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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被野蛮入侵背后的真相,一场大规模洗钱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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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9 15:20 | 只看该作者
华生回应四大质疑:为了维护股东权益披露董事会会议内容


 经济学家、万科独董华生今日再次发声,就万科股权之争如何能实现多赢局面,万科独董是丧失了独立性还是首次展现了独立性,以及外界对他的种种质疑和批评进 行了一一回应。其表示,宝能方面在证监会公开谴责之后,仍然行动迟缓,最后交存上市公司的9个资管计划还以商业秘密为由,进行涂改抹黑。

  ——我为什么不赞成大股东意见(续二)

  这次万科股权与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由于独立董事的意外出镜,其功能和作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有人认为这打破了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 的花瓶独董的一潭死水,也有人认为万科公司独董们的表现大失水准,不是推诿卸责,就是越位胡言,应当追究其违法违规责任。有人甚至提出不起作用和乱起作用 的独立董事制度不如干脆取消。万科公司的大股东们也公开指控万科已成内部人控制的企业,独立董事丧失了独立性,未能诚信履职等。由于独立董事制度是现代上 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核心环节,因此,了解独立董事制度的来龙去脉,厘清独立董事的功能及其发挥作用的条件,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 和法规改进意义重大,作为经济学(其实也包括法学以及对一般公司治理问题关切的)研究者,人们当然不可错过万科之争提供的这一难得良机。

  独立董事制度从何而来,

  为何在此水土不服?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从封建或宗法的农业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初期,最初的企业是私人业主的形态,即资本家就是企业家,自己亲力亲为,并对企业盈亏和债 务负有无限责任。在这种制度下父债子偿乃至经营失败被迫卖身为奴,都是并不罕见的现象。企业制度发展的伟大革命和飞跃是有限责任法人公司的法律创造。在有 限责任下,投资人承担的亏损和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从而把自然人与法人区别开来。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在19世纪从王室的特许权逐步变为民间的普遍权利 时,现代公司便迎来爆发性的增长和空前的繁荣,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细胞和主角,所以,还是十几年前,我在当时研究的一篇论文中写过:现代经济的惊人增长, 与其说是资本主义对中世纪的胜利,毋宁说是公司即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对自然人生产经营者的胜利。

  更重要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创造,既使创始人及其家庭免受无限责任的重压和困扰,也开拓了一个新的无限广阔的投资人之间合作的可能,这样也就产生了 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更准确地说是控制权)之间的分离。这一点随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即股东数量的增长而日益明显。大家知道,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本 人对此是极为疑虑的。他说“只有少量股东小额资本的股份公司,其性质与私人合伙企业相近,从而在经营上,几乎和合伙公司同样谨慎、同样注意,”但“要想股 份公司的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固所以股份公司没有取得专营的特权,成功的固少,即使取得了专营特权,成功 的亦不多见”(见亚当·斯密《国富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303,305页)故而他总结,若平等竞争,股份公司能竞争得过私人业主或合伙企业,“那就 违反我们一切的经验了。”(同上,307页)

  现在我们知道,斯密的这一判断和预言并不正确。而且恰恰是得益于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分工和专业化的巨大效益,规模越来越大的股份公司能 充分利用资本集聚和专业化人才的优势,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使得自然力的征服,科技的大规模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 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巨大的人口,都被仿佛用法术一样从地下呼唤出来。尽管如此,我们也确实看到,当年亚当·斯密对股份公司激励机制的怀疑, 对股份公司规模扩大后所有权控制权分离危险的担忧,依然独具慧眼,几百年来始终成为大型股份公司治理问题挥之不去的困扰。同时,这个问题随着证券市场的出 现和流行而更加严重:股东空前分散了,他们往往互不相识,来去匆匆,甚至不知道他们投资的公司具体干什么,门朝哪儿开。

  独立董事制度正是在这个背景下,由资本市场发育最成熟最强大的美国首创。独立董事制度最初兼有防范上市公司大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众股东利益的作 用。随着美国立法和监管法规越来越限制大股东特别是金融企业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和不当干预,大公司的股权日益分散,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越来越落入职业经理人手 (美国上世纪30年代,就出现了讨论经理人资本主义的一批有影响的论文)。独立董事制度就逐步成为制约企业经理人滥用权力的核心机制。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于本世纪初引入。早在1999年,由于我国有相当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当时新经济的民企还未崛起)在美国上市,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 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应包 括两名独立董事,以满足国际上的监管要求。但这一规定并未应用于境内的A股上市公司。2001年8月16日,在时任证监会主席周小川的大力推动下,中国证 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当时是颇为大胆和需要勇气的重大改革举措。遗憾的是,这一尝试性的指导意见后来并未按照实施的 情况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与时俱进的修订。因此,独立董事制度实施15年来,虽然也多少起了一定作用,但出现了人们广为诟病的“稻草人”、“花瓶独董”的现 象。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由于投资者有较好的法规保护,其证券市场深厚活跃,不仅满足美国企业的市场化上市,还敞开大门,承载了世界上几乎所有主 要经济体的企业赴美上市。我们中国现在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向高等收入阶段转化的关键时期和实现中华民族再次复兴伟大梦想的征程中,但 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证券市场极其羸弱,不仅不能对外开门,就是自己的企业,也要排队若干年,经受无穷考验和狭窄小门才能上市。中国证券市 场极度虚弱的根本原因是融资者与投资者关系的严重失衡。这与我们证券市场的现行法规及其执行和公司治理结构过度倾向融资者而非公众投资者直接相关。真正说 清这个问题需要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法规体系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广泛的国际比较。在这里我仅就我国移植的独立董事制度做一个中美的比较对照,来看看制度上的 失之毫厘如何造成了运行效果的巨大差距。

  首先,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看。美国纽约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均为半数以上,实际执行情况有人最新的统计是独立董事平均占董事会人 数的三分之二左右。美国一些著名的大公司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独董在16席董事会中占15席,可口可乐公司在15席中独董占13席,通用汽车公司在13席 中独占10席,新型高科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要低一些,但均过半数。如谷歌公司在12席中独董占7席,苹果公司和脸谱公司均是8席中占5席,微软公 司是11席中占8席。中国证监会的上述指导意见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执行情况有人在前几年做过统计,中位数是0.3333,平均值也相 差无几,总之死死守在底线上。由于美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大多数,是决定力量,中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仅占三分之一,是陪衬因素,运行结果当然也 大相径庭。

  其次,从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看,美国两大交易所都要求新任独立董事只能由现任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推荐提名,大股东或经营层均不得染指。而我国关 于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1%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于我国99%以上的上市公司均 是由一股独大的大股东控制,上市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都要追溯到所谓“实际控制人”,因此,我国的董事会监事会包括独立董事人选通常均由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一手安排,候选人往往出于装点门面和照顾符合条件的关系户的考虑,独立董事成为花瓶自然也就并不奇怪。

  最后,从独立董事的职责和运作方式来看,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纽约、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综合而言,一般要求在董事长不是由独立董事担任时, 独立董事必须选举自己独立的负责人。独立董事们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无外人参与的独立董事会议。纳斯达克交易所规定,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与公司经营层 的会议,且公司CEO等核心高管不得参加。两大交易所均规定,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任职资格审定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均必须全部由独立董事组 成,各委员会不得少于两名成员等等。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在各个委员会中都只是帮衬,没有自己独立的组织和领导,更谈不上独立召集经营层的指定人员开会或担任 公司董事长。

  综上可见,我们的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个舶来品,移植的完整性有很大差距,更没有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阶段(普遍是大股东控制公司董事 会)。上市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分配和公司治理结构及水平更类似美国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大股东专权的状况,但又直接嫁接了21世纪现代化的证券交易 工具和信息传播手段,这就产生巨大的不适应和冲突,这也是我国证券市场总是弱不禁风,不敢敞开大门的重要原因。

  万科的独董丧失了独立性,

  还是首次展现了独立性?

  正因为在现行的法规框架和市场环境下,独立董事无论自身素质如何,往往难免成为花瓶或摆设,故我从来拒绝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邀请。当初破例担任 万科的独董,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万科是中国上市公司中罕见的“无实际控制人”的奇葩,因而独立董事并非摆设、必要时能够发挥作用。

  这次万科之争中独董的作用,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和争论,一是因为在“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独董确实在董事会分裂的时候,第一次扮演了关键的少数,从而一改人们对花瓶独董的成见,二是因为张利平独董的回避表决和我被称为“跳出来的不断爆料”。

  独董张利平的回避表决,由于事后华润的反悔而引起了广泛争论,我不是法学专家,但对某些法学界权威们的推论感到实在无法理解。张利平因自称有利益冲 突而提出回避表决,当时董事会上并无人提出异议,也就是说他回避表决的要求是得到了董事会认可和批准的,这有什么可争论的呢?董事会结束后有人反悔,就能 推翻已经形成并经律师当场见证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吗?有人引经据典说,若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决议。这当然可以,不过其一,董事会一致 同意自己一名董事回避表决的小事,没看出这能有什么违法违规。其二,此事并未见有任何人申诉,在有人申诉并得到法院支持、判决结果出来之前,该决议也还依 然有效。其三,即使法院判断张利平回避理由不成立、董事会不该同意其回避,因而该次会议关于重组预案的决议无效。那董事会还得重新开会,在不允许张利平回 避的情况下讨论重组预案并表决,其结果如何尚不知道,怎能就预先假定张独董参与投票就一定投弃权或反对票呢?其实,深交所在按程序审核了万科董事会决议材 料,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后批准万科按决议通过复牌,已经是整个事情的句号。一些人还要在此事上做文章,就毫无意义了。

  应当说,万科的独立董事们在董事会发生严重分裂和对抗的罕见情况下,从最大限度减少公司声誉损失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不顾各种威胁利诱,按照自己的专业判断投票支持重组预案通过,表现了很高的道德水准和专业能力。

  当然,对我的公开表态和披露信息的质疑批评就更多,需要逐一回答。

  第一个质疑是说独立董事没有准备,会上临时犯难,不知该如何投票,是不具备职业水准的表现。其实,董事会上要讨论的材料已提前发给各位董事,我们当 然早已看过,并形成了自己的专业判断。这次董事会的突发情况是大股东华润突然改变其早先赞同引进深圳地铁、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的态度,而且据媒体报道, 直到会议前的最后一天,华润的领导拒绝听取深圳市领导和国务院国资委意见,突然决定投反对票。这种特殊情况我们自然无法预料,只能临时应对这种董事会分裂 必然会损害公司声誉的困难局面。

