紧跟呼应。其实,明眼人都可以从这种组合中自己得出判断,宝能的确是马前卒,牵绳的背后人就是华润。知道王石为什么说连遮羞布都不要的意思了吧?王石知道的内幕比大家想象的多得多,包括人民网披露的。
  人民网最新披露的事实表明,早在2015年7月,也就是宝能大规模增持万科之时,宝能就已经将持有的钜盛华的股权质押给华润以获取巨额资金,这笔质押有案可查,现在惟一的疑点是这笔款是否直接买入万科股票。按照一般常识,贷款抵押肯定得声明目标,贷款方才能控制风险,换句话讲,华润应该知道宝能拿的钱就是去买万科股票,就是日后和华润争夺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事情虽然有点狗血,但是事情往往这样反常必有缘故。
  宝能的姚老板虽然是个“野蛮人”,但他是潮汕人,潮汕人讲义气讲江湖更讲和气生财,所以姚老板早期进万科先拜王石码头,王石不领情是王石涵养不够,出口伤人是王石德行欠缺,但是姚老板是讲究人,他能为此找王石,怎么会不找万科当时的第一大股东、王石真正的老板傅育宁呢?事实上,宝能和华润的合作历史悠久,根据报料,双方不但互持信托,而且共同开发前海地块,华润拿的地,引入宝能占大股,所以难怪春节前后就传出双方在新加坡谈判万科去向的问题,华润和宝能谈的就是万科的股权,华生在参加董事会前前后后听到的诸多传言都通过三篇长文作了公开的披露,人民网最新的报道印证了他的说法,难怪他极其兴奋,至少再也不用担心被人以“恶意猜测”罪名追究法律责任了。反之,如果证监会查实认定,那么,所有万科的投资者都可以据此要求华润、宝能赔偿损失,所谓万科争夺战也就烟消云散,宝能鸡飞蛋打,偷鸡不成蚀把米。
  或许真是天意,当年君安争夺万科控股权局面疑似失控,最后万科查到了君安的老鼠仓一举扳回,这一次如果是因为宝能质押股权华润借钱买万科,和当年老鼠仓虽然大相径庭,但是都是内幕交易,真正应了那句话,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围绕万科的进展,让人看不懂的事情太多,比如华润为什么最后时刻投反对票,为什么推翻自己对深圳市政府的承诺,为什么连北京相关部门领导的电话也不接,执意以党组的名义投反对票,故事现在都没披露,相信会更加复杂、惊险、戏剧。谁在把水搅混,谁又能浑水摸鱼?王石算什么,姚振华又算什么,无非都是被人操纵的棋子,下棋的人还在幕后,有种的话,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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