  第二是说我文章中曾提到我们对重组预案投赞成票,实际上并未做任何实质性决定,而只是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再次审议争取了权利。有人责问,独立董事应 当有自己的价值判断,而不应推卸责任。如果凡事都推给股东大会去表决,还要独立董事干什么?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独立董事当然要有自己的专业判断,并依据 这个判断去投票。我在万科当独董几年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在董事会内部发生分裂的特殊情况下,独董的投票将决定重组预案的命运时,这时格外的谨慎是必要 的。当自己的判断与股东大会先前赞同的方向一致,果断决定投赞成票,使重组预案有机会让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显然是正确的选择。这不但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在 大股东反对的压力下,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和维护在董事会无代表的所有股东权利勇敢地承担了责任。万科的独董们在投票支持重组预案通过前后,受到了许多明枪 暗箭的攻击,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三个质疑和批评是关于独董是否有权随意披露董事会内部信息。我的回答非常明确:一般情况下当然不可以。我在万科已做了5年独立董事,从未对外泄露 过董事会任何内部消息。因此,这次董事会上当华润方面的董事出尔反尔,不惜投反对票造成董事会分裂和公司信誉的损失时,我的心情是非常沉重的。在我推迟表 决的建议也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我认为鉴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已经明确显示公司的两大增持股东存在内幕交易和一致行动人嫌疑,若不公之于众,将严重影响市场判 断和现有公众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利益,也违反了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性的要求。故我在董事会上郑重提议公开此次董事会记录,在此要求没有 被采纳后,按照前述证监会指导意见赋予独立董事的“特殊职权”,即当“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宜的事项时”,“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 露”。我在自己的意见不能被董事会接受并单独公告的情况下,选择了上海证券报这一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表长文,披露董事会会议的真实情况和表达我的观 点,而后来我在微博上发表的评论均在总体上没有超出那几篇文章的内容范围。因此这种披露绝非随意,而是在判断不披露会严重损害公众股东利益的特殊情况下,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必要步骤和合法行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些人说华润宝能两大股东一致谴责万科是内部人控制,而我这个独立董事却恰恰站到内部人即管理层一边,说的都是大股东的问题,却不揭管理层的短,因而是“独立董事丧失独立性,未能诚信履职”的证明。

  我在之前就说过,我在万科当独董,坐了5年冷板凳,开会发言征求意见,也是属于倒数的两位,和万科管理层素无交情。上次董事会后这一个多月,据说王 石等人多次来京,我与王石直到前几日才见了一面,而且好几次他说完一段话,我还是直言不讳:你的观点我并不赞同。因为正如我文章中所说,我一向认为万科走 入今天的困境,以王石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去年宝能举牌以来,应对失据,一错再错。万科至今可说已内外交困,但王石还在唱着让郁 亮等在一线应对锻炼的高调。有人指责万科举报宝能的9个资管计划违规,目的是打压股价,而万科又恰恰是在宝能护盘岌岌可危的时候,发布分红派息方案,使宝 能可获得近20亿资金的及时雨支援。万科股价也于当日应声改变颓势。所以在我看来万科管理层被人猜度为老谋深算,其实也可被说成是迂腐得可以。可能是自己 干的行业真懂,其他的就不怎么懂,否则真无法理解他们是怎么把企业做进世界500强的。

  不过,很多人说我偏袒管理层,倒也列出了几条证据,也需要逐一回答。

  首先是万科的仓促停牌,停了半年之多,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说我并未批评声讨。其实所谓万科管理层在重组标的并不很肯定的情况下仓促停牌,大家援引 的都是我文章中的批评和信息。我文章中的批评并非是因为我真知道啥情况,而是从万科董事会上各方回答我责疑的话中得出的判断。当时我听上去的感觉是万科管 理层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但是这种停牌,是否违规,是否有负中小投资者,则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万科管理层当时不愿意接受宝能举牌控制,作为文化差异极 大的两家公司,这无可厚非。为了救场,我感觉万科确实是火速接触几家潜在重组方,来敲定和形成协议。公司在有重组意图和动作的时候,又遇到股价明显异动, 先行紧急停牌是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是各重组企业的常规做法。至于说这种停牌使炒得火热的市场股价一时冻结,对公众投资者的影响则难以简单结论。因为如果不 停牌,按当时盛传宝能全面收购的市场氛围,万科股价上冲到30元也不无可能,这对于及时获利了结者自是好事,但对当时冲进去的投资者,今天的损失恐怕也更 大。故而对公司行为的评价,主要是看其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而不能以短线市场价格波动为标准。

  其次是引入深圳地铁的重组,现两大股东均指责为摊薄股东权益,损害了全体股东利益。与深圳地铁合作,也可以用融资买地的方式进行。但是引入深圳地 铁、继续停牌的决定,管理层并无权利,是今年3月的股东大会决定的。而且经查记录,尽管这次会议上中小投资者投票率极高,且高票赞成,但如果当时华润宝能 这两大股东不是投赞成票而是投反对票,这个决定根本通不过(78亿股的赞成票中,这两大股东就占了40多亿票)。

  现在两大股东又以重组预案不好,宣称将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这就奇怪了:所谓预案就是可以修改,况且深圳市也表示支持华润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因为还可以商量的细节问题就不惜出尔反尔,否定重组?至于说发新股摊薄权益、损害老股东利益更是无从说起。哪家公司重大重组不发新股?通常只听说老股东一 听重组便欢欣鼓舞,没听说谁希望重组失败的。况且担心摊薄权益不发新股,只是花钱买项目,那根本就不构成任何重大资产重组,3月份开始的继续停牌就毫无必 要和意义,这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常识。华润宝能为什么要投赞成票让股票白白多停3个月呢?

  其三是万科的几个持股计划。有人指责我只说两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闭口不提万科内部更恶劣的一致行动人问题。这种说法完全混淆了视听。万科的合伙人 计划和职工持股,当初都是公司各层级职工用自己的薪酬和奖金公开购买的。公司职工在二级市场上用市场价格自愿购买股票,在世界各国都受到鼓励,谈不上什么 内部人夺权。在我国,允许和推进职工包括经营层持股也是中央已确定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本世纪初的MBO(管理层收购)之所以被叫停,并不是因为内 部员工持股,而是因为用不对外的价格廉价收购国企资产,化公为私,原经理人一夜暴富,因而引起社会的极大反感和反对。相反,只要是以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地在 公开市场上购买本公司股票,把职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结合起来,都是好事。至于说这几个不同层次的持股计划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他们自己说不是,如有不同 意见可向监管机构投诉举报。只是这几个计划从去年停牌前披露的持股情况来看,设立后只买进不卖出,而且加起来也只是略高于10%,是否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对市场及他们自己影响都不大(按有关监管规定,对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即便是5%以上重要股东,只要超过半年,减持也不受限制)。公司的董事、高管在停 牌前只有几人买进、无人卖出,中层管理人员倒是有个别人买进卖出。因此,所谓内部人“精准减持”并不存在。

  与此完全不同的是,若华润宝能为一致行动人,由于二者合计持股已超过40%,必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万科股价复牌后最高价已达20.78元。由于这 之前半年是停牌,半年内最高价的时间回溯到哪里,需要监管部门认定。鉴于两大股东已明确表示反对摊薄权益向深圳地铁发新股,故万科3月至6月的3个月停牌 完全是二者操纵蓄意所为,故这3个月停牌理当去除。这样要约收购的价格就要向24.43元靠拢。显然,无论哪个价格都与目前的市场价格有相当距离,与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关系重大。作为被要求特别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我当然不能对此轻易放过。因为独立并非凡事各打五十大板的中立。那样不分是非、不分 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反而是丧失了独立性。

  从现在情况看,如果说我在6月27日的文章中还是仅仅依据两大股东的密切配合和双方在万科控股股东地位上的内幕交易,质疑二者的一致行动人关系,那 么,后来各方面揭示出来的更多证据就使事情发展脉络更加清楚了:2015年7月11日,宝能系旗下前海人寿在近半年多的反复进出后,首次举牌万科。就在该 月,华润巨资拿地并与宝能谈判了2年之久的华润前海中心开发项目也正式与宝能签署了50:50的合作开发协议。7月16日,由于签署了协议的宝能不能按期 出资,宝能的核心企业钜盛华公司质押20.2亿股权给华润(深圳)有限公司。7月24日,无钱按期出资的钜盛华公司有了华润同意欠款的帮助,巨资再度举牌 万科。在此后进程中,华润方面除了进行一点象征性增持外,拒绝了万科提出的各种重组自救方案,包括将万科与华润置地整合合并为由华润控股企业的方案。而宝 能系则不断增持举牌万科,直至2015年12月成为远超华润的万科第一大股东。

  进入2016年,华润开始明确要万科管理层承认现实,接受宝能作为万科新的控股股东。华润并在此前后将华润前海公司的控制权转让给宝能,并由宝能方面出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华润方面转为交叉任职的副手。

  2016年3月,在万科管理层拟通过发行新股引入深圳地铁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方之后,鉴于宝能利用旗下保险公司参与举牌控股上市公司,违反了保险资金 的合规使用范围,受到保监会警示,再加上宝能难以正面对抗深圳地铁这样的当地政府核心企业的情况下,宝能对万科从势在必得转为适可而止,故在万科股东大会 上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对引进深圳地铁、继续停牌的议案与华润一起投了赞成票。此后,宝能退到幕后,华润直接走上前台,对重组推进的各种程序和细节 问题不断小题大做,并且不顾深圳市政府和国家国资委的多次出面协调,最后在6月18日审议重组预案的董事会上,突然翻脸,力图否决预案,并首次公开表示华 润要重新做万科第一大股东,声称此事已得到宝能的同意。否决重组预案遇挫后,不惜代价公开挑战已经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并先后在深夜相差无几的时间,与宝能 共同指控万科已成为内部人控制的企业。双方并声明将在以后的股东大会上会对重组预案投反对票。紧接着,宝能提议罢免董事会全部成员,华润则在连续几天中对 这个罢免包括自己全部董事的提议沉默不语。最后,在我文章提出华润宝能涉嫌一致行动人形成的社会压力,和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华润不能再与宝能一致行动之后, 华润方面的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否决了宝能的提议。在华润首次明确显示了不再与宝能同进退后,宝能立即止步,不再通过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等方式继续推 进罢免事宜。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 供融资安排;(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以上五款,华润宝能可说是款款有份。 试问,这样密谋互相谦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并都在增持同一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者,若不是一致行动人,天下还有一致行动人吗?

  在我质疑双方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当天,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对此华润方面回应,华润下属企业与宝能及其关联企业开展若干常规业务经营“完全独立于华润的 商业决策”,“该业务经营合作与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持有万科股份及行使相关表决权并无关联”。据公开资料,华润前海项目的操作者是华润置地,为华 润集团网站上与集团职能部门并列的华润核心企业,华润集团绝对控股61%以上。同时华润置地为华润集团第一盈利大户。2015年净利润175亿港元占集团 440亿港元净利润的34%。去除少数股东权益,华润置地归属集团的净利润为106.75亿,华润集团自己股东应占净利润为238亿,华润置地为华润集团 本身的利润贡献为近45%。

  华润回复的逻辑是,只要华润控股的最核心企业并未直接拥有万科股票,就不是华润的一致行动人。按此逻辑,迄今证监会查处的太多一致行动人均可翻案, 要求平反昭雪。至于说华润置地的行为完全独立于华润股份即华润集团,更是让人彻底无语。华润前海项目拟投资200亿人民币以上,而整个华润集团到去年底的 所有者权益还不足2000亿人民币(2232亿港元,约合1920亿人民币),仅此一个项目就超过10%,按国资管理有关规定,这是华润集团特别巨大的 “三大一重”项目,必须上华润集团的各个最高层会议反复讨论研究。至于后来将此项目转给一家连续几年地产销售仅10来亿上下的私营企业,没有高层及一把手 的力挺根本不可能过会。华润方面的回复函如此当众说假话,既有损华润这家有着光荣历史的国企的声誉,也是对监管方和市场的嘲弄。

  华润方面从我发第一篇文章起就威胁要对我发言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研究,更将万科小股东刘元生援引我文章中的内容给相关监管部门的实名投诉信,斥之为 “揣测、臆断及造遥中伤”,宣称要采取法律行动,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他们真的起诉,司法部门就可一一调出万科6月18日董事会会议录音、华润前海项目双方 的协议、宝能如何不履约遭致股权被质押、华润关于前海项目和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问题的历次会议记录,这样,事实真相倒可大白于天下。

  当然,查处万科两大股东的内幕交易与一致行动人,如果做实,相关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企业、保险公司、乃至资管计划等机构,就必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而 这将涉及至少1300亿以上资金,可能带来一系列连带反应。同时,纠正保险资金被当作其实际控制人融资平台,并进而去恶意收购控制实业上市公司的违规行 为,追究利用资管计划举牌控股上市公司,致使优先级资金提供方和管理人承担不能平仓乃至要约收购可能连带责任风险的违约行为,所有这些都有可能主动刺破泡 沫,引起小范围的金融震动乃至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关监管部门的谨慎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但纵容这些违法违规的现象发展坐大,我们就会承担更大的金融风 险,而且可能影响市场和公众对全面从严治市的信心。孰轻孰重,确实是各监管部门需要掂量权衡的难题。

  现在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相继喊话,表明态度和立场,并采取行动从外围开始划清合规与违规的界限,以缩小和消除可能发生的局部金融风险。这是非常谨慎而 积极的态度。证券监管部门也严厉批评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要求他们采取积极步骤,以公司利益和市场秩序为重,协商解决问题。不过据了解,宝能方面在证监 会公开谴责之后,仍然行动迟缓,最后交存上市公司的9个资管计划还以商业秘密为由,进行涂改抹黑。看来,有关监管当局还要采取更加明确态度和更有力的措 施,才能迫使相关涉嫌方幡然悔悟,回到遵纪守法的轨道上来,从而争取到社会危害最小的结果。否则一味姑息,最后的麻烦反而可能更大。

  其四,是指责我不尊重现行法律规则,支持管理层霸占公司控制权、不让正宗的大股东上位。有人甚至上纲上线,认为这是检验真假市场经济和是否尊重产权 的试金石。应当承认,尽管我对现行法规下A股上市公司普遍被大股东控制垄断的现象提出批评,并积极推动相关法规的修改。但是,作为彻底的规则派,我完全同 意目前仍要按现行法规办事。因而宝能华润两大股东目前确实有权提出改组董事会,并利用自己股权集中、中小股东投票率低的优势,罢免他们不喜欢的任何管理 人。有人也感到奇怪的是,在现行规则下,两大股东完全有控制万科公司的实际权力,为何迟迟不采取行动,相反只在媒体上打打口水仗?这恐怕就涉及他们自己的 切身利益。对华润方面来说,这些年在万科的投资收益巨大,自己嫡系的华润置地起点比万科高、资源比万科好,近年来已被万科远远甩到后面。改组董事会、逼走 管理层,肯定不符合华润的主人即国有大股东也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宝能来说,在今天的形势下赶走管理层,万科的几百亿现金和优质资源在众目睽睽和国资监 管方的关注下,也不再可能随意动用,而这导致万科估值评级直线下降,股价大幅下跌恐怕都是大概率事件。这样弄得不好还会大大增加自己的持仓风险。因此,那 些大声疾呼大股东有权在上市公司干一切事的人,大可直接劝说两大股东赶快行动,这样万科之争也会马上结束,只是这种多输的结果是所有理性的各方都不愿意看 到的。

  有人会问,华润宝能这么折腾了一大圈,搞出那么大的麻烦和风险,到底图个什么呢?这就是所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事人若知道后来会闹出这样多的变 故,当然会有太多的懊悔。有鉴于此,我愿意再次郑重提醒此次参与增持收购万科的两大股东:独立董事要捍卫上市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要特别注意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并非是要整垮涉嫌违规的任何一方。我早在之前的文章中就说过,宝能作为民营企业发展至今并不容易,应当珍惜节制。而华润的现任领导们作为国有资产 的代理人,更无权意气任性。在我看来,证券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有关各方协商解决问题是给迷途知返者最后的一个机会。如果华润宝能以万科公司健康发展、市场公 平秩序为重,尊重万科长期以来被公认为典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企业改革标杆,支持对万科发展与万科市场估值并对宝能自己也大有好 处的引进深圳地铁方案,终结万科之争,以纠错改过求得和解与豁免,节省行政和司法介入的成本,万科管理层也对自己的失误和过错做必要的自我批评。那么,如 我前一篇文章中指出的,一个多赢的局面仍然可求可得。否则,多年修行,一朝沦落,那就真正悔之晚矣。

  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

  万科的控制权之争,无论多么激烈复杂,总会过去。但其中引出的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与改进,则具广泛深远的意义,值得认真总结。

  其实,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效果的批评,由来已久。许多好的建议,也一再被人提及,现在我国上市公司独董,已近万人之众,其薪酬和开会差旅各项费 用,一年已达数十亿之巨。再任凭“花瓶董事”泛滥,从小处讲是经济浪费,增加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负担。从大处说,是阻碍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降低 了证券市场的功能效率,削弱了其对实体经济的助推作用。因此,这次万科之争的第一个可能成果,就是希望能够推动各方,特别是证券界和监管部门、立法机构, 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提上紧迫的议事日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说难很难,说简单也并不复杂。而且其主要部分的改进,并不需要立法、修法的漫长过程,只需将15年前中国证监会自己发布的《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加以修订,就可马上做到。依我来看,需要修改补充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改革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程序。

  现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普遍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一手操办,然后又在大股东有集中投票优势(许多中小股东因交易成本问题,往往不参与投票)的股 东大会上通过。这导致现今99%以上的A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全部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垄断。这是A股市场中公众投资者利益受损、融资与投资失 衡、市场对扩容极度恐惧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自己的个人素质再好,但受人之托,拿人钱财,很难不为人办事,沦为花瓶。

  因此,就象很多有识之士已经建议的那样,独立董事可以或者改由中小股东提名,或者主要由上市公司协会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向上市 公司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独立董事主要作为中小股东代表参加董事会工作,对公司的整体发展负责。独立董事的选举应采取分类表决的方式进行,即仅由与上 市公司决策无利益关联的公众股东单独选举,上市公司大股东、管理层均不得染指。

  独立董事的薪酬则可统一由上市公司协会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发放。资金来源由上市公司向协会缴纳的会费解决,并将现在向协会交费的不规范办法改为所有上市公司一律按公平规则缴纳会费。会费的收取和使用要有公开透明的程序和监督。

  二、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和权限。独立董事通过分类提名、分类表决产生之后,如果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人数中比例太低,仍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建 议修改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规定,改为在董事会的股东代表席位中,独立董事席位应不低于该上市公司公众股东占有的股权比例。公众 股东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席位也多。这样保证大小各类股东都能在董事会得到合理均衡代表。同时这也照顾到了我国的现有国情,对持有较高比 例股权包括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董事会的代表席位也有了必要倾斜。

  三、建立独立董事和内幕知情人信息披露的必要保护制度。

  我从未敢把自己包装为道德完美之人,更不属于喜欢秀肌肉、示豪情的勇士。这次卷入漩涡如我之前所说,只是一时冲动的正义感加上不信邪的倔脾气,不小 心闯入了巨大利害的是非之地。从我自己这次的亲身经历可知,揭发内幕、追求真相竟要忍受造谣抹黑、违法违规指控、人身安全威胁的多重压力。有人从我最近这 些年的经历中没有挑出太大毛病,还挖空心思翻出15年前ST海洋的一段旧案,污蔑我曾制造几十个跌停板、坑害无数中小股民。现在又为了在万科之争中的幕后 个人利益,冒充中小股东卫士。其实ST海洋尚在老三板挂牌,以前的资料也不难查找,把时间和人物都不对的事移花接木到我头上,这本来是很拙劣的抹黑手法。

  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在这类造谣抹黑中花费精力去解释,如我在微博中所说,一是有更重要的工作,不想被造谣者牵着鼻子走。二是更根本的,即一定要改变这 种不论是非曲直、专挖道德缺陷的文化陋习。试想,世上哪有道德完人和永远无畏的勇士?特别是越能接触知晓内幕的人,不是利益中人,便是顾忌较多的有身份地 位的人。若说出真相、披露内幕总是要付出身家名誉乃至法律的各种代价,这样还有谁去揭露真相?长此以往,必致阴暗角落日长,社会正义难张。因此,我们应学 习国际上的成熟经验,建立保护“吹哨人”(Whistle blower,指警示透露内情的人)的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信息披露的指引和必要豁免制度,建立威胁独立董事自主投票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考虑建立“污点证 人”免予起诉制度。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丑恶内幕曝光,使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当然,独立董事制度无论有多重要,也还只是现代公司治理框架中的一个环节,要全面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夯实强盛资本市场的根基、助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还要对现代公司治理问题进行正面的总览和透视,这将是本次系列文章最后一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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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30 15:37 | 只看该作者
宝能系的底牌:姚振华以个人身家为4个最高风险资管计划托底
贺江兵:王石华生违反了潜规则 详解宝能退出最佳方案



“宝万大战”的剧情还在不断更新。

  7月29日,在深圳万科总部,央视财经记者查阅钜盛华交存上市公司的9个资管计划文件。央视财经记者称,在查阅这9个资管计划文件时发现,有包括预期收益率、平仓线以及警戒线等核心条款被涂黑。

  29日晚间,据财新网报道,受钜盛华委托的北京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7月29日出具法律意见书称,钜盛华对九个资管计划的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钜盛华不存在根据《16号准则》第六条需申请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无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信息披露。

  该法律意见书称,鉴于有关资管协议内容包含钜盛华的保密信息及相关主体的内部信息与个人信息,该等信息不适合向外界公开,且与钜盛华投资万科A(17.140, -0.06, -0.35%)股股份依法应披露及已披露的信息无关,故钜盛华对该等信息进行脱密处理,不会对投资者的决策有重大影响,也不影响资管协议对依法所披露信息的证明力。

  而此次曝光资管计划合同的同时,宝能系最大的底牌也摊开在公众面前:作为钜盛华最大股东的姚振华以个人名义为4个持仓成本最高的资管计划进行托底。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如果钜盛华的9个资管计划跌破止损价的话,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配资买入的万科A的股权将被平仓。

  按照合同,资管计划份额净值于T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常工作日)收盘后跌破止损线,即低于(含)0.80元时,资产管理人可立即拒绝委托人代表——进取委托人的任何买入或申(认)购投资指令,并通知全部委托人。

  而这些资管计划大多存在类似的罚没条款,同时都约定有差额补足条款,而其中四个计划差额补足义务人中出现姚振华的名字。

  文件显示:特定补仓人必须按其份额占进取级总体份额的比例,在(日期被涂黑)前追加资金到本计划托管账户(以资产托管人确认到账为准),使得加上追加的资金后资管计划净值恢复至(净值被涂黑)元(不含)以上水平。该等追加资金计入本资产管理计划总值,但不折算成份额计入资产管理计划,不改变优先级与进取级份额的份额配比。

  资管文件显示,姚振华和宝能投资是四个资管计划的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人。包括泰信1号、西部利得金裕1号、西部利得宝禄1号、东兴7号的的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人都有姚振华和宝能投资。而其他几只资管计划则只有钜盛华为差额义务补足人。

  这也就意味着,姚振华和宝能投资实际为四只资管计划做了“兜底”。


  澎湃新闻查阅万科7月7日通过举报信披露的宝能系最新资管计划持仓情况发现,由姚振华赌上身价进行托底的四个计划正是持仓价格最高也是被认为最有可能“爆仓”的计划。可以看到,持仓成本最高的广矩2号并未由姚振华本人进行托底,虽然买入股价高昂,但这一计划目前使用的资金也还不到一半,并无爆仓风险。

  查询可以发现,其中泰信1号警戒线为18.22元,西部利得金裕1号为17.96元,西部利得宝禄1号为17.26元,东兴7号为17.27元,按照7月29日的收盘价17.21元,四个资管计划都已经突破警戒线。

  至今为止,尚未有姚振华的个人身家情况的详细资料披露。

  按照万科7月7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姚振华拥有宝能投资100%股权以及钜盛华投资67.4%股权在内的19家公司权益。

  财务数据显示,钜盛华2015年末流动资产1098.92亿元(已与前海人寿并表),总资产2603.40亿元,总负债1964.79亿元,手中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约260亿元。

  此外,姚振华还是广东潮汕商会荣誉会长。知情人士称,7月8日下午16:00左右,在汕头市委书记陈良贤的带队下,同行的大概有30多个各地潮汕商会会长集体参观考察宝能总部,会议大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会上,各地潮汕商会会长表示如果宝能需要支持就尽管开口,他们全力支持。

  作为宝能系旗下主要的融资平台之一的钜盛华,自从2015年7月开始,钜盛华携前海人寿频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万科,其中部分持股就是通过钜盛华作为劣后级的9个资管计划持有。截至2016年7月15日,宝能系以持股25.40%稳坐万科第一大股东的位置。截至发稿,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并未获得宝能方面对资管计划被公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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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30 15:38 | 只看该作者
钜盛华交存的9个资管计划关键信息被涂黑

 央视财经报道,记者在查阅钜盛华交存上市公司的9个资管计划文件时,表示多个关键信息被涂黑抹点,包括相关人物姓名、预期收益率等。同时,今日华生在撰文中表示,宝能方面在证监会公开谴责之后,仍然行动迟缓,最后交存上市公司的9个资管计划还以商业秘密为由,进行涂改抹黑。

  昨天晚间,财经频道记者通过传真向万科公司提出要求查询钜盛华在举牌万科过程中九个资管计划的相关情况,今天早间,万科独立董事华生也通过媒体披露,钜盛华在被证监会公开谴责之后,仍然行动迟缓,最后交存上市公司的9个资管计划以商业秘密为由,部分关键内容进行遮盖,财经频道记者今天按照程序查阅了相关文件,发现的确存在部分关键信息被遮盖的情况。记者随后也联系了钜盛华方面,直到目前,钜盛华方面没有任何回应。

  财经频道记者按照相关程序,向万科公司提交了查询要求,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指引:信息披露备查文件查阅只能以现场查阅书面文件方式进行,公司不接受口头问询及其它查阅方式。财经频道记者来到万科公司,按照程序查阅了钜盛华提交的《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备查文件》,这份文件共有49项具体内容,涵盖了钜盛华的9个资管计划。

  记者 熊婧:我们查阅了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科企业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所有备查文件,在49份文件中,我们发现几乎每一份文件都有被涂黑的地方,除了一些人名、联系方式以及账号被涂黑以外,我们发现更多的是在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关于预期收益率、平仓线以及警戒线等核心条款被涂黑。

  经过记者初步整理,被遮盖的关键信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中的投资范围(投资标的)被遮盖;2、九个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的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率、预警线、触发预警线和平仓线的具体安排等核心条款被遮盖;3、广钜1号、广钜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第24页“投资限制”部分第(13)条整条条款被隐去;4、西部利得金裕1号、西部利得宝禄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第6页“(四)劣后级委托人特别承诺”中的有关信息被隐去;5、 东兴信鑫7号资产管理合同中第25页“投资限制”部分关于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进取级委托人的一致行动人的有关信息被隐去。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宋一欣:我觉得第一,信息披露规范没规定的,就资管计划没规定的,那它当然就可以公开;如果规定要公开而没有公开的,那它就是信息披露作假,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华生做出这种在于是否由它做出判断是否恰当待考。资管计划的出台,监管部门应该对资管计划的信息披露尽早作出规范。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向松祚:我个人认为无论从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还是从监管的一般要求来看,把这些关键性的条款覆盖掉是非常不合适的,那么究竟是否违法,我很难肯定,但是我可以肯定的就是违规的。因为原因非常简单,作为一个使用巨额资金来举牌一家上市公司,那么这个举牌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风险的管控是否达到监管的要求,这个是非常关键的信息,这些信息不仅要对上市公司做出披露,而且对公众也是应该有所披露的。

以下为央视报道相关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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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30 16:06 | 只看该作者
监管层降杠杆上楼抽梯 宝能举牌万科骑虎难下



 7月27日,深成指暴跌4.11%,而作为深交所主板市值最大的万科A(17.140, -0.06, -0.35%)(000002.SZ)却只跌了2.02%,到了28日,这一分歧更大,当日深成指阴跌0.09%,而万科A却逆势上涨了2.87%。

  因公开对撕被监管层各打五十大板之后,过去的一周时间万科事件沉寂了很多,然而,被刺破了银行理财资金泡沫的A股市场却不淡定了。

  继此前对私募产品大幅降杠杆之后,证监会再次对大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增发使用杠杆资金进行限制,同时明确将逐步收缩券商的通道业务,而就在这个时候,有消息称已经在银监会搁置了将近两年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再次重启。

  一系列降杠杆政策袭来,对于大量借助银行理财资金的宝能系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这无异于上楼抽梯。即便不考虑眼下二级市场的平仓之忧,宝能系的9只资管计划到期后都无法延续,其持有的将近11亿股万科A股票,届时将成为压在万科A股价头顶的最大空方。

  封堵银行理财入市通道

  7月27日午盘,A股上证综指、深成指以及创业板指数都遭遇悬崖式暴跌,直到晚间时候,市场上才有关于银监会内部下发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消息传出来,在最近几日监管层连续放出降杠杆的风声以来,这无疑是最为重磅的消息。

  然而随后有卖方机构分析师发表观点认为,市场对于这一消息的反应有些过度,尽管目前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规模号称有26万亿元,但是实际流入到股市当中的银行理财资金并不多,也就是千亿规模,而且,在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中,占比更多的还是定增和打新这些相对低风险的业务。

  因此,在7月27日的二级市场表现上,上证综指跌幅只有1.91%,而涵盖中小板的深成指跌幅达到4.11%,创业板跌幅达到5.45%,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银行理财资金对不同板块市场的介入程度。

  但是,作为深交所主板市值第一的万科A,却是一个另类,在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里,宝能系通过钜盛华控制的9只资管计划,共计买入了其10.98亿股股票,根据摩根大通研究报告认为,包括建设银行(5.060, 0.03, 0.60%)、民生银行(9.160, 0.03, 0.33%)、平安银行(9.200, 0.12, 1.32%)、广发银行和浙商银行等一批商业银行,都在通过结构化资管计划向宝能系的钜盛华提供融资。

  尽管针对于钜盛华借助这些银行理财资金举牌万科A,万科方面也曾经对这些银行体系的资金存有异议,认为其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但是,既然这一持股已经获得中证登公司的股权登记,那么也就被视作监管层认可了银行理财资金借助基金子公司或证券公司的通道投资股市的行为。

  在银行业分析师看来,资产荒的大背景下,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也在逐渐走低,一些银行对客户承诺的年化收益率已经从两年前的6%左右下降到现在的3%左右,这种情况下,监管层的态度暧昧开始让一部分银行理财资金介入到更高风险的权益类资产中。而此次宝能系借助银行理财资金参与举牌万科A,尽管使用了结构化设计,但是却因为一场股权之争,把这一风险展现在公众面前。

  特别是在7月4日万科A复牌之后,股价的连续下探让市场担心这些资管计划的平仓风险,同时,由于受制于12个月的禁售规定,这些优先级的银行理财资金是否能够全身而退也开始变得不确定了。

  而证监会也早已意识到这一风险,7月15日,证监会针对私募基金出台了旨在降杠杆的新规,随后在近日证监会组织的保荐业务内部培训中,再次重申了大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定增不得通过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的形式,同时,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内部培训中对各家券商过分依赖于通道业务创收提出警示。

  宝能杠杆资金骑虎难下

  眼下摆在宝能系面前的难题是,打江山易,守江山难。

  截止到7月15日,宝能系对于万科A的持股数量已经超过28亿股,这意味着如果再增持7000万股,那么即便是深圳地铁集团完成资产重组,其持股比例也无法超过宝能系,宝能系将稳坐第一大股东之位。

  然而宝能系的这个第一大股东之位坐的并不踏实,且不论万科工会向法院提出的起诉、万科向监管机构提出的查处申请,以及监管机构对于宝能与华润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等一堆麻烦事,仅在二级市场上,宝能系首先要用并不充裕的资金,将万科A的股价稳定在资管计划的平仓线之上,而且增持数量还不能超过4.6%的持股比。

  比稳定市场更麻烦的是,在宝能系的举牌资金中,半数以上都来自于杠杆资金,尤其是钜盛华所使用的9只资管计划,多数的存续期都只有两年。尽管按照宝能系之前给出的说法,他们是打算做万科的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可是根据此次银行理财监管征求意见,以后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只能对接信托,不能对接券商资管计划和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这意味着宝能系现有的9只资管计划在到期后,都将面临更换通道。

  此外,在7月18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能超过1倍,宝能系目前所使用的杠杆率超过2倍的资管计划,到期后都将面临去杠杆,这势必会大幅提升宝能系的持股成本。

  更重要的是,从这些资管计划最后一笔买入开始的一年后,将同时进入解禁期,届时,仅钜盛华就将向二级市场溢出20亿股的卖盘,市场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目前,受制于一致行动人的约束,在9只资管计划仍在买入万科A股票的时候,宝能系旗下的任何一只资金都不得减持万科A的股票,宝能系凭借着强大的资金实力顶住市场上的空方压力,将万科A的股价稳定在17元/股附近;但是反过来,当宝能系的资管计划存续期满,一旦开始减持,那么宝能系的任何资金也不得同期进行买入操作,那么,届时将如何稳定万科A的股价,着实考验宝能系的操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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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30 16:07 | 只看该作者
宝能系资管计划:平安、广发、民生、鹏华为优先级资金来源


 7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奔赴深圳大梅沙万科总部,查阅了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钜盛华”)提供、存放在万科注册地的9个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合同文本显示,包括优先级资金预期收益率、预警线、投资标的等多处关键字句被“涂黑”。但许多市场关注的信息浮出水面,包括猜测已久的资管计划优先级资金来源。

  9项资产计划中,从优先委托人来看,平安银行、广发银行、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民生银行是其优先级资金来源。

  对于涂黑“脱密”,钜盛华聘请的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称,脱密后的资管协议不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也不影响资管协议对依法所披露的信息的证明力。

  此外,所有相关资管计划都约定有差额补足条款,姚振华和宝能投资为其中四个资管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人,也就是说,为四只资管计划做了“兜底”。

  7月19日,万科发布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举报钜盛华九个资管计划合同及补充协议未作为备查文件存放上市公司,违反相关上市公司信披规则。此后,深交所发出监管函,钜盛华近期向万科提供九个资管计划的合同文件。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姚振华和宝能赌上身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合同文本发现,所有相关资管计划都约定有差额补足条款,但差额补足义务人略有差别。

  其中,东兴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显示,姚振华、宝能投资和钜盛华为资管计划稳健级投资人平安信托提供差额付款承诺。

  泰信1号、西部利得金裕1号、西部利得宝禄1号、东兴7号的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人都有姚振华和宝能投资。而其他几只资管计划则只有钜盛华为差额义务补足人。

  这也就意味着,姚振华和宝能投资实际为四只资管计划保障优先级收益进行“兜底”。

  以西部利得宝禄1号为例,根据合同中明确的差额补足的相关条款,在该计划每季度支付日向优先级委托人支付预期收益时,若资产管理计划的现金资产不足以分配优先级委托人每季度的预期收益,则劣后级委托人需向该资管计划托管账户追加足额现金。否则,须向资管计划优先级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如果劣后委托人未在约定时间前按约定追加足额现金,则资产管理人可对差额补足义务人发出追偿通知,差额补足义务人须在收到资产管理人的书面追偿通知后固定时间内缴纳差额补偿金,应用于弥补优先级份额的每季度预期收益。

  如差额补足义务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追加足额现金(含违约金),则资产管理人在与优先级委托人商议一致后,可提前结束该资管计划,且无需经过劣后级委托人同意,且劣后级委托人自动丧失宝禄1号劣后级份额(即劣后级委托人将丧失全部本金及收益),宝禄1号全部计划财产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资产管理计划费用后,剩余财产归优先级委托人享有。

  如计划财产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金、预期收益的,优先级可按照《差额补足合同》约定,继续向差额义务补足人追偿。

  优先级委托人浮出水面

  查阅相关合同,各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委托人也浮出水面。

  东兴7号资管计划差额付款合同显示,平安信托(甲方)为东兴7号资管计划稳健级投资人,提供优先级资金,劣后级为钜盛华。同时钜盛华、宝能投资、姚振华提供连带不可撤销的差额付款责任。

  钜盛华的详式权益变动公告中显示,东兴7号资金总额为11.87亿,钜盛华出资3.95亿,优先级委托人出资为7.91亿,优先级资金封闭型运营,不设固定开放期,存续期满前不得退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此事联系平安信托,对方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排查工作。

  平安信托内部人士称:“一般来讲,主要关注合规不合规,如果合规,投资人也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的话,这个事情是可以做的。这是其它团队的核心信息,不方便问。”

  上述东兴7号差额付款合同显示,签订合同时,平安信托法人还是张金顺,目前张金顺已离开平安信托,任前海人寿副董事长。有消息称,张金顺将执掌宝能旗下宝能金控平台。

  据了解,东兴7号的差额付款合同有三份,甲方都是平安信托,乙方分别是钜盛华、宝能投资、姚振华。内容都是甲方作为东兴7号资管计划稳健级投资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差额付款承诺。

  此前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截至7月5日,东兴7号资管计划买入11.88亿元,买入均价19.79元。截至29日晚万科A(17.140, -0.06, -0.35%)收报17.14元。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相关备案资料后发现,更多资管计划优先级详细资金来源浮出水面。

  信泰1号产品的差额付款合同显示,甲方为民生银行(作为民生银行非凡资产管理系列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也就是说,该计划的优先级是对接了民生银行的非凡系列理财产品。

  而在西部利得1号差额补足协议中,甲方鹏华资产则是代表鹏华资产智源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衡圆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自2015年11月以来,钜盛华先后与南方资本、泰信基金、西部利得基金、东兴证券(22.240, -0.38, -1.68%)等签订9份资产管理计划。从优先委托人来看,安盛1号、2号、3号均为平安银行;广钜1号、2号为广发银行;西部利得金裕1号和西部利得宝禄1号为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东兴7号为平安信托;泰信价值1号为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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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4:05 | 只看该作者

李卫国:我们不承认资本强权 但万科也存在文化漏洞




文化视角看宝万之争
  (作者简介:李卫国 自由学者,工信部301所国家品牌培育项目特聘专家,学习研究方向:文化、经济、品牌)
  宝万之争已经进入中局,期间的问题却令人深思
  宝能强势进入万科是典型的丛林法则。万科是万科人的万科,宝能凭什么入住万科获取现成的品牌利益呢?回答 是:市场法则,我有钱。我们不知道背后力量博弈,我们不武断怀疑宝能有强盗心理,明面上宝能的这种行为显然是受到资本博弈显规则的诱惑,可以拿着规则振振 有词,也可以游说官方应和表态。而作为受众,我个人是不愿意看到弱肉强食的资本暴力喷张。总感觉这与强盗说:“我有枪,力气大,把钱拿来”没什么差别。资本强权被制度化确认,意味着浓重的资本主义味道。姚 振华一句声明尊重王石就可以将一个当下中国最优秀的企业家,思想者变成他的旗帜和旗手,这是尊重吗?王石的团队经营万科出了问题需要你来拯救吗?别人经营 得好好的企业,因为高风亮节没有独占,就因为你有钱就能强势入主,这是什么样的法则!不觉得自惭形秽吗?我们是否能在社会经济文明中建立适合中国“仁义” 哲学基础上的市场法则呢?西方市场经济发展很成熟,有较高的效率。但我们是否跟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思维走得太远而完全抛弃了传统文化的精华呢?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社会也是市场经济状态的,除了强权政治力量,人们遵守着文明价值很高的商品交易道德准则,如诚信、自愿、公平。衡量的工具是人心。西 方将市场规则更加技术化,主导技术创新的是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经济力量,规则本身必然会打下维护自身利益的烙印,有如计算机软件设计技术中为自己控制有意 或无意留下的漏洞和后门。技术化的过程中传统商业文明因素也被侵蚀,先进的技术也会被黑心利用。这是社会经济文化必须防范的。
  当这个世界只有利益没有道义的时候,我们到哪里去寻找人性的光辉呢?经济发达社会的魅力又在哪里呢?我们时刻要警惕极端经济力量的本性。如果没有严密的约束与防范,它们的魔性随时会被引发,形成无以抵抗的对文明的毁灭力量。
  宝能公开的市场行为毫无疑问是合法的,然而他又确实带有野蛮的动机,高杠杆资本买入不仅仅是财务投资,而是意图控制,明显带有投机性质, 会造成万科股价的巨大波动。而适量的投机是市场流动性的需要,监管不能对投机说不。万科股份虽然股权比较分散,但本质上是有价值创造主体的,按照的柳传志 的说法万科是“有主人的”,只是这个主人忘了这个世界已经不是门不闭户路不失遗的时代,手里拿着宝贝就必须请一班保镖的。毫无疑问万科管理层是价值创造和 价值守卫的主体之一,这种优质价值创造主体是社会应该保护的,价值创造的理念更应该捍卫。这里引出了另一个深层次问题:如何捍卫价值创造理念的同时,保持市场自由是监管文化层面的重要课题,既关系到经济文化的文明朝向,又关系到监管技术、制度的科学性。
  本人感佩王石的情怀和气魄。以裸泳姿态立于还不成熟的中国资本市场,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文化成熟度和文明程度的试纸。在群狼环饲的氛围中敢于赤手 相搏,似乎要应证邪不胜正,似乎在向这个权欲与利欲侵蚀的世界呐喊,呼唤着社会良知与文明的光辉。不知道现实如何回答他。但他有这个个人能力和道德力量, 敲击这个大潮涌动走入格外的世界。他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和底限,这是一种令人敬佩的精神力量。两度万科与资本的故事,是一种方式,力图用道德的力量维护权 益,而最终是用个人的社会资本平息品牌风险。警醒社会的目的还没有完全达到,但已经能引起思考。
  我们应当思考两个问题:当下政治法律体系如何识别其中影响经济文明秩序的根本问题并作出回应。无数如王石、万科这样的企业家和企业如何在金融强权和极端势力下守卫自己的成果,这已经超出了一般品牌保护的范围。
  事件本身可以让我们窥见万科文化的漏洞
  以王石为代表的万科管理层本着从善的社会价值观,放弃了利益独占,主动放弃了股权控制。但在现有市场制度规 则环境下,放弃股权的时候也就放弃了核心价值观的守护权。从《万科股份公司章程》这一公司宪章中可以看出,没有设计核心价值观守护的工具。当出现今日股权 变动可能出现的控制权更迭,并可能进一步动摇核心价值观时,以管理层为代表的第三股东以更多代表职业经理人的脚色,与已成事实的大股东对抗,在市场伦理上 陷入尴尬境地。这里起码彰显三点文化成熟度问题:首先,王石和他的管理团队放弃股权控制,并不想放弃自己创立的价值观体系主导权,没有打算用更开放的心态迎接市场环境下随时可能出现的控制权更迭,但这种理念并没有正式文件化的表达。其次,技术上没有设计出实现上述价值选择的有效工具。所以事到临头,只能靠社会资源的外部力量支持控制风险,组织本身缺乏控制机制。而这种操作明显是较小股东用非正常手段操控管理权,架空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在现有不完善市场经济文化环境下,有违背蹩脚的市场伦理的嫌疑。其三,不 能将组织风险的防控寄予个人,而是要建立机制。因为人有旦夕祸福,更何况利益场的血腥本色,再大的个体社会资源也不能担当这一风险控制责任。以万科的规 模,社会化程度已经很高了,依然用个人力量和价值取向决定公司文化,有分裂危险。并不是所有管理层和现在支持你的相关方都认可和支持裸泳,承担巨大的裸泳 风险,要求建立机制守护机制是一种必然。“王石多次指出,国内许多企业在创始领导退休后垮掉的原因是没有制度化,而万科则假定人会犯错误,更多依靠制度而 非寄希望于人的德性,万科在没有王石的情况下依托制度还能很好地发展下去才是最大的成功。”(——岳翔宇《腻味了“万宝”八卦 ,听听400位金融行家的理性判断》)。而这次事件恰恰应证了万科还存在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缺陷,在制度上也呈现出了相应的缺陷。
  阿里巴巴AB股股权结构设计、柳传志的“企业是有主人的”思想构建股权结构,华为干脆不上市,实施大面积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都是用组织机制防范资本市场风险,保持企业品牌资源的安全与稳定性,保护意识值得借鉴,认识和方法论可以创新。
  现有市场经济文化存在认识论和方法论缺陷
  现有监管(以《公司法》为核心)和决策机制只涉及到了股东层博弈规则,没有设计更广泛的相关方参与,这是不合理的,品牌属于包括股东、员工、顾客、供方和社会所有相关方。现行《公司法》和在此框架下制定的公司章程都将公司简单界定为股东所有,与事实不符。上 市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公众公司,股东作为投资者更多是一个牟利者脚色,而非实际意义上的完全权力所有者。这是认识论错误导致的经济法治文化缺陷,直接导致类 似宝万控制权之争发生成为经常性事件。在经济理论中,我们应该探讨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存在的这一认识缺陷,用文化创新进行校正。应当正视公众公司品牌价值属于股东、员工、顾客、供方和社会这一事实,平衡他们的权益,而不是现行理论体系下股东独大市场伦理。
  只承认股东权利,表面看着是人权体现,财产权体现,是市场经济伦理的必然要求,实际上忽略了另一个价值创造主体——组织创立者和劳动者权力。他 们有权要求其它相关方保持品牌平台稳定的价值体系,有权维护自己工作生活的平台的稳定性。可我国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中,劳动者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体 现,或者劳动者权力只停留在纸面上,在行为层没有落实,文化没有落地。与人本思想也相去甚远。投资者(股东)和员工都是企业平台的流动性相关方,上市公众 公司更是如此。简单地把股东定义为所有者显然是不合适的。资本只是条件,股东日日易,在这个意义上,员工劳动的价值创造贡献度和稳定性整体上是大于股东的。在企业品牌平台上,只承认股东权利,把员工变成打工仔,是不合适的。我们的在权力结构上除了股东,完全没有考虑员工、社会(政府)、顾客、供方权力结构模块。这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逻辑,是我们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喝到的洗脚水。
  其实平衡相关方关系与财产权并不矛盾。只要在认识上平等的确认相关方权利,建立均衡权力关系,也体现人权保护,而且更均衡和谐。
  如果我们像在政治上只承认枪杆子和刀把子的权利一样,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意识形态理论强权,强力支撑股东权力,那么价值创造者 的权利就被消去了一大半,只剩下混口饭吃的权益。什么工业化灵魂、工匠精神只能是谈谈而已。这会将劳动者沦落到上几代农民的命运。新中国成立以来,他们几 十年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付出了比工人更加艰苦的劳动,还得挨饿将生产的粮食供应领导阶级,只留下勉强养活自己的权益,土地是公有的不可转让,老了不能得 到《劳动法》保护,获得退休金,被政治性歧视,只能一辈子在贫穷中度过。
  公司的品牌价值恰恰在于它能创造相关方共有的社会价值,所以,优秀的品牌是社会公共资源。它的价值由相关方提供资源创造,顾客认同兑付,再由价 值创造相关方均衡让渡分配。如何区分私营公司和公众公司,制定不同的法治伦理,平衡公众公司相关方关系和权益是监管者应该思考的深层次问题。
  企业文化的漏洞虽有普遍性,但个体事件只涉及一个品牌价值链,而监管体系经济法律文化漏洞却影响着经济生态的文明方向。没有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像华为这样的优秀企业永远不会进入资本市场成为资本的饕餐。
  我们的当下的经济文化既有传统的商业道德意识,也有西方社会达尔文主义狼性法则的资本博弈冲动。如何让传统文化的光辉发扬光大,让市场经济机制 发挥一次权益分配的均衡让渡机制,成为显文化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西方市场经济文化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先进性和技术先进性,我们必需学习,中国商业文化有更 高的文明因素可以继承。
  如何学习丰富和发展西方经济学范式,又不为之束缚呢?政治上的意识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起码要尊重劳动者的权力,而实际上《公司法》和《证 券法》却一竿子滑到了只承认资本权力的极端,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消极的思想面。我们来看《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力。”“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 保护,实现安全生产。”显然,这里只能看到股东权利,资本的权利,劳动者只剩下劳动保护权利。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主体本身就在反思这一问题,并进行着变革,我们却全盘接收了。
  目前《证券法》第四章对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作出了规定,还存在缺陷,不能识别投机者和投资者,进行权力细分界定,把临时性投机股东诉求一同视为 投资诉求,为投机资本开了方便之门,形成一个明显漏洞,成为“野蛮人”的工具。企业并购史上,中信泰富、美国各大航空公司、席梦思和迪斯尼等企业都曾多次 经历股权变更,但基本上是协商妥协的结果而非宝能这种突袭式的强势夺取。宝能收购万科显然没有征得万科管理层的同意,不管现行法规如何认定,万科价值创造 主体是包括万科管理层在内的万科人,股东权益当然要认可,但资本只是条件。宝能强行入驻,失去了万科人的支持何以保持和创造品牌价值,你不能强迫万科管理 层“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吧,他不认你,就会炒你鱿鱼。宝能如何实现资本目的?恐怕只剩下操控股市和“资本运作”的把戏了,那将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悲哀。目前宝能举牌万科的行为显然带有狼性法则的搏杀性质,不是建设良性资本市场生态的激励方向。
  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权利范围也应该进行细分界定。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本身具有不同功能。产业资本的核心价值方向是产业发展价值,本身具有对产业的深刻理解和感受,是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金融资本的基本功能是为产业提供条件和服务,金融资本的核心价值方向是财务收益,不可能向产业资本一样理解产业。因此任由金融资本假道伐虢,以其强大的势能控制产业是危险的。被资本大面积控制的实业可能成为金融资本的道具。这是资本市场监管应该明确界定的问题。
  当前来看,宝能系通过钜盛华、前海人寿举牌万科,钜盛华则以劣后资金吸引浙商银行理财资本,前海人寿主要资本也是理财万能险,两者主要都是金融资 本。金融资本作为财务投资者,为降低风险因子和资本要求,重仓持有优质股权,当然无可厚非。如果协同产业资本,充当一致行动人就会冲及产业资本和产业实 体,这是应当警惕和被限制的。这也是一种操纵市场行为,因为银行资本和险资都是第三方资本,体量巨大,会引起与产业资本的失衡。同时,这种操作得到监管层 和市场认可之后,会形成激励效果,催生普遍现象。量变到质变,风险积累会迅速放大。一旦某一大型操作链出现重大失败,造成第三方资本巨大损失,形成多米诺 骨牌效应,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文明因素是和谐,和谐的前提是均衡。经济活动中需要维持相关方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的均衡博弈,每一个相关方都可能因时势成为垄断力量,管理文化的关键就是约束垄断力量,保持权益让渡的基本均衡。伤及一方,就会形成增值连弱化和断裂,不利于整体利益与社会经济和谐。我们应该完善监管法规体系,像政治上把权力关进笼子一样,把已经形成极端力量的资本关进笼子,约束其嗜血的本性,发扬其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能;扶持已经弱化的劳动者权力,清晰界定相关方权力边界。
  社会经济文化方面主要看专业学术界和舆论界的认识。其中既有真知灼见也有“理性的”偏颇。
  岳翔宇的《腻味了“万宝”八卦 ,听听400位金融行家的理性判断》一文(下称岳文)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岳文强调“从参与者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已经没有道义的位置。强调“职业经理人的兢兢业业和克己尽责”本分,却忘了金融业的本分是服务实体经济 而非控制实体经济,忘了价值创造者不仅仅是打工者,还是企业品牌的另一个主人。要不然怎么会“若是现有管理团队在宝能系最终入主后,选择离开并导致万科业 绩出现明显波动,那么万科品牌价值和市场价值必将缩水”呢?只强调“劳动者的本分”,不强调资本的本分显然是不够的。中国的传统商业文明可以承认刘强东你情我愿娶走奶茶妹,但是不认同资本强娶“奶茶妹”的行为,谓之不义。并非像某些意见领袖所言,“新经济时代,一切皆可买卖”。文明的社会,一定在乎人文情怀,资本除了嗜血还有服务社会的本性和本分。 资中筠先生《财富的责任与资本主义演变:美国公益事业百年发展及其启示》讲述的西方从慈善到现代公益基金会再到新公益便揭示了资本的文明演进方向。复旦大 学金融学教授刘红忠,对他的门徒强调的一句话,“你们学金融的人,一定要记住,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宝能收购万科的资本聚合了自身产业资本以及银 行、保险金融资本,杠杆化让金融资本偏离了服务功能,成为搏杀工具。难道我们标榜的社会主义中国,有着数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资本品质比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鄙视的资本主义社会还要无情无义无耻吗?
  从岳翔宇的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市场经济理论中这些消极面在我国学术界影响很大。如果不是有意的偏向,为我所用,就是很多人已经迷失了道之所在的方向。我想,400位“金融行家”不会有如此一致性的“不理性判断”吧。
  今日民生银行(9.180, -0.04, -0.43%)易主,宝万再起控制权争端,将展示中国资本故事的另外一面:已经形成的巨大民营金融资本走向何处?房地产市场已进入下行通道;巨大 的国营垄断领地壁垒森严,不可进入;传统产业也进入冬季,新兴产业需要产业识别能力和技术积累;资本市场是如此不堪,风险巨大。不管宝能、安邦系是何种动 机,金融资本有进入市场博弈的冲动。即便冒着道德的风险和失败的风险,也不得不寻找出路。对民营金融资本来说,目前可选择的策略是在资本市场上识别优质资产投资,做善意的投资者和扶持者,价值分享者,而非一定意图劫掠和控制。我 们可以看到安邦进入民生银行,宝能进入万科,选择的都是优质资源。这与顾雏军当年环境下选择弱势企业重组是完全不同的,毕竟前者有“玩资本”和幕后交易利 益输送的嫌疑,希望后者更多是投资心理。今日宝万之争依然是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并存。如何创新制度抑制消极因素,回答肯定不能是简单的遵从现有的市场规 则,而是要反思规则和流程。我们的投资、并购监管和舆论引导应该朝向资本市场和谐发展的方向,营造和谐的资本运作生态。对于并不发达完善的中国资本市场, 要努力给民营金融资本以优良的环境和投资空间。顾雏军案已成过去,纠正它已经不能挽回多大资本市场建设损失,最多给顾雏军一些机会,同时可以重新开启国企 改革的另一扇门。但今日之事却关乎现时的资本市场生态健康,监管者理当充分重视,而非仅仅幕后平息。应该通过事件进行文化创新,展示新的 价值观念,建立符合商业文明价值的规则和道德体系。简单照搬西方市场经济规则显然不能适应当下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如何既保持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活力, 又防范恶意并购和掠夺,是亟需创新的治理课题。

这一系列事件警醒我们:不管社会主义愿不愿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仅培育出了巨大的国有资本,而且已经培育出了大体量的民营资本。从1994 年的君万风波、2004年“国退民进中的资本盛宴”,资本魔性开始胎动。至今日民生银行易主,宝万风波再起,在西方市场经济技术孕育下的资本,没有接受文 明的道德训诫,已经练就超越师尊的武功招数,在中国资本市场亮剑出锋!急欲跑马圈地的资本,面对不成熟的经济文化和市场,面对满地羔羊,这种诱惑之下,血 腥几乎不可避免。究竟应该重建一种什么样的规则,守护我们的道德底限?如何引导资本走向文明,让资本多一些社会文明的积极功能,少一些侵略性,是当下社 会、资本市场监管者和资本所有者必须面对的思想课题。我们确实面对文明与野蛮的选择。监管当局如何破袭西方资本规则壁垒,进行制度创新,将资本的力量导入正途,考验监管者的智慧与文化能力。文 明的选择是持久发展的选择,符合所有当事方的利益,资本所有者能抵抗巨大的短期利益诱惑吗?会选择社会道德美的魅力价值还是博弈成功的快感?这是考验资本 所有者的道德力量。优质的产业资源主体如何保护自己的价值不被恶意的野蛮势力侵蚀,不被轻易掠夺,考验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
  重言:没有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像华为这样的优秀企业永远不会进入资本市场成为资本的饕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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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3:29 | 只看该作者
华生:华润宝能出尔反尔 造成长期停牌损害公司利益


  新浪财经讯 8月2日消息,华生从7月31日晚间到8月2日,连续发布三条微博,总结之前五次发文,同时再次指责万科大股东华润和宝能出尔反尔,造成公司长期停牌和损害公司利益。

  以下为华生微博:

  7月31日 23:46

  有人说这第五篇文章太长,其实也就说了几个问题。一是说中国的独董成花瓶并非个人问题,而是在董事会比例太低,又由大股东决定。只要证监会修订颁布15年来未改的独董制度指导意见,独董由证券协会的独董委员会推荐,中小股东分类表决选举,董事会按各类股东占股比例分配席位,上市公司治理必大改观

  8月2日 00:04

  二是说法律规定董事要对信息披露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性负责,独立董事更有证监会指导意见授与的“特殊职权”,“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时”,“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披露。因此独立董事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言是履职表现,所谓独董未经批准发声涉嫌违规是无知偏见

  8月2日 21:17

  三是发新股引进深圳地铁的重大重组,为万科管理层建议、3月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其中华润宝能投赞成票起了关键作用。因此现以发行新股会摊薄老股东权益为由反对深铁进入,是出尔反尔,由此造成的长期停牌和损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赔偿。华润宝能的权利和正确做法是对重组预案提出不同及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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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3:32 | 只看该作者
贺江兵:王姚不是对手 宝能系对手是农行系


 形势对宝能系和姚振华老板越来越不利了,感觉你身边的人和老乡实在不行,我得帮帮你了。起码我让你知道你败在谁的手里。你的对手绝对不是王石,王石是唯一帮过你大忙的,也是未来能再帮你的贵人。

  跟你讲个故事,农行你不能看不起,如同王石看不起你是卖菜的一样。2007年5月我离开了《财经时报》,一年两个月后,《财经时报》因为报道农行负面新闻,据称涉嫌虚假新闻,后来,要关这个报纸,农行总行的新闻处长和领导们不想让这个报纸关门的,因为我跟这家银行和报纸特殊关系,我曾经当过他们中间人。没办法,“有关部门”还是让这家报纸停业整顿了。基本开不了了。尽管,农行真心不想让她死,这个故事告诉你,农行也不是好惹的。

  王姚是好基友不是对手

  对朋友的判断,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非常简单,当你需要钱的时候,随便给你百儿八十万的,还不打欠条的,那就是朋友。

  宝能系被万科举报后,正规的金融机构不敢给姚振华融资了,那些老乡大款曾说只有需要钱张嘴就可以了,完全是套话,江湖行走多年的姚老板应该清楚了吧。这时候,姚振华需要的只有一个字:钱钱钱。

  要不然,你也不会在安徽合肥房价处于上升期,不再捂盘卖房子战万科不是?

  这时候,是不是朋友,检验的唯一标准是:谁能送你钱。

  王石做到了,他居然大金额的现金分红,姚老板25%的万科股份分红高达20亿元人民币。缓解了资金压力,够优先级资金半年利息了。

  如果说这不是真爱,你信吗?哪一天王石跟姚振华老板在一起了,我一点都不吃惊。

  王石们为啥不那这个钱去买深圳地铁的前海国际?也不富裕的深圳地铁再用这个钱把姚老板的万科股份买过来多好?

  显然,王石没有落井下石。包括举报信都充满满满的爱,避重就轻你以为我没看懂?

  你的对手农行系

  如上,农行很厉害,得罪农行后农行不想收拾你都会有部门收拾你。农行系是个啥?

  尚福林,2000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3.110, -0.01, -0.32%)行长。农行股改前,行长是一把手,后接替周小川出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现在是中国银监会主席。

  项俊波,2009.02—2011.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1.10至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刘士余,201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候选人;2014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0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这三个人都在农行当过一把手,是现任的三会主席。这三个人还都当过央行副行长,央行系遍布各大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说央行系不叫新闻了。

  银行违规将理财资金交给宝能系的钜盛华归银监会监管;前海人寿用万能险炒万科归保监会管;炒万科合不合归证监会一锤定音。

  银监会规范银行理财管理办法正在征求银行意见,正式出台应该很快了。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亲自痛批也被广泛报道,军人出身的项主席向来就是这个性。

  证监会向投行发出的指引,对一家上市公司持股至少5%的股东,不得使用发行理财产品的所得、或借助第三方集资平台所筹得的资金,去增购公司股份。

  这是香港媒体报道的,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对此回应称,暂时不了解情况,会对此事作进一步了解。

  这话不知道你看不看得懂,假设消息是假的按照我对张晓军兄的了解肯定会直接辟谣,剩下的就是真的咯。因为打电话问张的话他无论如何说什么都不好,做了这么多年记者第一次不想求证了。这么明显的话还问他觉得我跟王石一样脑残多不好。

  宝能出局的大环境与小气候

  “我们投资万科既是去年股灾时响应国家号召的救市行动,又是‘新国十条’背景下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

  这是媒体报道姚振华老板说的。意思是国家让你去炒股的,可是,银行违规向你提供资金不是国家要求的;炒股对接实体经济,我也是醉了。

  国家长期以来要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降低杠杆是最新要求的。这是大环境,小气候是,三会合并、并入央行的舆论高涨。而这时候万科与宝能的大战让三会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监管模式的弊端彻底暴露了。

  假如:三会合并,作为三会的末代主席怎么跟会里的同志们交代?这也不像从农行走出来领导的风格啊。

  如果三会并入大央行的话,三会的同志们肯定会怀疑这三个主席的另一个身份了:前央行副行长——原来这三个人是央行派来合并我们的卧底啊。

  在财经媒体呼吁合并三会形成主流舆论之前,三个前农行一把手,现在三会的主席发话和发文件了。你不要以为三会收拾不了你哈。他们可都是农行出来滴。

  宝能最终的出局还得依靠王石,牵线找买家。所以,姚老板:对王石好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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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3:34 | 只看该作者
保险业戴上紧箍咒 “宝能式”举牌不可复制


 在宝万之争中,万能险这项原本在国内外都十分常见的保险业务被抛到风口浪尖。虽然万能险资金具有投票权的法理清晰,也逐渐成为主流观点,但是由此引发的现象值得深思。

  从今年初偿二代的坚定执行,到3月底针对万能险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的实施,再到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措施的实施,保险业正扎紧篱笆,为一些业务戴上“紧箍咒”,促使保险公司的经营重心回归保险主业,防止保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

  近期,保监会即将启动新一轮“两两”专项检查(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今年将紧盯违法违规高发、频发的薄弱环节,以及新业态、新产品等容易产生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的可能缺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把防范风险的水平提高到更高层次。此前,银监会、证监会也纷纷发文,全面升级监管框架。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几乎步调一致的行动表明,宝万之争的模式不可能被复制。”

  保险业监管压力加大

  7月底,保险业二季度末偿付能力情况披露基本完成。结果显示,偿二代下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呈现下降趋势,54家已披露的寿险公司中,有39家环比一季度末出现下降。

  超过一半的险企综合偿付能力下滑,这意味着,偿付能力公式的分子项——实际资本的消耗过快。构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佳,万能险这类资本消耗较高的业务依然占比过高,同时上半年投资收益下滑较严重,因此加剧了综合偿付能力的下滑。

  另一方面,上半年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37%,多数保险公司业务的增速依然很快,这导致偿付能力公式的分母项——最低资本的要求也在较快地增长。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核心监管指标,达不到标准的保险公司将被停止相关业务资格,在当前投资收益下滑的趋势下,摆在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增资,要么收缩业务,主动调整业务结构。”一家中小保险公司高管表示,偿二代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看起来仅为50%,但是具体监管指标的要求更严,整体上监管压力变大了。

  不仅是中小公司,大公司也未能摆脱偿付能力的下降。今年6月份,人保集团总裁王银成在陆家嘴(22.320, 0.20, 0.90%)论坛中表示,偿二代条件下,人保集团寿险和健康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显著下降,但这是正常现象,要求公司必须要进行业务结构调整。

  偿二代的约束,将从根本上改变保险业粗放式、以规模为王的增长方式。这一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万能险戴上“紧箍咒”

  在宝万之争中,万能险这项原本在国内外都十分常见的保险业务被抛到风口浪尖。虽然万能险资金具有投票权的法理清晰,也逐渐成为主流观点,但是由此引发的现象值得深思。

  其实,在去年12月份,关于万能险争议的高潮到来之前,中国保监会就针对万能险下发征求意见稿,欲对中短存续期产品“下重手”。征求意见稿主要是要求保险公司合理确定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久期,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防止“短钱长投”的风险大面积出现。

  今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出台,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限额的过渡期安排,给万能险这个争议险种戴上了“紧箍咒”。

  7月下旬,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十三五”监管工作会议中表示,要防止产品结构畸形的风险。对产品风险要高度重视,不断提高精算技术、产品设计和定价能力,优化业务结构,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风险。

  除了业务上的风险外,宝万之争还引发各路资本对保险公司股权的高度关注,不少上市公司纷纷宣告挺进保险业。

  据了解,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围绕“公开”和“透明”两点,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建设和监管,清理保险机构股权结构,厘清关联企业关系,不留空白和盲区。

  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机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作出强制性规定,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市场机制约束作用。

  项俊波明确表示,将严把股东资格审查标准。“要让那些真正想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决不能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特别是要在产融结合中筑牢风险隔离墙。”

  类似举牌不可复制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让各方警惕的并非宝万之争的事件本身,而是宝能以杠杆并购“蛇吞象”的示范意义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有人甚至认为,这种连锁反应有可能在中国市场掀起一轮杠杆并购浪潮,最终将中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带入一场新的危机。

  事实上,“宝能式”举牌是在分业监管遭遇大资管混业时代初期,各项制度不完备条件下的产物,而当前无论在保险业还是业外,这一模式都无法复制。

  先看保险业,今年3月份,保监会对万能险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新规,让保险业通过万能险拉动规模快速增长,通过激进投资反哺保险主业的高风险业务模式不再具备土壤。万能险中短存续期产品将在5年的过渡期内,下降到各公司基准额的50%以内。

  几乎在保监会“出手”的同时,银监会也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其停止新发分级型理财产品,而分级型产品的主要特征就是劣后级具有杠杆功能。

  近日,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至银行,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了限制性投资的安排。

  今年5月份,证监会出台《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控指标指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两份文件,全面升级监管框架。

  一位投资界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几乎步调一致的行动表明,宝万之争的模式不可能被复制。”

  据了解,保监会近期将启动新一轮“两两”专项检查(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今年将紧盯违法违规高发、频发的薄弱环节,以及新业态、新产品等容易产生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的可能缺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把防范风险的水平提高到更高层次。

  编者按:宝万之争在A股市场上演了一场激烈的股权争夺战,引发各方热烈讨论。这场将整个保险行业深度卷入的事件,给保险业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和思考,有些结论甚至已经付诸实践,开始悄然改变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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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16:08 | 只看该作者
李卫国:要求王石道歉姚振华是莫须有的罪名


为什么要王石道歉

  2015年12月17日,王石在北京员工交流会上表示“万科不欢迎宝能系成第一大股东”。理由是,“你现在还没到能当万科第一大股东的程度,虽然英雄不问出处,未来没准也可以当,但你宝能首先要逐步建立起整个系统的信用体系。万科也是从很小的公司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什么时候你的信用赶上万科了,什么时候我就欢迎你做大股东。”

  企业品牌信用层次是企业文化价值层次的外现。具有稳定和谐均衡价值体系的企业品牌,其创造价值的稳定性越高,更具有持久的竞争力,长期风险越小,其信用等级越高。王石的思想是敏锐的,他的讲话非常清楚地表达出了自己的看法,万科的价值理念已经从低层次的短期经济利益目标上升到长期稳定的企业文化价值追求,而姚振华的宝能系还处在强夺优质资源的短期经济利益层面,低层次的价值理念毫无遮掩,不可能统驭高层次的价值理念,在思想界,在哲学层次上这是基本常识。把王石的上述观点理解为从人格上看不起姚振华,看不起姚振华的出身,确实是曲解和浅薄。行为层面,姚振华先生连对创业者的基本尊重都没有。收购行为之前起码要承认王石及其管理团队的主体地位,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然后采取行动,总不能只顾自己的自由自愿,而不顾王石团队的自由自愿,直接凭资本实力强取,不是野蛮人又是什么?也就无怪王石称他为野蛮人了。对王石的私德评论多携私愤,有人是善意的批判,有人是恶意攻击,已经偏离了主题。你可以不接受王石的私德个性和格调,但你不能因私而废公,装出一副公正的模样,偏离主题,携往日私怨进行人身攻击,否定王石的企业家价值。王石愿意和国企合作固然有他的国家情怀意识形态情结局限,但这也是市场经济理念中的自由自愿原则体现,王石就没有自由选择权吗?姚老板本不必强人所难,你想寻找优质资产并购,是你的自由,资本寻求利益并无过错,理念层次高低无关紧要。但你用自己的自由干涉别人的自由就另当别论了。

  要求王石为对姚振华的“身份歧视”道歉,本来就是莫须有的罪名。不知姚老板是否通过王石上述讲话感觉道王石对他有身份歧视。只不过是有些人对王石私德个性不满,携媒体舆论强势,逼迫王石道歉,以满足其虚荣心和阿Q心里。另一方面,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学核心价值和既成文化已经深入中国主流经济思想骨髓,形成了信仰,万科事件因涉及核心价值冲突,挑战了现行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体系和规则,必然引起主流思想界本能的反应。一些先锋经济学家已经在困惑中反思。吴敬琏先生明确提出“为什么老百姓(49.880, -0.08, -0.16%)收入越来越少?资本的收入越来越多?”2016年7月1日在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举办的《企业家与契约文明---以万科为例》研讨会,表现了一种审慎观察的气氛。要知道王石说的是大实话,只不过真话实话本身就很难听。要王石道歉能改变他的三观吗?知道王石及其团队的企业观和个人三观是如何建立的,他们经历了复杂的心路历程和超越常人的选择,开拓三观境界,就能判断他们不可能放弃坚守。岂是你在旁边吆喝几句就能改变的?王石及其团队要捍卫的正是企业观和个人三观。

  面对资本市场“资本说话,得听大股东的”潜规则,资本家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跟着自我感觉误以为资本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经济的主体永远是人,资本只是条件,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只有人能创造价值。财富资本化只是人类发展生产力的一种经济技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人利用资本通过智慧劳动创造价值。也就是说资本运作是经济技术的主体对象,人是创造价值的行为主体。把资本当作市场经济主体,只承认资本强权,否定人的主体性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这就是本人的社会经济哲学认识。

  情怀与规则

  从社会文化角度将,情怀是社会人的行为价值方向,是人文追求的最高价值准则,是核心价值观。规则是为实现核心价值观服务的,为“情怀”服务的。规则作为行为控制技术层面的思想文化成果,有时是独创的,有时是拿来的。不管是独创的还是拿来的,都会受到历史文化制约和思想认识水平制约。而中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及其相关法制体系基本上都是从西方拿来的,带有教条主义色彩,带有明确的资本主义特征和先天缺陷。当它与中国市场经济实践发生冲突时,自然应该反省其中的矛盾冲突的本质,评价其是否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发生冲突。如果是,则应该适用判例法程序,灵活解读或重新诠释规则,推动法制变革,维护社会核心价值。这就叫不“墨守成规”。生硬的坚守并不科学且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相冲突的规则,会激励挑战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墨守成规这一成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精神。创新要不失时机,矛盾冲突正是引导社会认识进行创新和变法的时机。作为普通思想者,没有听到有影响力的思想者、政治权威深刻觉悟的声音,深感遗憾。

  哲学层面首先要回答,经济活动的目的究竟为什么。一是满足基本的生存物质需求,二是从繁重的生存劳动中解放,三是为了自由幸福的情怀。作为目的的手段,人的所有经济活动都不能违背情怀,不能把维护手段作为终极价值目标。情怀的本质就是经济的物质之外的精神的目的。人文世界既不是唯物的,也不是唯心的,而是心物相应,相互作用的,心与物是哲学上的对应存在。这一哲学问题另文讨论。

  如果社会活动只承认唯物的武力与财力的野蛮力量,建立强势对立均衡,生死攸关的博弈之下,必生极端手段。社会陷于强权重压之下,进入有序冷寂平衡态,活力难彰;或陷于暴力与冲突之中,进入热平衡态,和谐与进步难以启动。“和谐”与“法制”虽同列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法治是为和谐服务的。社会要建立的是自由前提下协商妥协的和谐均衡,而非强势力量主导的对立均衡。

  有人说,当今世界唯独不缺情怀,情怀等于情绪化,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法制经济,反复要求王石遵守规则。甚至直接道出“资本无所谓道德与否”的观点,这样的人需要补一下社会哲学课和社会心理学课程。他直接无视操控资本的是人这一事实,资本的操作本身就反映着资本家的价值取向和人文品质。同时,人类发展资本经济技术是为人文服务的,因此,资本也应该是有品德的。在这个唯物主义主导的世界里,社会文化已经逼迫主流世界物欲横流,唯利是图。这个世界需要的、最欠缺的恰恰是情怀。没有情怀的行为不会有没的韵律,只会是过眼云烟;有情怀的企业家才会为社会留下温度,永远不会PASS。情怀不是你不承认它,它就不存在。它化为巨大的心性力量,是本质上的强大存在!

  笔者并非彻底否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只是认为应该看到主要矛盾和问题,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加以创新改造,引导投机资本进入创新体系,将经济导入创新之路。鉴别谁在游戏中不守规则,这是监管层的职责,是法律的职责,不是理论界和媒体职责。口里天天喊着规则的人可能随时琢磨着规则的空子,打着擦边球或仰仗着规则控制权。我们现在还不能判断是哪个级别的神仙参与其中,但已经感觉到他们对监管层的压力和影响力。沉默和迟滞的监管已经暴露了阳萎病。理论界和媒体也有被操控和不顾中立立场参与其中的问题,某些机构邀请的法学专家“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看不到深层次的法制文化思考,连遮羞布都不要,将学术讨论越位下移到直接判定,丧失学术品德,大有为单方站台的嫌疑。

  什么是企业优质资源

  面对资本强势入侵,国企股东的“不战、不退、不准”的背叛,万科人有点“秀才遇到兵”的感觉。事已至此,不是万科人的选择决定事态走向,而是社会文化的品质最终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从华生教授披露的万科管理层与华润矛盾细节和舆论对王石藐视大股东的部分言论,可以窥测华润及言论者有因私而废公的嫌疑。企业家用业绩向股东汇报而不是必需用屈膝礼向大股东汇报。王石的傲慢也罢,直率也把,那是私德个性,不影响企业运行就与公干无关。到是股东应该向呕心沥血耗费生命智慧的创造价值回报的劳动者致敬,道一声辛苦。

  什么是万科优质资源,万科管理团队才是万科品牌的核心优质资源,对原大股东华润来说就是优质的国有资产,他们用几十年的优异成绩证明了这一点,华润因威权私情价值不珍惜万科管理团队,是不是构成国有资产流失呢?

  万科经理人团队的博弈能量,话语权重既不由现行法律体系限制也不由资本霸权限制。因为在现行法制框架下他们是自由的。如果作为国企的华润只注重自身威权价值,藐视管理团队价值,即使控制了万科,也会因为对万科管理团队的存在价值否定,失去协作。他们的选择只有自由的离开。

  设若宝能控盘,则资本价值重于创业者主体价值,他们守护的价值理念不复存在,绝不会放弃情怀屈就资本特权和私利价值,还是会自由离开。

  为什么华润和宝能都选择“买椟还珠”呢?看来姚老板有点不知所为了,现在已骑虎难下,如坐针毡。华润呢?“三不”政策大有死了别人的孩子不心疼的味道啊。他们是国有资产真正的主人吗?虽说这世界缺了谁地球照样转,但万科失去了管理团队就失去了核心价值,只剩一堆资产和低端的生产技术文化可供资本分食。或者进行价值重建——这等于直接毁掉一个现成的优秀企业价值平台。经历过无常的王石大可以化无常为有常,我们的社会真的宁可毁掉这个企业也容不下一个有个性有情怀的企业家了吗?

  面对资本强势入侵,国企股东的“不战、不退、不准”的背叛,万科人有点“秀才遇到兵”的感觉。我们是否可以质疑:上市的公众公司大股东可靠吗?事已至此,不知是万科人的奋争与选择决定事态走向,还是政治经济文化的品质决定事态走向。

  一个只有物欲与权欲没有情怀的世界是可怕的。风雨过后,希望看到更多有情怀的企业家、经济学者、经济法律学者、政治经济管理者、资本家和屌丝群体。它将标志着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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